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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年级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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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材料分析题
    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
    材料一:2011年农历正月初八,A企业在某一大型酒店举行一年一度的新年团拜会,不仅100%的老员工按时返回,而且还迎来了一批优秀的新员工。近年来,A企业不仅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而且实行了“企业与员工同发展”制度:保证员工年工资的增幅不低于企业利润的增幅;保障优秀员工一年一度带薪培训机会;吸收有管理才能的基层员工进入管理层;对有重大贡献的员工给予企业股份的奖励等。企业与员工的“同发展”,赢得了员工与企业的“共患难”。在企业面临金融危机,出口严重受阻,企业效益下降的情况下,该企业员工纷纷提出降低工资,缓发工资的要求。
    材料二:W市在经济转型中遭遇了“民工荒”,许多企业因为找不到工人而烦恼。为此,W市政府积极为企业搭建招工平台,出台一系列政策吸引外地农民工就业;如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难、“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价”的问题;把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等等,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1)运用经济生活的知识分析A企业的做法为我们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提供了哪些启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结合材料二,运用政治生活的知识说明政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题信息:2012年专项题政治材料分析题难度较难 来源:吴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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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材料一:2011年农历正月初八,A企业在某一大型酒店举行一年一度的新年团拜会,不仅100%的老员工按时返回,...” 主要考查您对

公司的经营与发展

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方式

分配原则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政府职能及作用

政府工作准则及工作要求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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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

公司的经营含义:

指公司为向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并获取利润而进行的所有活动的总和。

企业的信誉和形象含义:

企业的信誉和形象是企业的产品、服务在社会中留下的印象,以及所受到的评价和认同。

企业的兼并、破产、联合含义:

①企业兼并,就是经营管理好的,经济效益好的优势企业,吞并那些经营不善、企业效益差的企业。兼并,可以扩大优势企业的规模,增强优势企业的实力,把劣势转化为优势,提高企业和整个社会的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②企业破产,指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而又扭亏无望的企业,按法定程序实施破产结算的经济现象。实行企业破产制度,有利于强化企业的风险意识,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通过企业破产,淘汰落后企业,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
③企业联合,指企业之间为增强市场竞争力、获取更大经济效益,而实行的合营或合并。大企业之间的联合通常叫做“强强联合”。 


公司经营成功的主要因素:

①制订正确的经营战略。——公司的经营航标。
战略定位准确,才能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为企业插上腾飞的翅膀。反之,定位不准,就会遭受挫折,甚至导致破产。
②依靠科技进步,科学管理等手段,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根本方法
在公司经营中要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手段,形成自己公司的竞争优势。这是现代企业发展最重要的方法和途径,也是提高我国整体科技竞争力和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主要途径。科技与管理密不可分,管理本身就是一种科学,同时,提高管理水平也要依靠先进的科技手段。
③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信誉和企业的形象——重要因素。
④面向市场,坚持以质取胜、市场多元化战略。
⑤公司抓住时机做好兼并和强强联合。
⑥遵循市场规律,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兼并

(1)含义:企业兼并,指的是由经济效益好的优势企业,吞并那些长期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的劣势企业的经济现象。(概括地说,就是优并劣)
(2)意义:首先,可以扩大优势企业的规模增强其实力。其次,有利于把劣势转化为优势,提高企业和社会的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兼并的核心是竞争,大企业之间为了增强市场竞争力、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而实行合并,简称“强强联合”。)

破产:

(1)含义:指的是对那些长期亏损、资不抵债而又扭亏无望的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破产结算的经济现象。
(2)意义:首先,强化企业的风险意识,使企业在破产风险的压力下改善管理,提高竞争力。其次,及时淘汰落后企业,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


公司的经营:


公司的经验与发展:
 
 

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必要性:

实现和维护劳动者权益,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党和政府在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的同时,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我国的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各项权利。这些权利是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前提,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的保证。

劳动合同制度:

①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②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方式:

自觉履行劳动义务是劳动者维权的基础。依法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依据。劳动者要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以合法手段、法定程序,通过投诉、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加以维护。

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1)原因:实现和维护劳动者权益,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是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前提,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之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主力军的保证。

(2)我国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平等的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3)如何维护劳动者权益:
①党和政府: A.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的同时,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B.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C.实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的各项权利,规范劳动合同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D.依法惩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②劳动者: A.自觉地履行劳动者的义务,是获得权利、维护权益的基础。 B.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C.劳动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用投诉、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要求维护,而不能采用非法手段施加报复。以合法手段、法定程序进行维权,是每个劳动者的正确选择。
③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企业经营者素质,经营者的素质,自觉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效率与公平的含义:

效率指经济活动中产出与投入的比率,它表示资源有效利用的程度。
公平的含义较宽泛,涉及经济、政治、法律等各个领域。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于悬殊,要求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维护公平有助于协调人们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有助于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


正确理解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与公平具有一致性。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二者也存在矛盾,效率与公平分别强调两个不同的方面。
(2)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既要落实分配政策,又要提倡奉献精神;在鼓励人们创业致富的同时,倡导回报社会和先富帮后富。


社会公平:

(1)公平含义:
公平含义较宽泛,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等各个领域。合理的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的相对平等,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于悬殊,要求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2)意义:
公平的收入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体现,它有助于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3)实现的途径(实现社会公平的举措):
①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公平、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提供重要的制度保证。
②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合理比重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这有利于理顺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分配关系,维护劳动者利益,也有利于合理调整投资与消费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当前,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③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另一重要举措。为此,要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通过强化税收调节,整顿分配秩序,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防止出现严重的两级分化,实现公平分配。

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1)效率的含义:指经济活动中投入与产出的比率,它表示资源有效利用的程度。效率提高就是资源的节约和社会财富的增加。效率是人类经济活动追求的基本目标之一。

(2)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在收入分配中,效率与公平是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
①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社会公平的逐步实现只有在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率、增加社会财富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没有效率作为前提和基础的公平,只能导致平均主义和普遍贫穷。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只有公平分配,才能维护劳动者权益,才能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
②公平和效率也存在矛盾性,两者强调不同的方面。

(3)如何处理二者关系:
①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提高效率,又要促进公平。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自然资源相对匮乏。发展经济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要将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使分配的结果能促使人们奋进,使社会具有生机和活力。
②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既要落实分配政策,又要提倡奉献精神;在鼓励人们创业致富的的同时,倡导回报社会和先富帮后富。


收入分配公平不等于坚持平均主义:

公平的收入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体现,它有助于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平均主义是指在收入分配上搞“平均”“吃大锅饭”,实际上严重挫伤了劳动者劳动的积极性,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且平均主义不问劳动和付出的多少,一味强调报酬的均等,这实际上背离了公平原则。

“共同富裕”不等于“同时富裕”:

“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富裕”,也不是“同步富裕”“同等程度富裕”。想让所有的人同时同等程度富裕是不切实际的空想,否则只能导致“共同贫穷”。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原因:

 (1)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根本目标的体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标,这要求我们维护和实现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
(2)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公平的实现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3)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有利于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将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才能促使人们奋进,使社会更具有生机与活力。
(4)这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缩小社会收入差距,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的消费水平,从而拉动经济发展。

实现收入公平的措施:

(1)制度保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重要举措: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3)根本措施:生产决定分配,基本经济制度决定分配制度,因而从根本上要大力发展经济,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增加人们的收入。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4)其他: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①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提高效率,促进公平。
②发挥财政和税收的调节作用,促进社会公平。
③实现社会公平,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例如为了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制定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原则 内容 要求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 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也会产生一些矛盾 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


知识点拨: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在法律实施上的平等,即在守法和司法上的平等,而不是在立法上的平等,因为法律具有阶级性;是指机会均等,不是指享有同样的权利,因为每个公民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角色不同。

正确理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在法律实施上平等,不是讲立法上的平等。
因为我国的法律只能反映和体现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利益,不能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所以,在立法过程中不能对敌对分子讲平等,否则,法律就不能成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保证改革开放的有力武器。但在法律的执行过程中,对所有公民而言都是平等的。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是指绝对的平均主义。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要求赋予一切人以平等的法律地位,而平均主义则是要求取消一切差别,在各方面实行绝对均等,这种主张是不切实际的。如宪法规定,不满18周岁的公民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这不等于说符合法定年龄的公民与不足法定年龄的公民之间存在不平等,而是由于参与政治生活的公民需要具备一定的行为能力。
(3)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反对一切特权。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说明,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官官相护、徇私枉法者最终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4)我国宪法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是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权利的平等,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不平等。
如:由于种种原因,在我国男女之间、民族之间还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要消灭这种不平等,不仅需要运用法律手段,更重要的是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全面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和物质生活水平。




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与经济建设职能中的公共服务的区分:

(1)作用的方式不同。
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对经济发展的 作用是直接的,国家行使这些职能就是推动国家经济建设的健 康、协调、稳步发展。
社会公共服务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是间接的。此公共服务强调政府履行义务,强调政府的服务性,突出政府的主导、主动作用,强调公民的权利。
(2)两者的服务对象不同。
国家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服务对象是企业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社会公共 服务职能的服务对象是公民。

政府职权、政府职责和政府职能有何区别:

政府职权是指法律赋予政府机关的权力。我国政府的职权是人民依照法律,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赋予的。政府职权通常称为行政权。
政府职责是指政府因拥有法律赋予职权所产生的责任。这体现了权责统一,有权必有责。
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功能。具体地说,就是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在国家的政治、经济以及其他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服务中所应履行的职责及其应发挥的作用。
总之,政府职权、政府职责和政府职能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教材用“政府职能”概念来落实课程标准的“政府履行职责的表现及其作用”的要求。 


正确理解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

具体内容

保障人民民主和维 护国家长治久安 ①保卫国家的独立与主权。
②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 及各种合法权益。
③保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④保障人民民主。
⑤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打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等
组织社会主义经济 建设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组织社会主 义文化建设 ①宣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
②组织和发展教 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
提供社会公共服务 ①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建设。
②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
③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④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⑤控制人口增长,促进优生优育。
⑥优化生态环境,防治污染

(1)我国政府职能的划分是相对的,其中有些职能存在交叉的关系。
(2)政府承担重要的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包办一切。
(3)政府职能不同于国家职能,要分清执行职能的主体。中国共产党不能行使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的主体:

履行政府职能的主体必须是各级政府、政府的组成部门及 其派出机构,比如国务院、某自治区人民政府、某县教育局、 某街道办事处等。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党的组织、群众团体、 人民政协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都不能履行政府职能。

正确区分两个“公共服务”:

(1)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又各有侧重。
(2)我国政府履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职能主要是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里的公共服务专指为经济建设提供的服务,如对企业、对农民的信息引导、技术服务、政策指导等。
(3)我国政府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侧重社会生活方面,强调通过管理与服务,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促进人的发展和社会和谐。   

关于政府职能的几个应注意的问题:

(1)人民政府担负四个方面的职能。即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2)我国政府职能的划分,具有相对的性质,其中有些职能存在交叉的关系。如:维护社会秩序是政治职能的内容,也是经济职能中公共服务职能的内容;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职能与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也有交叉,但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更广泛。
(3)判断某项活动是不是政府职能一定要分清执行这一职能的主体是否是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如果是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党的机构、群众团体或人民政协,则不属政府职能。
(4)我国政府的有限性:
①在我们的生活中,政府承担重要的职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我国政府是有限政府,不是全能政府,不能承担社会生活中所有的职能。
②政府只有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能,把该管的事情真正管好,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有限的政府:

(1)政府的职能是有限的:政府履行基本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包办一切。
(2)政府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可直 接干预、管理经济活动。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是以宏观调控为主,是间接引导,主要依靠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
(3)政府应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能:市场能自行调节的问题,社会和公民能自行解决的问题,政府不需要插手,政府切实履 行自己的职能,把应该管的事情真正管理好,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现,造福于民。

我国政府的作用:

(1)人们的公共生活受到政府的管理。
(2)人们享受着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政府职能及作用:



政府性质和政府职能的关系:

 


我国政府的宗旨和工作的基本原则:

 
(1)二者紧密联系,宗旨决定原则,是原则的依据;原则体现并服务于宗旨。
(2)二者都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都体现和反映我国的国家性质,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我国政府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原因:

(1)从国家性质角度看: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政府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从根本上讲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
(2)从政府性质角度看: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政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政府要更好地执行人民的意旨,更好地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我国政府的宗旨和工作的基本原则:

为人民服务是政府的宗旨,对人民负责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
(1)二者紧密联系,宗旨决定原则,是原则的依据;原则体现并服务于宗旨。
(2)二者都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都体现和反映我国的国家性质,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区分坚持对人民负责原则的三个表现:

(1)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强调了为谁服务的问题;
(2)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强调了服务的质量和效果问题;
(3)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强调了怎样提供服务的问题。
三者共同统一于政府的工作过程中。

我国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对人民负责要求和体现:

要求 体现
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 深入群众,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尊重民意; 不能损害人民利益,违法失职行为要受到追究
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增强 服务意识,努力使政府的各项工作经得起实 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利用各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广泛收集群众的 意见和建议,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为群 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 懈做好事

全面把握公民求助的途径: 

(1)政府为公民提供的求助或投诉的主要途径
开设热线电话,发展电子政务,设 立信访部门,依法建立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2)求助或投诉的意义:
①有助于解决自己的困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②有助于促进政府不断改进工作。


政府工作准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主要特点: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深深植根于中国大地。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长期实践和反复探索,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基本框架的人民民主的制度体系。这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体系,它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符合现阶段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也体现了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政治保证。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真实的民主、广泛的民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掌握国家政权并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民主权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之上的,这就决定了中国的民主不受资本的操纵,不是少数人的民主,而是最广大人民的民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作为根源于、服务于公有制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必然是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反映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发展的客观要求,必须更好地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保障和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不仅要实现全体人民的政治平等,实现政治民主,还要实行经济民主、社会民主。
这是中国民主的真实性、广泛性的一个重要体现。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经济民主意味着: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广大人民群众对企业以及相关经济事务享有管理的权利。恩格斯明确指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根据恩格斯的论述,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应当深入到经济领域,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只有在生产与再生产活动中拥有权利,其政治权利才有坚实的基础。毛泽东在1959年底至1960年初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指出了当时苏联民主在理论上的一个缺陷。他提出:这里讲到苏联劳动者享受的各种权利时,没有讲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毛泽东在这里提出了人民群众要直接参与国家、企业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拥有政治和社会权利,由此论及了经济民主和社会民主问题。社会主义民主不仅表现在人民群众利用各种政治制度以及通过共产党实现对于国家权力的掌握,实现人民主权,还要进一步表现为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权利的实现。

(4)社会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领域。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社会民主主要是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自治和基层民主,让人民群众自己组织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管理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还不平衡,有的领域相对落后,远不能担负应有的责任。因此,社会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相对薄弱的环节,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需要重点探索和发展的领域。

(5)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特征。
在长期的探索实践中,中国人民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历史和国情、能够满足当代中国社会发展需要的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道路,找到了在当代中国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规律,这就是在中国政治制度的运行中以及一切民主政治实践中,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实现这三者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

(6)实行人民民主,首先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共产党领导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主权的集中体现,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民主不是一个自发过程,人民群众要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其基本前提是组织自己的力量,形成一个代表阶级自觉意识的、能够带领整个阶级前进的政党。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经济文化相对落后且发展很不平衡的大国,人民利益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实现人民利益具有空前的复杂性、艰巨性,这就必然要求一个能够代表广大人民利益,集中反映和有效体现人民意愿的政治核心,来团结、凝聚和带领人民把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在当代中国,能担当这一任务的惟有中国共产党。党的领导使民主与集中相统一、民主与科学相统一,使社会发展既满足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又合乎客观规律。党的领导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实践沿着正确方向扎实有效地推进。

(7)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目的。
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等制度形式,掌握国家政权,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实现人民利益和要求。具体来说,人民群众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选举人民代表,反映和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同时通过立法听证、行政听证等形式,直接有序地参与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制定;实行基层民主,广大人民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实行民主监督,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次上,采取法律、舆论等多种手段对党和政府以及干部实施监督。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法代表了国家意志,而国家意志是统治阶级利益和意志的体现。在我国,从根本上讲,法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意志的体现。法治具有稳定性、规范性、连续性的特点,使得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活动,不会因领导人的改变或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在当代中国,无论是党的领导,还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民主权利,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违反法治原则的权力意志和所谓的“民主”,都会对社会秩序和人民的权利与自由造成损害,进而危害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法制与民主的密切结合,实施民主的法制化和法制的民主化,依靠法制推行和保障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重要特色。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经验表明,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缺一不可。离开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就会落空,中国就会退回到一盘散沙、四分五裂的境地。党的领导是人民组织起来、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不可或缺的必要环节;离开人民当家作主,不受人民监督,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就会失去方向和意义;离开依法治国,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就会失去有效的途径和可靠的保障。
随着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发展不断发展完善民主制度、健全民主机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历史进程,随着中国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完善。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又一个显著特色。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和发展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是历史的、具体的,世上从来就没有抽象的民主、“普世”的民主、一成不变的民主。对于一个国家的民主建设来说,关键问题之一就是要根据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任务和社会条件选择合适的民主形式。只有符合国情,适应特定社会发展阶段和发展要求的民主形式才能承载和表达民主的实质。适合于某一个国家的民主形式,未必适合其他国家;适合这个阶段的民主形式,未必适合另一个阶段。生搬硬套别国的民主形式常常是“水土不服”、南橘北枳。因此,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十分注意从实际出发,根据现阶段的国情和任务,决定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使民主政治建设与国家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相适应,民主形式与现有的社会条件相适应,既不超前也不滞后,循序渐进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显著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动员、团结和组织全体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使社会充满创新活力的基本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政治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在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方面体现出了明显的制度优势。
(1)有利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最真实、最广泛的民主,能够真正实现和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西方的资本主义民主是由金钱与资本主宰的民主,是少数人的民主、形式上的民主。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才能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人依法所享有的民主权利,是不受财产、职位、民族和性别差异限制的平等权利。在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之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了我国人民的自由与权利,人民可以依法选举人民代表,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政治上的主人;在社会文化生活中,人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权利,享有信仰自由、文化创造与文化享受的多种、广泛的文化权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文化上的主人。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上真实地享有主人翁的地位,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能够被充分地调动和发挥出来。这为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所证明。

(2)有利于形成代表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在西方民主制度下,国家政策是各个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往往是势力大、实力强的资本集团占上风、获利多。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必须通过充分调动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来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完成这一任务,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国家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正确地反映全体人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中,处于领导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并不是任何一个利益集团的代表,没有自己的一党之私,而是全中国各民族人民的代表。因此,中国共产党能够根据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条件和要求,正确地把握全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制定出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做到人民利益的最大化。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的人大代表与西方议会的议员不同,他们不是某个利益集团的代表,在中国各级立法机关中他们既反映人民群众中各个不同群体的意见和呼声,同时又从全局出发将人民群众中各种意见集中综合起来,使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能够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政党制度,政治协商是中国民主制度的一大特色,通过政治协商可以广泛反映人民的各种利益要求,可以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使人民群众的局部利益、个别利益与整体利益、根本利益相互协调。
中国是一个处于快速发展中的国家,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世界各国在实现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普遍遇到的问题,如地区差别、城乡差别和社会差别扩大等。一个有效的民主制度,应当能够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在现代化进程中维持社会处于基本均衡状态。近年来,党和国家针对发展中出现的新的问题和矛盾,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并相继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新农村建设”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及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使社会发展具有可持续性。中国通过自身调整解决了许多发展中国家无法解决或不能很好解决的障碍与问题,说明中国的政治制度具有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社会共同利益的优势。

(3)有利于社会长期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下,国家政权具有高度的稳定性,国家政策具有明显的连续性。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要在经济、文化上追赶发达国家,就必须制定科学周详的发展战略,并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才有可能实现跨越式发展。中国的现行政治制度,使新中国自建立以来逐步形成的国家建设发展目标得到了坚持和贯彻执行;使得中国能够集中一切资源、力量和智慧,用于建设和发展,同时将内耗减少到最低程度;使得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具有前瞻性,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得以长期实施。因此,有利于保持国家长期稳定发展,是中国民主制度的明显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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