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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二年级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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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我国近代化历程的重要特征是以民主代替专制、以法治代替人治、以法律为标志的国家权利代替以君主为代表的封建贵族特权,以工业化代替传统农业,不断地推进我国现代化。
    请回答:
    (1)近代化就是在经济上实现工业化,在政治上实现民主化和法制化。哪个事件开启了近代化中国政治民主化和经济现代化?1953年,我国提出了“一化三改造“的过渡时期总路线,这里的”一化“是什么?我国已建立起独立的工业体系的标志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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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什么革命推翻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开创了中国完全意义上的近代民主革命?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是什么?制定这个宪法的机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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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第一部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叫什么?它诞生的意义是什么?它规定我国的根本社会制度是什么?这制度建立起来的标志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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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民主法制建设是不断巩固、完善的过程,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民主法制遭到严重破坏是在什么时期?这个时期结束的标志是什么?哪个时期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又成果突出,逐步走上了依法治国的道路?这个时期开始的标志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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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与经济建设之间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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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题信息:2009年四川省期末题历史问答题难度极难 来源:刘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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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回顾我国近代化历程的重要特征是以民主代替专制、以法治代替人治、以法律为标志的国家权利代替以君主为代表的封建贵族特权,以工业化代替传统农业,不断地推...” 主要考查您对

洋务运动

百日维新

武昌起义

中华民国的建立

第一个五年计划

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颁布

民主法制的严重破坏

文化大革命的结束

农业手工业合作化

公私合营(赎买政策)

十一届三中全会

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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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务运动:
洋务运动是清朝统治集团内部的开明之士在维护封建统治而倡导和主持的自强改革运动,是中国社会民族矛盾不断激化的产物。洋务运动的主要内容包括:以“自强”为旗号,采用西方先进的生产技术,创办了近代军事工业;以“求富”为旗号,兴办民用工业,洋务运动的重点由军事转向民用企业;编练新式军队;培养人才。为了适应洋务运动的需要,洋务派创办了新式学校,选送留学生楚国深造,培养了一批翻译、军事和科技人才。中日甲午战争标志着洋务运动的破产。
洋务运动的性质:
洋务运动是是一场由地主阶级领导的向西方学习的旨在维护封建统治的自救运动。
洋务运动兴起的背景:
经过两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的统治阶级对于如何解决一系列的内忧外患问题,清政府内部出现了洋务派和顽固派。洋务派在中央以奕忻为代表,在地方以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为代表。他们在跟外国侵略者交涉和镇压人民起义的过程中,认识到列强的船坚炮利,技术精良,主张用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来维护清朝的统治。顽固派以大学生倭仁为代表。他们因循守旧、盲目排外、仇视一切外洋事务,主张原封不动地维护清朝统治。这两派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慈禧太后也是顽固派,不过她认为,在内外交困的形势下,要保护清朝的统治地位,必须依靠拥有实力并得到外国侵略者赏识的洋务派。所以,她采取了暂时支持洋务派的策略。

洋务运动兴起的原因:
1.太平天国运动和外国侵略冲击了清王朝的统治。
2.洋务派实力相对较强,主张“师夷长技以自强”,维护清王朝统治。
3.顽固派因循守旧,盲目排斥一切外洋事物。
4.总理衙门设立后,以慈禧为首的满清统治者,暂时支持了后实力且受外国侵略者赏识的洋务派。
5.工业革命的扩张,“中外和好”局面的形成为洋务运动的开展提供了可能。
总理衙门:
鸦片战争前,清政府认为同外国关系仅是“理藩而已,无所谓外交也”。俄国使臣来华,沿例由理藩院接待,其他各国均由礼部接待办理。鸦片战争后,由两广总督专办与欧美国家的交涉,特加钦差大臣头衔,称“五口通商大臣”。《北京条约》订立后,各国在华设使馆、驻使节。外国侵略者认为地方总督无权处理涉外事务,多次要求建立专门机构。1860年11月,英法联军依约从北京撤走,使奕忻大喜过望,在奏折中说:“该夷并不利我土地人民,犹可以信义笼络,驯服其性,自图振兴”,劝咸丰帝“尽可放心”回銮。1861年1月,奕忻再上奏折指出:“近年各路军机络绎,外国事务,头绪纷繁,驻京以后,若不悉心经理,专一其事,必致办理延缓,未能悉协机宜。”请求建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总理衙门首任事务大臣均为清朝贵族,且与外国侵略者关系密切,使总理衙门实际成为外国侵略者控制清政府的总枢纽,是中国半殖民地化的一个重要表现。总理衙门存在了40年。直到1901年,据《辛丑条约》第12款规定,改为外务部,仍位列六部之首。
百日维新(戊戌变法):
在维新人士和帝党官员的积极推动下,1898年6月11日,光绪皇帝颁布了“明定国是”的诏书,宣布变法。新政从此开始,到9月21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为止,历时103天,史称“百日维新”。

百日维新的失败:
新政措施的推行,遭到守旧势力强烈抵制和反对。随着变法的不断深入,新旧势力的冲突日益尖锐。 1898年9月21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囚禁光绪帝,重新训政,继而大肆搜捕维新派。谭嗣同、杨锐、刘光第、林旭、杨深秀、康广仁被杀,史称“戊戌六君子”。政变后,除京师大学堂被保留外,其他新政措施全部被取消。“百日维新”宣告失败。

戊戌变法失败的原因:
1.戊戌变法触犯了以慈禧太后为首的顽固派的利益,遭到他们的激烈反对。在中央,1898年6月中旬,慈禧太后任命亲信荣禄为直隶总督,控制京津地区,并且控制了人事任免权,防止光绪帝破格提拔维新派。在地方,除湖南巡抚陈宝箴坚持变法外,其他各省官员都对新政犹豫观望,敷衍了事,并不实行。变法法令大多成为了一纸空文。
2.没有强大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维新派不敢发动群众,更没有获得强大的武装支持。
3.资产阶级维新派由于缺乏彻底反帝反封建的勇气,只采用改良的办法,把希望完全寄托在没有实权的皇帝身上,这是维新变法运动失败的根本原因。
4.当顽固派准备镇压维新变法运动时,维新派又寄希望于袁世凯和外国侵略者,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

戊戌变法的影响:
戊戌变法是一次资产阶级的爱国政治运动,加快了中国近代化的进程。维新派在帝国主义侵略日益加深了紧要关头,要求挽救民族危亡,发展资本主义,具有爱国和进步意义。这次变法传播了资产阶级的政治学说和自然科学知识,在社会上起了思想启蒙的作用。戊戌变法失败的血的教训,促使了资产阶级斗争由改良转向了革命。戊戌变法的失败说明,资产阶级改良道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行不通。
武昌起义:
在全国保路风潮不断高涨的形势下,湖北武汉的两个革命团体共进会、文学社积极准备发动武装起义。1911年10月10日,熊秉坤等革命党人首先发难,各营革命士兵纷纷响应,经过一夜激战占领武昌,接着光复汉阳、汉口。武昌起义立即在全国各地引起响应,将已经高涨的革命形势推向新的高潮。

湖北军政府:
辛亥革命时期革命党人建立的临时地方军政机构。是1911年10月11日革命党人在武昌起义取得胜利之后,根据孙中山等人制订的《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建立的。其首脑成为都督,总揽省区军政大权,孙中山,黄兴等同盟会其他重要领导人都不在武昌,于是推举黎元洪为军政府都督。以后,以黎元洪为首的一批旧官僚、旧军人和立宪分子,逐渐掌握了军政府大权。

武昌起义:
1、时间:1911年10月10日
2、结果:占领武汉三镇,成立湖北军政府,定国号为“中华民国”。
3、影响:各省纷纷响应起义,清朝统治土崩瓦解。但政权多落入立宪派和封建官僚手中,革命潜伏着失败的危险。

辛亥革命在首先武昌取得成功的原因:
1、武汉地区的民族资本主义发展较快,民族资产阶级的力量不断强大。
2、近代学堂的设立,湖北地区出现了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群,他们成了革命党的骨干。
3、武汉是帝国主义入侵较早地区,帝国主义的掠夺和封建势力的压榨,使这里的人民反抗愤怒不断高涨。
4、革命党人在武汉地区进行了比较长期的准备,在新军中做了大量宣传、组织工作。
5、当时清政府忙于派兵镇压保路运动,为武昌起义取得了时机。


武昌起义后湖北军政府:

南京临时政府:
1911年,孙中山自海外归来,并被选为临时大总统,南京临时政府诞生。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南京临时政府实行总统制。政府由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副总统黎元洪和9名部长组成。南京临时政府中虽然有立宪党人和旧官僚,但革命党人占据着主要地位。它是一个以资产阶级革命派为主体的革命政权。它的成立,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制的一个尝试,宣告了两千多年来中国封建帝制的彻底崩溃。

《临时约法》:
《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成文法。1912年3月11日,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中国民国临时约法》,《临时约法》共7章56条,主要内容有: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选举和被选举等权利。《临时约法》的基本精神是按照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和“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要在中国建立一个实行议会制和责任内阁制的资产阶级共和国。
中华民国的建立:
1911年底,各省代表在南京集会,推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的临时大总统。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布就职,宣告中华民国的成立。中华民国定都南京,采用五色旗为国旗,改用公历,以中华民国纪元。1912年为民国元年。会议选举黎元洪为副总统,接着成立了临时参议院,以孙中山为首的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了。但是政府中也混入了不少立宪派和旧官僚。

南京政府颁布的一系列措施:
孙中山在领导南京政府的时,颁布了一系列措施,政治方面:焚毁刑具,停止刑讯,通令保护华侨,禁止贩卖华工,严禁买卖人口,禁止蓄奴。经济方面:奖励和保护工商业,鼓励人民兴办实业,鼓励华侨在国内投资,设立实业部,各省成立实业公司,废清朝的苛捐杂税。文化教育方面:学校不拜孔子,不读四书五经,教科书必须符合共和民国宗旨,禁止用清政府颁行的教科书。社会生活方面:提倡“自由、平等、友爱为纲”的公民道德,革除历代官厅“大人”“老爷”等称呼,禁止蓄辫、缠足、赌博。
1912年春,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具有反封建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
对外方面:为了得到帝国主义的支持,临时政府颁布《宣告各友邦书》,宣布承认清政府和帝国主义列强缔结的一切条约,承担过去的外债和赔款,保护帝国主义在华的各种特权和利益,申明条约期满为止。
孙中山:
伟大的资产阶级革命先驱。1866年孙中山出生,早年学医,1894年上书李鸿章遭到拒绝,遂赴檀香山创立兴中会,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的主张。1905年在东京成立中国同盟会,系统地提出其三民主义思想,并与保皇派进行了激烈的论战。1895年至1911年策划多次反清武装起义,屡遭挫折而斗志弥坚。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得到各省响应,导致清朝专制统治的覆灭,是为著名的“辛亥革命”。1912年元旦,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创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共和政体。1912年4月卸大总统职,致力于经济建设的宣传。袁世凯窃据大总统职位后阴谋复辟,孙中山乃于1913年发动“二次革命”反袁。1914年在日本组织成立中华革命党。1917年,在广州召开非常国会,开展护法运动。1919年改组中华革命党为中国国民党,担任总理。1921年再举护法旗帜。1923年,孙中山第三次在广州建立政权,成立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复任大元帅。同年决定国共两党实行合作,以推进国民革命。1924年1月召开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改组了国民党,重新解释其三民主义。1925年3月12日逝世。
第一个五年计划:
简称“一五计划”,是1953—1957年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是中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而制定的,也是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由周恩来、陈云同志主持制定的。它是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中心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的初步基础;有步骤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其特点是优先发展重工业。第一个五年计划反映了人民要求迅速把中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工业国的强烈愿望。第一个五年计划制订后,对三大改造、基本建设、工农业发展和交通便捷做出了突出贡献,使得中国的近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长春汽车制造厂:


第一个五年计划:
1、背景:
(1)1949年-1952年,党和政府用了三年的时间完成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为国家开展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创造了条件。
(2)新中国工业基础薄弱,在当时各资本主义国家的重重封锁之下,只有优先发展重工业,才能自立于民族之林。
2、时间与目的:
1953年-1957年年为了有计划的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党和政府实施了第一个五年计划。
基本任务: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
3、建设成就:
1953年底,鞍山钢铁公司大型轧钢厂等三大工程建成投产;1956年底,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建成投产;中国试飞成功第一架喷气式飞机;沈阳第一机床厂建成投产;1957年,武汉长江大桥建成;川藏、青藏、新藏公路建成;形成了以鞍山钢铁公司为中心的东北工业基地,沿海地区原有的工业基地得到加强,在华北、西北建立了一批新工业基地。从此,我国开始改变了工业落后的面貌,向社会主义工业化迈进。 
4、意义:我国开始改变工业落后的面貌,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一五计划中,重工业在东北地区发展迅速的原因:
1.历史因素:东北地区的工业在民国就有发展,并且受到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波及较少,工业基础好。
2.地理因素:东北地区自然资源丰富,有着优质的煤、铁资源。
3.政策因素:中共的制订的正确的方针。
4.外国因素:苏联对中国援助,由于苏联离东北地区最近,便于交流的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是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这部宪法总结了中国近代以来关于宪法问题的历史经验,继承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等宪法性文件的正确原则,规定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方向与道路,规定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基本原则和各项制度。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最重要的成果,是制定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另一个重要成果,是全面建立了国家机构。大会选举和决定了国家领导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刘少奇;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结束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以《共同纲领》暂代国家宪法的过渡状态。这位加强国家的人民民主制度,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奠定了初步基础,是国家政治生活进一步民主化的重要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以立法的形式保证中国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为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制制度奠定了初步基础。它是一部真正反映人民意志、代表人民利益的宪法,是中国人民为建设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的纲领。

 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怎样建立起来的:
(1)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历28年的艰苦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前提。
(2)1949年-1952年,党和领导人民巩固了人民民主政权,恢复了国民经济,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条件。
(3)1953年,党公布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规定了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从1953年起,我国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到1957年,一五计划超额完成,这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巩固奠定了物质基础。
(4)1954年,一届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从法律上保证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方向。
(5)1953年-1956年,国家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基本建立起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制度。《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宪法》还明确规定,以共产党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仍将继续发挥它的作用;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些规定充分表明新中国的性质是人民民主国家,人民行使权力的广泛性和真实性是任何资本主义的民主所无法比拟的。
第二,坚持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宪法》将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下来,庄严宣布:“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指出,国家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第三,设置国家机构。《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设立国家主席;设立国务院,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设立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分别作为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设立各级人民法院,作为各级审判机关;设立各级人民检察院,作为各级检察机关,等等。
第四,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有劳动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公民有遵守宪法、法律、劳动纪律、公共秩序的义务,有爱护和保护公共财产的义务,有保护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等等。此外,《宪法》还对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中国的外交政策等作了具体规定。
民主法制遭到破坏:
“文化大革命”使民主法制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公民的生命、权利,自由等被严重践踏。各级国家机关陷于瘫痪,社会秩序被严重破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协制度形同虚设。党的规章制度也被破坏,党内的政治生活无法实行。
“文化大革命”对民主法制法治的践踏表现和后果:
1、表现:
(1)大批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人,各界知名人士和学者,惨遭批斗、抄家和残酷的人身迫害。刘少奇被加上“叛徒、内奸、工贼”的罪名,被迫害致死,成为了新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冤案。
(2)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政领导机关都被夺权,陷于瘫痪。社会秩序混乱,公安部、法院和检察院无法正常工作。
2、后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连续十年没有召开,人民代表已经无法正常行使其权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也不能实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中断。
“四五”运动(天安门事件):
“四五“运动是江青反革命集团镇压广大人民群众悼念周恩来总理的事件。1976年4月4日,北京上百万群众连续数天自发地集合到天安门广场和人民英雄纪念碑前,敬献花圈,张贴诗词,悼文,发表演说,怀念周恩来总理,痛斥“四人帮”。5日,来到天安门广场的群众发现,他们献的花圈被收走了,守卫花圈的群众也被抓走了,异常气愤。于是,在“还我花圈”,“还我战友”的口号下,采取抗议行动。这一革命行动,史称“四五”运动。江青为首“四人帮”等污蔑群众的革命行动“反革命事件”,下令镇压,许多群众遭毒打,200多人被捕。同时,“四人帮”还捏造各种罪名,认定邓小平是“运动的总后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天安门事件彻底平反。
林彪反革命集团覆灭:
“文革”以来,林彪的地位上升,党的九大确定他为毛泽东的接班人。以他为首的集团,势力发展很快。九大以后,林彪集团加紧争夺权力。1970年夏,党的九届二中全会上,林彪一反毛泽东常态,明知毛泽东提出不设国家主席,而坚持设国家主席。他表面上让毛泽东当国家主席,实际上他自己要当国家主席。这种急于争夺权力现象被毛泽东察觉,责令林彪骨干黄永胜等进行检讨。
林彪集团见势不妙,就策划武装政变。毛泽东、周恩来闻风,立即采取措施,粉碎这场政变。林彪的阴谋败露,于1971年9月13日慌忙外逃,在蒙古人民共和国温度尔汗机毁人亡。这就是“九一三事件”。
影响:“九一三事件”标志着了林彪反革命集团的灭亡,也促使更多的干部、群众从个人崇拜的狂热中清醒过来。也宣告了了“文化大革命”从理论和实践的失败。

江青反革命集团覆灭:

1975年邓小平全面整顿,系统纠正“文革”的错误,导致“四人帮”反抗,毛泽东也无法容忍邓小平“纠正文化大革命”错误的做法,又发动了“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运动,刚刚稳定的局势又陷入混乱。
1976年1月,周恩来总理逝世,北京和各地人民群众纷纷来到天安门广场的悼念、抗议“四人帮”。这就是“四五运动”。运动遭到了“四人帮”的镇压,邓小平被诬蔑为“天安门事件”的后台,再次被打倒。然而四五运动为后来粉碎四人帮奠定了群众基础。
接着,1976年7月朱德逝世,1976年9月伟大的毛主席逝世。江青反革命集团加紧篡党夺权的活动,1976年10月,主持中央工作的华国锋和叶剑英采取果断措施,将“四人帮”隔离审查。一举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
“四人帮”受审:


三起三落的邓小平:
1987年后,邓小平曾两次与外宾谈到自己这段“落起”的历史。他说:“我参加共产党几十年了……这期间做了不少好事,也做了一些错事。人们都知道我曾经‘三下三上’,坦率地说,‘下’并不是由于做了错事,而是由于办了好事却被误认为错事。”外国人称邓小平是“永远打不倒的小个子!”
第一次“落起”是在30年代初期中央苏区时,由于以博古为代表的中央临时政府推行“左”倾冒险主义,邓小平、毛泽潭、谢唯俊等人则坚决支持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正确路线,反对他们的“城市中心论”。为此,邓小平遭批斗,并一度被关进监狱,他的会昌中心县委书记和江西省委宣传部长的职务也被撤销,并受到党内最严重警告处分。这一年邓小平只有29岁。直到1935年遵义会议,这次“落起”才画上句号。
邓小平第二次“落起”,是在“文革”期间。在“文革”初期,邓小平作为“刘邓资产阶级司令部”的第二号“走资派”被打倒,全家受到株连,被下放到江西新建县拖拉机修造厂劳动改造。这是邓小平一生中感到最痛苦的时期。1971年“九一三”事件发生后,邓小平两次给毛泽东写信,要求出来工作。毛主席在信上作了肯定的批示,1973年邓小平的国务院副总理职务得以恢复。1975年初邓小平又被任命为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第一副总理、中央军委副主席兼总参谋长,并主持党、政、军的日常工作。  
第三次“落起”是在1976年至1977年。邓小平因“全面整顿”“文革”的错误,违背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四人帮”发动了“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邓小平再次被打倒。直到1977年7月党的十届三中全会前夕才获得第三次解放。
农业合作化:
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各种互助合作的形式,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合作经济的过程。这一社会变革过程,亦称农业集体化。
农业合作化的实质:
生产资料由农民个体所有制变成合作社集体所有制。
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运动使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变化:
土地改革时期生产资料有地主私人所有制转变为农民私人所有制,所有制性质没发生变化,而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将生产资料的农民私人所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所有制性质发生了变化。

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原因:
土地改革以后,农民分到了土地,农业生产有了恢复和发展。但是,我国的农业仍然是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当时贫苦农民缺乏生产工具、资金,一家一户难以解决水利问题,难以抵御自然灾害,不能合理地使用耕地,也不能使用先进的机械化农具。这就影响生产的发展,农产品满足不了国家工业化建设的需要,因此国家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2、方式:
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征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转变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3、对手工业的改造:
手工业小组——供销合作社——生产合作社。


赎买:
赎买政策是指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对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通过和平方式并采取有偿办法实行国有化的政策。马克思、列宁、恩格斯都曾提出过在一定条件下对资本进行赎买的思想。中国共产党根据对我国政治经济条件和民族资本特点的分析,以及历史上同民族资产阶级有过统一战线的关系,确定了通过对私人资本主义赎买的方式,逐步把资本主义企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企业。在全行业公私合营后采取定息制度,即按合营时的资本家股份资产,由国家在一定年限内,每年付给资本家一般为资产总额百分之五的利息,同时对资方从业人员保留高薪。“赎买政策”的实行,不但减少了资产阶级对社会主义改造的阻力,而且有利于逐步把资本家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政策:
“赎买”政策
2.策略:
利用、限制和改造。
3.方式:
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个别 企业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
4.意义:
社会主义历史上第一次有效地实现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创造。
十一届三中全会: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出了把党和国家工怅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决定调整国民经济,加快发展农业,发展科技、教育。全会还审查和解决了历史上遗留的一批重大问题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决定加强党的领导机构,强调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集体领导,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规党法,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也是共和国历史上的一个伟大转折。

党的八大与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共同点和影响:
1、共同点:都提出了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任务。
2、影响:
(1)党的八大召开于世界经济与科技迅速发展、国内三大改造进入尾声的1956年。它对国内外形势和主要矛盾作了实事求是的分析,提出了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的任务,是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良好开端。八大后,社会主义建设蓬勃开展,可惜受到“左”倾错误思想干扰,国民经济出现重大挫折。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它完成了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拨乱反正,是改革开放的开端。从此,中国历史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建设成就日新月异、辉煌灿烂。
(2)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 从党的指导思想看,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改变了文革期间以及以前“左”倾错误思想路线;对文革中的错误进行彻底纠正,完成了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拨乱反正;从党的工作重心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代替了文革十年的以“阶级斗争为纲”,是改革开放的开端。从此,中国历史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总之,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党的历史上的伟大转折。


十一届三中全会:
1、时间:1978年12月
2、地点:北京
3、背景:
(1)文化大革命积累了许多严重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人们要求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
(2)当时中央的主要领导人仍然坚持“左”的错误,提出“两个凡是”。
(3)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是当代一次思想解放运动,解放了人们思想。
4、内容:
(1)思想上:彻底否定“两个凡是”的方针,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
(2)政治上: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作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决策;
(3)组织上:形成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二代领导集体。
5、历史意义:
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开端。从此,我国走上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
6、认识:
(1)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历经曲折。
(2)社会主义建设要从国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
(3)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富民之路。
(4)中国共产党是善于自我完善,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政党。


十一届三中全会:


民主与法制建设加强: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在全国全面展开。1980年,中共中央为刘少奇恢复名誉,使党的历史上最大的冤案得到平反。经过“文化大革命”人们更加认识到民主和法制的重要性,1982年颁布了新时期一部比较完善的宪法——第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后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法通则》,全国人大又通过了《义务教育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我国基本上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有《刑法》、《民法通则》、村民自治等等。
民主与法制建设加强的表现:
1、背景:
文化大革命使我国的民主和法制建设遭到了严重践踏,广大人民群众深刻地认识到了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要性。
(1)平反冤假错案:1980年中共中央为刘少奇平反,使党的历史上最大的冤案得到平反。
(2)建设的加强法制建设:1982年颁布了第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6年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一系列法律,基本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实现了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文化生活等方面有法可依的局面。我国逐渐向依法治国的道路迈进。
2、意义:
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了伟大成就。广大人民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办事逐渐成为了人们的共识,我国正在向依法治国,建设法制国家的道路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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