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善美的积极影响:(鲁人版)
真善美能起到净化人们心灵的作用,激起人们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和追求,促使人们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加强自身的品德修养,自觉抵制不良诱惑,从而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假恶丑的消极影响:(鲁人版)
①对社会公共生活和社会发展带来消极影响,危害社会秩序,败坏社会风气,损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②对社会生活中的每个人也都会产生不利影响,会使一些人价值观发生扭曲,甚至铤而走险,违法犯罪。
③给未成年人带来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腐蚀未成年人的心灵,致使少数未成年人精神空虚,行为失范,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自制力强的人的表现:(北师大版)
①有明确的奋斗目标;
②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从不松懈;
③能为自己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④抵御来自外界的干扰和诱惑。
自制力薄弱的人的表现:(北师大版)
①往往不能控制自己的激情和冲动;
②对行为的自我约束力差;
③易受各种诱惑的干扰;
④成为不良习惯的奴隶。
青少年会受到哪些不良诱惑:在我们身边在很多诱惑,如金钱的诱惑、网络游戏的诱惑、烟酒的诱惑、黄赌毒的诱惑、邪教的诱惑,等等,这些诱惑都不同程度地吸引着我们。
理解游戏机的诱惑: ①适当的、有节制的娱乐有益处。我们要辩证地看待游戏机,既要认识到它的“利”,更要认识到它的“弊”。
②游戏对青少年有一定的诱惑。我们如果过度地迷恋游戏,游戏就成了不良诱惑。
③青少年沉溺于网络游戏的危害。 a长时问在网上逗留,造成身心劳累,眼睛近视,还会影响学习。 b上网费用高,既给家庭增加经济负担,又容易养成不良习惯。 c网上的信息良莠不齐,许多垃圾信息对青少年的思想冲击较大,毒害较深。
④要坚决抵制沉迷于游戏的行为。青少年要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坚决抵制社会的不良诱惑,注意提高自己的心理免疫力,认清成瘾行为的危害,培养正当的、有益身心的兴趣爱好,以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来替代成瘾行为。
毒品的定义:毒品不光指海洛因,还包括鸦片、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其他使人上瘾的麻醉剂和精神药品。吸食注射毒品,严重危害身体和精神健康,破坏家庭幸福;诱发刑事犯罪,危害社会治安;危及国家和民族。
毒品的危害:
①侵蚀人的肌体,毒害人的精神;
②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③可能会使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付出沉重的代价。赌博是一种不正当的娱乐,是一种恶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把未成年人“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列为严重不良行为。
“黄”对未成年人的危害(粤教版):未成年人在涉“黄”后,轻者会想入非非,精神委靡,无心向学;重者会诱发性犯罪及与之联系的暴力犯罪和经济犯罪,对青少年危害极大。
“赌”的危害(粤教版):赌博容易使人滋长不劳而获的思想,败坏社会风气。有的未成年人染上赌博恶习后,严重影响学习,扭曲了人际关系,甚至一步步走上诈骗、偷窃是、抢劫的犯罪道路。
邪教的本质(粤教版):是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它们宣扬歪理邪说,蒙骗群众,敛财害命,制造事端。大量事实证明:邪教是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的毒瘤,必须坚决铲除。
不良诱惑的危害:①对个人严重影响学习和生活,危害个人的健康和发展,纪律涣散、不思进取、好逸恶劳、投机取巧,极易诱发各种犯罪,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②对家庭会给家庭带来极大的危害,影响家庭幸福,甚至家破人望亡。
③对社会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诱发各种犯罪,破坏社会秩序,扰乱社会治安。
判别是非的依据:(苏人版)
判别是非的依据是法律和道德的要求。所谓“是”,是指人的行为符合法律和道德的规范,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损害国家的、集体的和他人的合法利益。反之,则为非。
青少年怎样学会拒绝不良诱惑:
①面对不良诱惑首先思考它会给我们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什么不良影响,客观地分析其危害性,理智的拒绝。
②把时间和精力放在学习和健康的娱乐上,不涉足营业性歌舞厅、不健康的录像厅、游戏厅和网吧等容易滋生黄、赌、毒和其他不良现象的场所。发现学校周边200米内有营业场所的要举报。
③学会控制自己的欲望和冲动。特别是在没人监督的时候,要严格要求自己,克制自己的冲动和欲望,不做自己想做而不应该做的事情。
④遵守道德规范、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战胜诱惑的方法:人教版:避开诱因法;婉言谢绝朋友,提高自制力;专时专用,改正不良习惯。
粤教版:避开诱因法、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法、专时专用法、联想后果法、请人监督法。
明善恶、辨是非的重要性(粤教版):
①要判断是非善恶,每个人心中都不能缺少一把良知的标尺。做人的良知就是正确的是非善恶观。
②明善恶、辨是非,选择善良正义的人作为自己的榜样,我们就能避免误入岐途。
③正确的是非善恶观将给我们勇气和指引,使我们不至于失足懊悔。
明辨是非,区分善恶的标准(陕人版):
明辨是非,区分善恶,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标准。在当代中国,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最大多数人的需要和利益,推进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是评价是非善恶的根本标准,它主要通过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现出来。 陕人版:社会主义道德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 陕人版:道德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习俗和社会舆论,确定是非善恶的界限,引导和约束着人们的行为。
做人的良知就是正确的是非善恶观。如何铸造心中良知的标尺(粤教版)?
①以美好道德陶冶自己的心灵,懂得法律规范。
②选择善良正义的人作为自己的榜样。
③学会理性分析,懂得思考不同的价值选择导致的不同后果。
④树立美好的人生理想,做有正义感的人。
我们应怎样正确对待各种社会影响(粤教版)?
①对社会影响,我们要吸收有益的营养,剔除无益的糟粕,拒绝有害的毒素。
②对长辈的言行我们也需要分清是非,问个究竟,而不能无原则地一概服从。长辈如果做错了,我们应该帮助纠正。
③对公共传播媒体发出的信息,我们要学会选择,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不良信息。
④对社会流行,我们要学会独立思考,理性行动,避免狂热,保持适度。
如何做到跨越障碍,正确选择(粤教版)?
正直做人,坚持正确行为,不做错事,作出正确的选择,需要勇气和意志,还需要突破内心和外部的障碍。
①首先要战胜自己,抵制诱惑。
②有时还必须打破情面,敢于坚持原则。
③坚守自己的美好理想,并且身体力行,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明辨是非,做出正确的选择:陕人版:
① 坚持自己的意见,不屈从伙伴的压力而做错误的事情。
② 敢于对他人做的错事提出反对意见。
③ 如果做了错事,要勇于承担责任。
④ 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会面临各种冲突,需要我们做出正确的选择。
鲁人版:
①面对生活中的是非善恶,心中要有一把“尺子”,即道德和法律标准。用道德和法律去衡量,看其是否符合道德和法律标准,从而做出正确地判断和选择。
②面对生活中的是非善恶,要不断提高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要勤于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积累社会经验,加强道德修养,增强法律意识。
③面对生活中的是非善恶,还要不断增强自控能力。正确的行为,必须坚持;错误的行为,坚决摒弃。
明辨是非善恶对我们的影响。(为什么要明辨是非善恶?)(鲁人版)
①只有明辨是非善恶,才能把握自己的生活方向,实现积极向上的人生目标。
②才能在生活中约束自己的行为,杜绝不良嗜好,抵制不良诱惑,过积极健康的生活。
③才能积极同丑恶现象作斗争,使自己逐步成为一个正直的人。
生活中的真善美:
真:就是指价值率高差大于零的思维性价值事物。
善:就是指价值率高差大于零的行为性价值事物。
美:就是指价值率高差大于零的生理性价值事物。
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
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诠释:
爱国守法:国家是一个政治实体,是人民群众最高利益的象征和代表。爱国是每个公民的天职和第一义务,责无旁贷。守法,法是国家纪律的集中表现,人人必须遵守,奉公守法。
明礼诚信:礼是人们文明表现的一种行为规范。明者,懂也,明白也,实践也。诚信,诚者,实也,真也;信者,实也。诚信是一个人品德的重要方面,是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国与国的道德准则,不诚不信,将无法群处。
团结友善:团结友善是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原则和准绳。因为人是社会的人,彼此必然发生各种关系,而处理彼此关系必须从好心出发,团结友善。
勤俭自强:勤与俭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及优良传统,勤与俭相辅相成,终成大业。
敬业奉献: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三百六十行,即“业”,“状元”就是敬业中的优秀者。个人的社会存在是以他人的存在为前提,个人要存在必须要奉献,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奉献是由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决定的。
我国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两部法律:目前,已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法律为主,包括义务教育法、收养法、继承法、婚姻法、母婴保健法、禁止使用童工在内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体系。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 ①未成年人处于人生发展进程中的幼弱时期,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是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
②家庭、学校、社会都不同程度存在着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
③由于种种原因,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制定专门法律给予保护和预防。
④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仅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首要原则)
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教育和保护相结合。(教育原则)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方面对未成年人应负的责任。
家庭保护: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的职责和抚养的义务,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家庭保护的作用是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家庭保护的内容:一是家长要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二是尊重、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
家庭保护中的禁止性要求:
①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和残疾未成年人;
②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③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和订婚等。
学校保护: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学校保护在整个未成年人的保护中举足轻重,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方面。
学校保护的基本内容:①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③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人学生;
④保护未成年人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社会保护: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包括对未成年人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
社会保护的基本内容:
①保护未成年人身体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保护未成年人的思想和心灵健康。
司法保护: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①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特殊制度。
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抚养权等。
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中主要涉及对未成年人隐私权,通信圈,著作权,知识产权等权利的侵害和维护。
1.每个人都有一些涉及个人心理以及社会交往的秘密,未经本人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其公开。
2.通信包括电话、电报、电子邮件、电传、书信等多种方式。
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3.著作权包括发表权、匿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
4.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其他智慧成果权等。(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公民无论年龄大小,只要创作完成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比如文字作品、美术或摄影作品等,就自动享有著作权;
只要是搞出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并履行了法定的手续,经过国家专利部门审查、授权,就可享有专利权。)
在同学的日常交往中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和现象:
①打听别人的秘密。
②偷听其他人的私下谈话。
③偷看他人日记。
④猜测人家不愿公开的事情。
⑤私拆他人信件。
怎样应对父母侵犯子女隐私的行为:
①要以适当的方式指出父母的错误。
②要学会与父母沟通,争取相互理解、相互信任。
③正确对待父母的关心和教育。
青少年通过哪些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要了解维权途径: 要了解维护权益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维护权利的最有力武器是法律,最常见的手段是非诉讼手段)
二. 要敢打官司:诉讼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应对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
三. 要善于斗争: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利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善于同侵权行为作斗争,我们在与其斗争时,既要机智又要勇敢。
未成年人保护建议:
①要做好家庭保护:家长应引导未成年人开展健康的活动,预防未成年人走上歧途。
②要做好学校保护工作:学校要创造良好学习环境,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③加强社会保护工作:政府应抓好社会治安管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④未成人要学会自我保护: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勇于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
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他法律关于未成年人各项权利的规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据。比如宪法第四十九条关于"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的规定,是未成年人在家庭中享有的各项合法权利的根据;宪法第四十六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未成年人享有的受教育权利的根据。
2、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6月28日通过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具体规定了如何通过各种教育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如何对犯罪自我防范,对已经犯罪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等内容。
此外,婚姻法、收养法、刑法、义务教育法等许多法律,都有若干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条款。在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中,必须依照上述宪法和各种法律的规定进行,以便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生活奠基。要让短暂的生命发光,有尊严有意义地渡过一生,必须接受教育。当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迅速增加,社会变化日新月异,社会竞争空前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接受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才智,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在职业活动和其它活动中获得成功。教育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依据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的内容:
①学龄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②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③符合一定条件的公民接受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
④成年人接受成人教育。
⑤从社会其他合法教育机构、教育途径接受教育。
在我国,凡是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限制公民的受教育权,不得歧视任何人的受教育的要求。 对于我们的努力,国家和社会将会以一定的方式予以承认。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受教育者应该享有的权利之一。
义务教育:
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公益性是义务教育的显著特征。
义务教育不同于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其它教育,它具有自己的显著特征:
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
具有普遍性,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要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具有免费性,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免收学费。
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一般而言,对同一个人来说,权利就是权利,义务就是义务,一项权利不能同时又是义务。但教育是个例外。权利使我们可以放弃的合法利益。对青少年的教育直接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命运,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可以放弃。教育的这个特点决定了我们不能将受教育仅仅作为权利,而必须把它同时作为义务。
①就我们个人来说,只有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自己。受教育使我们更有可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在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的同时,自己也能获得相应的报酬,从而更好地享受现代文明的成果。因此,从公民自身的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②从国家的角度讲,要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进程,提高公民的文化和科学素质是关键。这就要求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道德水平和文化水平,掌握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力争为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多作贡献。因此,从国家的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
义务教育误区:
1、义务教育就是免费教育。
点拨: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义务教育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无条件的接受,而要求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其顺利实施.其本质意义在于你必须接受教育,而不是在于是否免费。
而且义务教育的免费性是有条件范围的:
首先它的适用人群是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所以说高中,大学的学校教育是不包括在内的,这就是它也叫九年义务教育的原因了.
其次,对于义务教育有一个特性是"免费性",在义务教育法上的诠释是"不收学杂费".然而在学校学习中可能还会有其他的费用,这些就不包括在"免费"的范围内了.
而且对于免除学杂费,这还是一个过程,仍有不少城市中还未能达到这样,所以"义务教育就是免费的学校教育"这种说法是不科学的.
2、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我自己的事,我愿意学就学,不愿意学就不学,别人管不着。
点拨: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受教育既是公民享有的权利,又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这里的“义务”,是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适龄儿童少年都要遵守并应尽的义务;这里的“教育”,专指学校教育。
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应承担的最基本的义务主要有三项。
(1)应当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2)应当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凡己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按照当地学制的规定,学习到毕业,而不能中途辍学。
(3)应当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如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当我们的受教育权受到他人剥夺或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当父母亲侵犯自己受教育权利的时应当:
①与父母沟通,向其宣传法律知识,要求父母送自己上学接受义务教育。
②求助于学校老师。
③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
④求助法律,如直接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
其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
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现代社会应具备终身受教育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