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试题 “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1649年,英国废除君主制,成立共和国,克伦威尔任国务会议第一任主席。1653年他被拥戴为终身“护国主”。他是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 主要考查您对护国公
孙中山创立资产阶级革命政党
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
孙中山为捍卫民主共和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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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国公”
(1)克伦威尔率军远征爱尔兰和苏格兰:
1641年10月,爱尔兰爆发了反英起义。这次由天主教徒联盟领导的起义,不仅反对英国的殖民压迫,而且敌视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在这样的形势下,克伦威尔于1649年8月率领英国军队开始了远征爱尔兰的战争,到1652年5月终于征服了爱尔兰。
战后英国许多军官及伦敦大商人成了爱尔兰的大封建主,为了保护既得利益,他们认为,只有在英国建立军事独裁的统治,才能确保爱尔兰的“安全”。他们把希望寄托在克伦威尔身上。因此,远征爱尔兰的结果,为在英国推翻共和制及建立军事独裁铺平了道路,并为英军镇压苏格兰叛乱创造了条件。
由于爱尔兰被英国征服,复辟势力企图利用爱尔兰达到复辟的阴谋破灭了。于是,他们又与苏格兰封建势力勾结起来。得知这个消息,1650年7月,克伦威尔远征苏格兰,到1652年5月,苏格兰人停止了抵抗,1654年,苏格兰被合并于英国。征服苏格兰,意味着英国复辟势力又一次被挫败。
(2)担任“护国主”:
1653年,克伦威尔在军官们及伦敦大商人的拥戴下,用武力把长期国会解散,自己就任护国主。护国主是终身职,他有权指定自己的继承人,并且把立法行政及军事大权集于一身。因此,护国政体在本质上是半君主制的军事独裁的一种形式。在管理中,克伦威尔颇费心机,他先后平息了王党骚乱,粉碎了平等派的起义。1655年夏天,他把全国划分为12个区,分权管理,使其具有清教特色。
(3)颁布《航海条例》:
共和国政府在对外政策方面,积极推行侵略政策,替英国资产阶级夺取海上贸易权和建立世界霸权。从1649年到1651年,建造一支大舰队,装备了40艘军舰。当时英国的劲敌是荷兰。17世纪的荷兰有“海上马车夫”之称,荷兰商人垄断对英国海外殖民地的贸易,从中获得大量的利润。针对这种情况,英国政府在1650年和1651年两次颁布《航海条例》,想把荷兰从英国对其殖民地和欧洲各国的贸易中排斥出去。荷兰当然不肯承认英国的“航海条例”,因此在1652年发生了英荷战争。战争的结果,英国胜利,根据1654年和约,荷兰不得不接受英国的“航海条例”,而放弃了海上贸易垄断地位。此后英国又同瑞典、丹麦缔结了有利的商约。
(4)英国工业的快速发展:
克伦威尔在内政中表现出杰出的治国才干:对王党分子实行“既往不咎”的政策,改善粗暴的法律,扶持文化教育,提倡宗教信仰自由,允许犹太人来英格兰定居,在那里实行他们自己的宗教(他们在三个多世纪以前被国王爱德华一世驱逐出境),经济上发展工商业,推动了英国经济的迅速发展。
(5)君主立宪制确立:
1658年,护国主克伦威尔死后,他的儿子理查德继承为护国主。理查德是个无能之辈,政权落到高级军官手中,他们明争暗斗,削弱了统治力量。利用这个机会,农民运动又高涨了,为了建立一个“稳定的社会秩序”,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要求旧王朝复辟。但是复辟的封建王朝实行反攻倒算和亲法政策,尤其是恢复天主教的企图,威胁到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经济利益,引起他们的恐慌。为了防止英国君主做出违反他们利益的事,1688年他们便和封建势力联合起来,发动政变,请荷兰执政威廉作为英国国王。1689年通过《权利法案》确定了君主立宪制度。
兴中会含义:
兴中会是中国第一次资产阶级革命团体,于1894年11月,由孙中山在檀香山正式成立。兴中会的革命纲领和奋斗目标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1895年2月,孙中山到香港,联合当地的进步团体辅仁文社,成立了兴中会总部,重新修订了《兴中会章程》,并建立、健全了各级组织。檀香山兴中会的创建和香港兴中会总部的成立,标志着孙中山民主革命思想的基本形成,从此坚定地走上推翻清王朝、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革命道路。1895年10月,兴中会发动了广州起义,因事泄而未成。1905年兴中会与华兴会、光复会等共同成立中国同盟会。
同盟会含义:
中国同盟会简称同盟会,是由孙中山领导和组织的海外中国人为主的一个全国性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于1905年8月20日在日本东京成立,大会推举了孙中山为总理,黄兴为执行部庶务科总干事。同盟会的机关刊物是《民报》,政治纲领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同盟会的成立基本上结束了各革命团体分散斗争的局面,使中国的民主革命有了统一的领导核心和明确的奋斗目标。同盟会曾试图在中国多处组织起义,试图推翻清政府,但是都没有成功。武昌起义成立后不久就开始出现了分裂。
三民主义含义:
三民主义是孙中山民主革命的思想的集中概括。1905年11月,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将同盟会的十六字政治纲领归结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简称三民主义。民族主义包括“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两项内容。即是要以革命手段推翻满族贵族为首清朝政府,建立以汉族为主体的民族国家。民权主义的内容是“创立民国”,即推翻君主专制制度,这是三民主义的核心。民生主义内容是“平均地权”,其核心是解决土地问题。三民主义是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民族革命纲领。
三民主义的内涵剖析:
指导思想 | 对应的同盟会纲领 | 思想内涵 | 地位 |
民族主义 | 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 反对民族压迫,反对满族贵族对中国的专制统治。 | 前提 |
民权主义 | 创立民国 | 推翻君主专制政体,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 | 核心 |
民生主义 | 平均地权 ≠平分土地 | 解决以土地为中心的财富重新分配问题。 | 发展 |
投身革命事业的概况:
①1894年:建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团体兴中会
②1905年:建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政党同盟会
条件:革命团体的建立(兴中会等)
概况:1905日本东京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政党
纲领:三民主义
影响:中国民主革命进入一个新阶段
创立资产阶级革命政党:
中国同盟会:
清末全国性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在孙中山的倡导下,以兴中会和华兴会为基础,联络光复会,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8月20日在日本东京成立,孙中山出任总理,黄兴等分任执事、评议、司法三部工作。正式确立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革命纲领。同年10月孙中山把这个纲领归结为三民主义即民族、民权、民生主义;制订《军政府宣言》、《中国同盟会总章》和《革命方略》等文件;发刊《民报》,宣传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对改良派展开论战;在国内外各地建立组织,联络华侨、会党和新军,组织领导反清武装斗争。自1906年起,先后发动了萍浏醴起义、黄冈起义、七女湖起义、钦廉防城起义、镇南关起义、钦廉上思起义、云南河口起义、广州新军起义和1911年(宣统三年)4月广州起义(黄花岗之役)。10月,武昌起义,各省纷起响应,爆发了全国性的辛亥革命。上海光复后,同盟会本部由日本东京迁至上海,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时又迁至南京。1912年(民国元年)8月25日,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同盟会对于推翻帝制与建立共和,曾做出伟大贡献。同盟会的弱点,是民族资产阶级软弱性的集中表现;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与它的领导政党的不健全密切相关。
辛亥革命含义:
辛亥革命是指发生于中国农历辛亥年(清宣统三年),即公元1911年至1912年初,旨在推翻清朝专制帝制、建立共和政体的全国性革命。狭义的辛亥革命,指的是自1911年10月10日(农历八月十九)夜武昌起义爆发,至1912年元旦孙文就职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前后这一段时间在中国发生的革命事件。广义上则可指自19世纪末迄辛亥年,中国之一系列以推翻满清统治为目标的革命运动。
南京临时政府:
1911年,孙中山自海外归来,并被选为临时大总统,南京临时政府诞生。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南京临时政府实行总统制。政府由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副总统黎元洪和9名部长组成。南京临时政府中虽然有立宪党人和旧官僚,但革命党人占据着主要地位。它是一个以资产阶级革命派为主体的革命政权。它的成立,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制的一个尝试,宣告了两千多年来中国封建帝制的彻底崩溃。
《临时约法》:
《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成文法。1912年3月11日,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中国民国临时约法》,《临时约法》共7章56条,主要内容有: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选举和被选举等权利。《临时约法》的基本精神是按照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和“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要在中国建立一个实行议会制和责任内阁制的资产阶级共和国。
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比较:
1、相同点:
①产生背景: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民族危机的加深;
②主张: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挽救民族危机;
③影响:都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具有爱国和进步的意义;
④实践结果:都失败了,没有改变中国的社会性质,中国的民族危机依然严重;
⑤失败原因:客观原因是反动势力的破坏,主观原因是本阶级的阶级局限性和时代的局限性;
⑥二者都属于资产阶级政治运动,都没有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纲领。
2、不同点:
①代表阶层:戊戌变法代表的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上层的利益;辛亥革命代表民族资产阶级中下层的利益。
②变革的手段和目的;戊戌变法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建立君主立宪的政体;辛亥革命用暴力手段推翻清政府的统治,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
③性质:戊戌变法是资产阶级的改良运动;辛亥革命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④戊戌变法没有触及封建土地制度;辛亥革命主张用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取代封建土地所有制。
⑤实际影响:戊戌变法的法令基本被废除,其主要在社会上起了思想启蒙的作用;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打击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
中华民国的建立:
1911年底,各省代表在南京集会,推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的临时大总统。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布就职,宣告中华民国的成立。中华民国定都南京,采用五色旗为国旗,改用公历,以中华民国纪元。1912年为民国元年。会议选举黎元洪为副总统,接着成立了临时参议院,以孙中山为首的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了。但是政府中也混入了不少立宪派和旧官僚。
南京政府颁布的一系列措施:
孙中山在领导南京政府的时,颁布了一系列措施:
1、治方面:焚毁刑具,停止刑讯,通令保护华侨,禁止贩卖华工,严禁买卖人口,禁止蓄奴。
2、济方面:奖励和保护工商业,鼓励人民兴办实业,鼓励华侨在国内投资,设立实业部,各省成立实业公司,废清朝的苛捐杂税。
3、化教育方面:学校不拜孔子,不读四书五经,教科书必须符合共和民国宗旨,禁止用清政府颁行的教科书。
4、会生活方面:提倡“自由、平等、友爱为纲”的公民道德,革除历代官厅“大人”“老爷”等称呼,禁止蓄辫、缠足、赌博。
1912年春,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具有反封建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
对外方面:
为了得到帝国主义的支持,临时政府颁布《宣告各友邦书》,宣布承认清政府和帝国主义列强缔结的一切条约,承担过去的外债和赔款,保护帝国主义在华的各种特权和利益,申明条约期满为止。
领导辛亥革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公布的、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文献。1912年3月8日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11日公布施行。计分总纲、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国务员、法院、附则等七章,共五十六条。
①临时约法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②临时约法体现了民主主义精神。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和信教的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同时规定,人民有纳税、服役等义务。
③在政府的组织形式上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规定全国的立法权属于临时参议院,参议院有权议决一切法律、预算、决算、税法、币制及度量衡准则,募集公债,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弹劾大总统和国务员。对临时大总统行使的重要权利,具有同意权和最后决定权。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统帅全国海陆军,制定官制官规,任免文武官员等,但行使职权时,须有国务员副署。受参议院弹劾时,由最高法院组成特别法庭审判;
法官有独立审判的权利。它否定了集大权于一身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此外,还规定了“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体现了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要求。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胜利的重要成果,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1914年5月被袁世凯废除,由《中华民国约法》取代。
北洋军阀含义:
以袁世凯为首的中国封建军阀集团。1895年清廷命袁在天津小站编练“新建陆军”。这支军队采用新的兵制,使用近代武器,归北洋大臣节制。1901年袁出任北洋大臣,所辖军队称北洋军。1916年袁死后北洋军阀分化为三个派系,即皖系军阀、直系军阀和奉系军阀,彼此争权夺利,不断发生政争和混战。1926年7月,在国共两党合作倡导下,国民革命军进行了北伐战争,消灭了直系军阀吴佩孚、孙传芳的军队,打击了奉系势力。1928年国民党各军事实力派联合再次北伐,奉系军阀张作霖因战败退回东北,在皇姑屯被日本关东军炸死,至此,北洋军阀的统治结束。北洋军的一些余部被并入国民党军队。
二次革命含义:
又称癸丑之役或赣宁之役。最早出现在北洋政府文献中是1912年11月26日袁世凯发布的《严惩倡言二次革命党徒》通令,1913年中华民国正式大总统选举前后,孙中山亲信控制的江西、江苏、上海、广东等地爆发武装革命,企图脱离中央政府独立。7月18日,北洋军李纯部攻克南昌。8月28日,倪嗣冲率兵进驻安庆。9月1日,张勋武卫前军攻克南京。各地宣布取消独立。孙中山、黄兴、陈其美等被通辑,相继逃亡日本。9月12日滇军入重庆,二次革命宣告失败。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再次亡命海外,重建秘密会党中华革命党。
为捍卫民主共和而斗争:
名称 | 起因 | 经过 | 结果 |
二次革命 | 刺杀宋教仁 | 1913年7月,孙中山组织发动讨袁 | 由于力量对比悬殊和革命力量分而失败 |
护国运动 | 袁世凯复辟帝制 | 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积极参加 | 袁世凯被迫取消帝制 |
第一次护法运动 | 段祺瑞拒绝恢复《临时约法》和国会 | 孙中山于1917年在广州成立中华民国军政府 | 遭到滇、桂军阀的排挤而失败 |
第二次护法运动 | 为了恢复《临时约法》和国会 | 1920年底,他在广州重组军政府,1922年5月北伐 | 因陈炯明在广州发动叛乱而失败 |
二次革命主要影响:
国民党声称袁世凯不顾普遍的民意和国会反对,与五国银行团签订丧权辱国的善后大借款,扩充军备为自己消灭南方同盟会力量做准备,是严重的违宪行为。与国民党的声称相反,当时很多地方的官员,商会以及团体,都发出了反对动武的电文,有舆论指出这是革命党人与袁世凯是争权夺利而发动的武力行动。
另外,国民党在对袁世凯的指控忽略了两个事实,孙中山在1912年8月公开声明赞成善后大借款。当年8月,孙中山应袁世凯之邀抵京共商国是。在京期间,孙袁两人切磋借债问题,孙中山这样评价善后大借款:“目下财政极端困难,势不能不借外债,以济眉急,唯不可借多,致启政府侈肆之心。”善后大借款被国民党称为丧权辱国,然而,武昌起义之后,孙中山在回国前,就曾经找过美、英、日等列强商洽借款事宜,但列强并不看好孙中山的政治资本而加以婉拒。
孙中山不顾普遍的民意和党内反对派黄兴等人循法律解决的意见,贸然发动所谓“二次革命”,使刚刚具有公开、合法性的政党政治毁于暴力革命的失败。于是,国民党得到一个恶谥:“暴民专制”。当时一些有识之士指出,这是它的“自杀之政策”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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