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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三年级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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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老爷爷出生在十九世纪初,见证了堂堂大清帝国像列强眼中的“一只羔羊”一样被任意宰割,他有四个儿子也饱经沧桑。下面是他对四个儿子的描述,不属实的是
    [     ]

    A.老大1843年在海关工作,在关税方面却要与英国协定
    B.老二是圆明园的管理人员,目睹“万园之园”被烧毁
    C.老三1896年在重庆看到了日本人开设的工厂
    D.老四1905年居住在北京东交民巷
    本题信息:2011年湖北省中考真题历史单选题难度一般 来源:刘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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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一位老爷爷出生在十九世纪初,见证了堂堂大清帝国像列强眼中的“一只羔羊”一样被任意宰割,他有四个儿子也饱经沧桑。下面是他对四个儿子的描述,不属实的是[ ]...” 主要考查您对

中英《南京条约》

火烧圆明园

马关条约

《辛丑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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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2年8月,由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等人与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在南京签订。《南京条约》的签订是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的标志。主要内容有:割香港岛给英国;赔款2100万元;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在五处通商口岸派驻领事;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由两国商定。南京条约签订后,中国由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领事裁判权:
又称“治外法权”,帝国主义国家侨民不受居留国法律管辖的特权。主要内容是:该侨民在居留国犯罪,或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时,只由其本国在居留国的领事或法庭依其本国法律审理。这是帝国主义压迫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的一种特权制度。旧中国从1843年中英《虎门条约》起,英、美、法、俄、日等相继取得过这种特权。领事裁判权的出现,严重的侵犯了中国的司法主权。

片面最惠国待遇:
亦称片面最惠国条款。在国际条约中,缔约双方互相享受对方已经或将要给予第三国的同等的条约权利(一般包括通商、航运、税收、投资、居住等方面),这种待遇称最惠国待遇;仅缔约一方享受这种权利,而并不给对方以对等的权利或利益者,则为片面最惠国待遇。1843年中英《虎门条约》规定:中国今后如有“新恩施及各国,亦准英人一体均沾”,即为中国近代给予外国侵略者片面最惠国待遇之始。



中英《南京条约》的特点:
南京条约签订后,中国开始由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除了中央《南京条约》外,其他国家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1843年,英国又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附件。英国从中又取得了建立租界的权利和“领事裁判权”,以及片面“最惠国待遇”。

中美《望厦条约》:
望厦条约又称《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清朝与美国在澳门的望厦村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清政府与美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望厦条约》使美国享有英国在《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取得的除割地、赔款外的一切特权,同时还扩大了侵略权益。如美国兵船可任意到中国各通商港口巡查贸易;美国人有权在通商口岸开设医院,建立教堂等。

中法《黄埔条约》:
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8月14日,清政府与法国在广州黄埔签订不平等条约。《黄埔条约》是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黄埔条约》使法国享有美国在《望厦条约》中取得的一切特权,同时还规定,允许法国天主教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修建坟地,清朝地方政府负责保护教堂和坟地。


《南京条约》签订情况图:
 

上海租界:
近代外国人在中国最早建立的租界。1843年,根据中英《南京条约》,上海被辟为商埠。1845年,英国驻上海第一任领事巴富尔强迫清政府签订《上海租地章程》,率先强辟洋泾浜北侧为“英租界”。1854年,英、法、美在上海租界区内工部局,实行完全独立于中国行政系统和法律制度之外的殖民统治,租界俨然成为了中国“国中之国”。1863年,英、美两租界合并为“公共租界”。直到1945年抗战胜利,租界次正式被收回。
火烧圆明园:
《天津条约》签订后,1859年6月,英、法、美公使接换约之际,带兵悍然闯入大沽,清军取得了大沽保卫战的胜利。英法大为恼火,遂于1860年分别派额尔金和葛罗来华率军扩大战争。咸丰皇帝出逃热河。10月6日,英法联军进入北京,闯入西北郊的圆明园。他们抢去了园中的金银财宝,劫走了所有能搬动的贵重文物和图书典籍。为了掩盖罪行,额尔金命令纵火,大火燃烧了三天三夜。

评价:
圆明园是我国皇家园林艺术的瑰宝,而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的残忍行径不仅损毁了中国的建筑艺术和文化,也是世界文化与艺术的损失。
圆明园遗址:

雨果怒斥英法联军的暴行:
1860年,英法联军焚烧圆明园,法国伟大的浪漫主义文学作家写信痛斥联军是强盗,谴责他们毁灭东方文化的罪恶行径。1861年,参加过火烧圆明园的英国上尉巴特勒给雨果写信,希望知道雨果对这次胜利赞赏到什么程度。雨果在11月25日答复的长信中写道:
先生,你征求我对远征中国的看法。你认为这次远征行动干得体面而漂亮。你如此重视我的想法,真是太客气了。在你看来,这次在维多利亚女王和拿破仑皇帝旗号下进行的远征中国的行动是法兰西和英格兰共享之荣耀。你希望知道我认为可在多大程度上对英法的这一胜利表示赞同。
既然你想知道,那么下面就是我的看法:  
在地球上某个地方,曾经有一个世界奇迹,它的名字叫圆明园。艺术有两个原则:理念和梦幻。理念产生了西方艺术,梦纪产生了东方艺术。如同巴黛农是理念艺术的代表一样,圆明园是梦幻艺术的代表。它荟集了一个人民的几乎是超人类的想象力所创作的全部成果。与巴黛农不同的是,圆明园不但是一个绝无仅有、举世无双的杰作,而且堪称梦幻艺术之崇高典范——如果梦幻可以有典范的话。你可以去想象一个你无法用语言描绘的、仙境般的建筑,那就是圆明园。这梦幻奇景是用大理石、汉白玉、青铜和瓷器建成,雪松木做梁,以宝石点缀,用丝绸覆盖;祭台、闺房、城堡分布其中,诸神众鬼就位于内;彩釉熠熠,金碧生辉;在颇具诗人气质的能工巧匠创造出天方夜谭般的仙境之后,再加上花园、水池及水雾弥漫的喷泉、悠闲信步的天鹅、白鹮和孔雀。一言以蔽之:这是一个以宫殿、庙宇形式表现出的充满人类神奇幻想的、夺目耀眼的宝洞。这就是圆明园。它是靠两代人的长期辛劳才问世的。这座宛如城市、跨世纪的建筑是为谁而建?是为世界人民。因为历史的结晶是属于全人类的。世界上的艺术家、诗人、哲学家都知道有个圆明园,伏尔泰现在还提起它。人常说,希腊有巴黛农,埃及有金字塔,罗马有竞技场,巴黎有巴黎圣母院,东方有圆明园。尽管有人不曾见过它,但都梦想着它。这是一个震撼人心的、尚不被外人熟知的杰作,就像在黄昏中,从欧洲文明的地平线上看到的遥远的亚洲文明的倩影。  
这个奇迹现已不复存在。  
一天,两个强盗走进了圆明园,一个抢掠,一个放火。可以说,胜利是偷盗者的胜利,两个胜利者一起彻底毁灭了圆明园。人们仿佛又看到了因将巴黛农拆运回英国而臭名远扬的埃尔金的名字。  
当初在巴黛农所发生的事情又在圆明园重演了,而且这次干得更凶、更彻底,以至于片瓦不留。我们所有教堂的所有珍品加起来也抵不上这座神奇无比、光彩夺目的东方博物馆。那里不仅有艺术珍品,而且还有数不胜数的金银财宝。多么伟大的功绩!多么丰硕的意外横财!这两个胜利者一个装满了口袋,另一个装满了钱柜,然后勾肩搭臂,眉开眼笑地回到了欧洲。这就是两个强盗的故事。  
我们欧洲人认为是文明人,而在我们眼里,中国人是野蛮人,可这就是文明人对野蛮人的所作所为。  在历史面前,这两个强盗分别叫做法兰西和英格兰。但我要抗议,而且我感谢你给我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统治者犯的罪并不是被统治者的错,政府有时会成为强盗,但人民永远也不会。  
法兰西帝国将一半战利品装入了自己的腰包,而且现在还俨然以主人自居,炫耀从圆明园抢来的精美绝伦的古董。我希望有一天,法兰西能够脱胎换骨,洗心革面,将这不义之财归还给被抢掠的中国。  
在此之前,我谨作证:发生了一场偷盗,作案者是两个强盗。  
先生,这就是我对远征中国的赞美之辞。
从文中可以看到雨果将圆明园称为成了世界奇迹,是人类艺术史上的辉煌文明,公开揭露毁灭这个文明的英法联军为“强盗”,表示强烈的不满和谴责。
中日《马关条约》:
1895年4月17日,中日签订《马关条约》。主要内容是:①承认日本对朝鲜的控制;②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和澎湖列岛;③赔偿日本军费两亿两白银;④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4个通商口岸,日船可以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⑤准许日本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工厂。《马关条约》大大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

赎辽费:
《马关条约》的签订,损害了俄、德、法三国在华的侵略权益。俄、德、法三国向日本提出照会,并以武器强迫日本放弃侵占辽东半岛。日本被迫同意将辽东半岛归还中国,但向清政府勒索白银3000万两作为“赎辽费”。

三国干涉还辽的本质:
三国干涉还辽反映了帝国主义国家争夺和瓜分殖民地和半殖民地时既相互勾结又相互斗争的本质。


《马关条约》和《南京条约》比较:
 

《马关条约》的危害和影响:(为什么说《马关条约》使中国中国半殖民半封建化的程度大大加深了?)
1、台湾等大片领土的割让,进一步破坏了中国主权的完整。这是日本继俄国之后,对中国领土进行的一次掠夺。它迫使台湾和祖国分离,并且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此后,帝国主义各国争相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中国的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
2、巨额的赔款,相当于清政府三年财政收入的总和,这就加剧了中国人民的负担。清政府无力偿还,不得不大量举借外债,便利了列强通过贷款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
3、新的通商口岸开放,使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深入到中国内地。
4、允许日本在华投资设厂,其他列强援引“利益均沾”的条款,争先恐后在中国开设工厂,进一步掠夺中国的原料和廉价劳动力,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因此,《马关条约》反映了帝国主义资本输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进入一个新阶段,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

台湾人民的反割台斗争:
《马关条约》的签订消息传来,全国人民坚决反对割地议和、斥责清政府投降卖国。台湾人民发布檄文,抗议示威,“愿人人战死而失台,绝不愿意拱手而让台”,组织义军,誓与台湾共存亡。
台湾保卫战。日军在台湾登陆后,台湾人民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反割台斗争。一支以丘逢甲、徐骧为首的义军,另一支是以刘永福为首的黑旗军。两支部队互相配合,由北到南,抗击日本侵略者。台湾军民在连续苦战之后,面临严重的困难,但是,清政府却传令沿海各省禁目援助台湾军民,甚至封锁去台湾的船只。台湾最终被日本侵略者占领。
台湾保卫战充分表现了台湾军民维护祖国领主完整的坚强意志和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在中国人民反侵略的斗争史上,留下了光辉的篇章。此后,在日本统治台湾的50年里,台湾人民争取回归祖国的斗争,一直没有停过。



 


《马关条约》签订现场:


《马关条约》签订的始末:
1895年甲午一战,李鸿章苦心经营20年的北洋海军全军覆没。对于李鸿章而言,甲午战败是他一生的耻辱,签订《马关条约》更是他一生最大的耻辱。熟悉外交事务的李鸿章,不得不听在日本晚辈伊藤博文的摆布。
北洋海军在威海卫的全军覆没,使得议和不得不提上了议事日程。清政府派张荫桓和邵友濂二人赴日,到达日本人指定的谈判地点广岛。伊藤博文发现张荫桓和邵友濂所携带的国书文字中有“一切事件,电达总理衙门转奏裁决”字样,遂认定二人授权不足,与国际谈判的惯例不符,于是拒绝与他们谈判。并提出派朝廷有威望的人来谈判的要求,甚至暗示提名要李鸿章前来谈判。
1895年3月4日,光绪帝正式发出了全权证书,宣布李鸿章为头等全权大臣,予以署名画押之全权。13日,李鸿章等人乘坐德轮“礼裕”、“公义”号,悬挂“中国头等议和大臣”旗帜,启程直奔日本马关。
3月21日,在与李鸿章的首次谈判中,伊藤博文向李鸿章提出的停战条件是:日军占领大沽、天津、山海关一线所有城池和堡垒。这个苛刻的条件清政府自然无法答应,日本也借着机会再战的目的。尤其狡猾的是,伊藤博文此时隐藏起了觊觎我台湾的企图,向李鸿章隐瞒了日军正向台湾开进的事实,企图在日军占领台湾成为既成事实后再逼李鸿章就范。
3月24日下午4时,中日第三次谈判结束后,突然李鸿章遇刺。幸好子弹没有击中要害,过后不久,李鸿章就苏醒过来。李鸿章毕竟见过大风大浪,面对此景表现得异常镇静,还不忘嘱咐随员将换下来的血衣保存下来,不要洗掉血迹。面对斑斑血迹,73岁的李鸿章不禁长叹:“此血可以报国矣”。李鸿章在日本遇刺立即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此时的伊藤博文最担心的就是有什么把柄落在列强手中,让一直虎视眈眈的西洋各国从中干涉,坐收渔翁之利。而遇刺事件正好可以大做文章,伊藤博文闻讯后气急败坏地发怒道:这一事件的发生比战场上一两个师团的溃败还要严重!”
日本政府经过这件事怕日久生变,欲迅速与李鸿章签约,28日,当伊藤博文再次来到李鸿章的驿所,告之日本天皇已下令停战时,李鸿章不禁喜出望外,他没有想到,几天来在谈判桌上口干舌燥没能取得的战果,竟然会因为自己的遇刺而峰回路转。30日,中日停战条约签字。   
1895年4月17日,李鸿章与日本代表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中日《马关条约》。条约规定:清政府承认朝鲜“独立自主”;割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及附属岛屿给日本;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增开重庆、沙市、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开辟内河新航线;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开设工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辛丑条约》:
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9月7日,清政府代表奕劻、李鸿章与德国、奥地利、比利时、日本、美国、法国、英国、意大利、俄国、西班牙和荷兰11国代表在北京签订《辛丑条约》。
内容:
1.赔款。中国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9.8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
2.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
3.拆炮台、驻军队。拆除大沽至北京的所有炮台,帝国主义列强可在自山海关至北京沿铁路的12个地方驻扎军队。
4.胁迫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永不叙用》”
5.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位列六部之首。
《辛丑条约》的特点:
第一,惩罚对象主要是中国人民。列强要求赔款4.5亿两白银,当时中国人口4.5亿,用意是要每个中国人都向他们交纳1两白银的“罚金”,以此惩罚、侮辱所有的中国人;发生反帝斗争的城镇,一律停止科考五年,显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知识分子阶层的打击和在精神上对他们的压制。
第二,没有割地等相关条款。帝国主义很想瓜分中国,但由于各国矛盾错综复杂,更由于中国人民的英勇反抗,使他们不得不暂时放弃了对中国领土的割占要求。
第三,既维护清政府的反动统治,又加以严格控制。此条约惩办义务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但并未处置慈禧太后,相反,继续推行“以华治华”的策略,确立清政府继续充当他们在华的代理人。
《辛丑条约》对中国的影响:
1.巨额的赔款,是列强对中国空前的大规模勒索;为支付这笔赔款,清政府加紧搜刮人民,使中国人民生活更加贫困,社会经济更加凋敝。
2.在北京设立的“使馆界”,实际上是“国中之国”,是帝国主义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外国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区,使清政府完全处于军队的控制之下,便于侵略者直接派兵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
3.拆除大沽至北京的所有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的规定,使帝国主义侵略者完全控制了京津要地,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完整和国家安全。
3.按照条约规定,清朝官吏严厉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帮凶。
4.该设外务部的规定,便于清政府能够按照外国侵略者的意旨实行卖国的外交政策。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沉,从而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的不平等条约。确立了清政府为帝国主义列强的忠实奴仆的地位,从此,清政府成为资本主义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它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近代中国是如何一步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
1、1840年——1842年,英国发动了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签订了《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2、1856年——1860年,英法发动侵略中国的第二次鸦片战争,签订了《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了。
3、1894年——1895年,日本发动侵略中国的甲午中日战争,签订了《马关条约》,大大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化程度。
4、1900年——1901年,八国联军侵华,签订了辛丑条约,中国完全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
签订《辛丑条约》的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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