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food safety)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
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
食品污染的类型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常见的食品污染有如下几类:
(1)微量元素中有一些有害元素,在人体内积累会影响身体健康,如铝、铅、汞;
(2)过量食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食品添加剂,如过量使用防腐剂、面粉增白剂、色素、香精,用工业用盐亚硝酸钠加工食品,添加苏丹红等;
(3)食品制作过程受到污染,如使用工业双氧水(漂白)、甲醛泡发水产品、用硫黄熏蒸食品等;
(4)食用变质原料或食用已被污染的原料制作的食品,如用霉变大米等加工食品。
安全购买食品的注意事项:
(1)注意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2)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品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3)注意看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失效日期,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
(4)看产品标签,注意区分认证标志。
(5)看食品的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迷惑。
(6)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
(7)看食品价格,注意同类同种食品的市场比价,理性购买“打折”“低价”“促销”食品。
(8)购买肉制品、腌制品最好到规范的市场、“放心店”购买,慎购游商销售的食品。
(9)妥善保管好购物凭据及相关依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提供维权依据
食品添加剂的正确使用原则:
为了确保将食品添加剂正确地使用到食品中,一般来说,其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经食品毒理学霞全性评价证明,在其使用限量内长期使用对人安全无害。
(2)不影响食品自身的感官性状和理化指标,对营养成分无破坏作用。
(3)食品添加剂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并批准执行的使用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
(4)食品添加剂在应用中应有明确的检验方法。
(5)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
(6)不得经营和使用无卫生许可证、无产品检验合格及污染变质的食品添加剂。
(7)食品添加剂在达到一定使用目的后,能够经过加工、烹调或储存而被破坏或排除,不摄入人体则更为安全。
对人体有害的几种添加剂:
(1)吊白块吊白块是甲醛合次硫酸氢钠的俗称,化学式为 NaHSO2·CH2O·2H2O。为白色半透明小块,易溶于水,有漂白作用,是常用的工业漂白剂。但不能作食品漂白添加剂,不法分子用于食品增白,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吊白块水溶液在60℃以上就开始分解出有害物质,120℃下分解产生甲醛、二氧化硫和硫化氢等有毒气体。食用了用吊白块漂白过的白糖、粉丝、米线、面粉、腐竹后,可能对人体的某些酶有损害,从而造成中毒者肺、肝、肾器官的损害。
(2)苏丹红苏丹红是一种人工合成的红色染料,被广泛用于溶剂、油、蜡、汽油的增色,以及鞋、地板的增光。苏丹红的化学成分巾含有一种叫萘的化合物,该化合物具有偶氮结构,它具有致癌性,对人体的肝、肾器官具有明显的毒性。我国禁止将其使用于食品中。但不法食品生产企业违规在食品中加入苏丹红,如“苏丹红鸭蛋”。
(3)三聚氰胺 2008年9月,中国爆发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其原因是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三聚氰胺的化学式为C3H6N6,俗称蛋白精,是一种有机化合物,被用作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对身体有害,不可用于食品加工和作食品添加剂。牛奶和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主要是因为它能冒充蛋白质,能提高奶粉中的含氮量。
(4)瘦肉精 “瘦肉精”学名盐酸克伦特罗,是一种平喘药,又称克喘素,本来是用来治疗人的哮喘病,有松弛支气管平滑肌的作用。该药可以增加蛋白质的合成,添加在猪饲料中可以使猪的肥肉明显减少,瘦肉增加,所以有人干脆就称它为“瘦肉精”。 “瘦肉精”进入猪体内后具有分散快、消除慢的特点,其化学性质稳定,加热到172℃时才能分解,一般的加热方法不能将其破坏。“瘦肉精”毒性较强,医学研究表明“瘦肉精”吸收快,人或动物服后15—20分钟即起作用,2—3小时血浆浓度达到峰值,作用维持时间长,一般用20微克就可以出现症状。人食用过量后会出现两手发抖、心慌、头晕、头痛、呕吐、腹泻等不良反应,严重的会危及生命,尤其对高血压、心脏病、甲亢、前列腺肥大等患者,其危害性更为严重。长期食用,有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会诱发恶性肿瘤。它是一种严重危害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安全的“毒品”。猪在吃了“瘦肉精”后,其毒性主要积蓄在猪肝、猪肺等处。人在吃了烧熟的猪肝、猪肺后,会出现中毒症状。
有毒物质——甲醛:
甲醛的化学式为HCHO(或CH2O),是一种无色、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易溶于水、乙醇。35%~ 40%的甲醛水溶液叫做福尔马林,具有防腐乐菌性能。可用来浸制标本,但不能用来作食品的防腐剂。甲醛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主要用于塑料工业、合成纤维及皮革工业、医药、染料等。甲醛具有毒性,能与蛋门质结合,使蛋白质发生变性。体表接触或吸人岛浓度甲醛,都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一在家庭生活中,装修房屋使用的黏合剂中含有甲醛。
化学方程式的书写原则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必须以客观事实为基础,绝不能凭空设想、主观臆造事实上不存在的物质和化学反应;
二是遵循质量守恒定律,即方程式两边各种原子的种类和数目必须相等。
书写化学方程式的具体步骤:(1)写:根据实验事实写出反应物和生成物的化学式。反应物在左,生成物在右,中间用横线连接,如: H
2+O
2——H
2O,H
2O——H
2+O
2。
(2)配:根据反应前后原子的种类和数目不变的原则,在反应物和生成物的化学式前配上适当的化学计量数,使各种元素的原子个数在反应前后相等,然后将横线变成等号。配平后,化学式前的化学计量数之比应是最简整数比,如:2H
2+O
2=2H
2O,2H
2O= 2H
2+O
2。
(3)注:注明反应条件【如点燃、加热(常用“△”表示)、光照、通电等〕和生成物的状态(气体用“↑”。沉淀用“↓”。)。如:2H
2+O
22H
2O,2H
2O
2H
2↑+O
2↑。
化学计量数:化学计量数指配平化学方程式后,化学式前面的数字。在化学方程式中,各化学式前的化学计量数之比应是最简整数比,计数量为1时,一般不写出。
书学化学方程式的常见错误:
常见错误 |
违背规律 |
写错物质的化学式 |
客观事实 |
臆造生成物或事实上不存在的化学反应 |
写错或漏泄反应条件 |
化学方程式没有配平 |
质量守恒 |
漏标多标“↑”、“↓”符号 |
—— |
书写化学方程式时条件和气体、沉淀符号的使用:(1).“△”的使用
①“△”是表示加热的符号,它所表示的温度一般泛指用酒精灯加热的温度。
②如果一个反应在酒精灯加热的条件下能发生,书写化学方程式时就用“△”,如:2KMnO
4 K
2MnO
4+MnO
2+O
2↑。
③如果一个反应需要的温度高于用酒精灯加热的温度,一般用“高温”表示;如:CaCO
3CaO+ CO
2↑
(2)“↑”的使用
①“↑”表示生成物是气态,只能出现在等号的右边。
②当反应物为固体、液体,且生成的气体能从反应体系中逸出来,气体化学式后应该加“↑”。如Fe+ 2HCl==FeCl
2+H
2↑。
③当反应物是溶液时,生成的气体容易溶于水而不能从反应体系中逸出来,则不用“↑”,如:H
2SO
4+ BaCl
2==FeCl
2+2HCl
④只有生成物在该反应的温度下为气态,才能使用“↑”。
⑤若反应物中有气态物质,则生成的气体不用标 “↑”。如:C+O
2CO
2 (3)“↓”使用
①“↓”表示难溶性固体生成物,只能出现在等号的右边
②当反应在溶液中进行,有沉淀生成时,用 “↓”,如:AgNO
3+HCl==AgCl↓+HNO
3③当反应不在溶液中进行,尽管生成物有不溶性固体,也不用标“↓”,如:2Cu+O
22CuO
④反应在溶液中进行,若反应物中有难溶性物质,生成物中的难溶性物质后面也不用标“↓”。如:Fe +CuSO
4==FeSO
4+Cu.
化学方程式中“↑”和“↓”的应用:①“↑”或“↓”是生成物状态符号,无论反应物是气体还是固体,都不能标“↑”或“↓”;
②若反应在溶液中进行且生成物中有沉淀,则使用“↓”;若不在溶液中进行,无论生成物中是否有固体或难溶物,都不使用“↓”;
③常温下,若反应物中无气体,生成物中有气体.
提取信息书写化学方程式的方法: 书写信息型化学方程式是中考热点,题目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科技等各个领域,充分体现了化学学科的重要性,并考查了同学们接受信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解答这类题日的关键是掌握好化学方程式的书写步骤,可按两步进行:首先正确书写反应物和生成物的化学式,并注明反应条件及生成物状态;第二步就是化学方程式的配平。
概念:用文字表示化学反应的式子
文字表达式的书写步骤:
(1)写:根据反应事实写出反应物和生成物
(2)注:注明反应条件:[点燃,加热,光照,通电等]
概念:元素是具有相同核电荷数(即核内质子数)的一类原子的总称。
对元素概念的理解: ①元素是以核电荷数(即核内质子数)为标准对原子进行分类。只讲种类,不讲个数。
②质子数是划分元素种类的标准。质子数相同的原子和单核离子都属于同一种元素。如Na+与Na都属于钠元素,但Na
+与NH
4+不属于同一种元素。
③同种元素可以有不同的存在状态。如游离态和化合态。
④同种元素的离子因带电荷数不同,性质也不同。如Fe
2+与Fe
3+。
⑤同种元素的原子可以是不同种原子。如碳元素有三种不同中子数的碳原子:
612C、
613C、
614C.
元素与原子的比较
|
元素 |
原子 |
概念 |
具有相同核电荷数〔即核内质子数)的一类原子的总称 |
化学变化中的最小粒子 |
区分 |
只讲种类,不讲个数 |
既讲种类,又讲个数 |
使用范围 |
用于描述物质的宏观组成 |
用于描述物质的微观构成 |
举例 |
水由氢元素和氧元素组成,或说水中含有氢元素和氧元素 |
每个水分子由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构成 |
联系 |
元素和原子是总体和个体的关系,原子是元素的个体,是构成并体现元素性质的最小微粒;元素是一类原子的总称一种元素可以包含几种原子 |
元素、原子、分子与物质间的关系:
物质的组成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进行描述,其中元素是从宏观上对物质组成的描述,分子、原子是从微观上对物质构成的描述。其关系如下图;
在讨论物质的组成和结构时,应注意规范地运用这些概念,现举例如下:
(1)由分子构成的物质,有三种说法(以二氧化碳为例):
①二氧化碳是由氧元素和碳元素组成的。
②二氧化碳是由二氧化碳分子构成的。
③每个二氧化碳分子是由2个氧原子和I个碳原子构成的。
(2)由原子(或离子)直接构成的物质(如汞、食盐),有两种说法:
①汞是由汞元素组成的;食盐是由钠元素和氯元素组成的。
②汞是由汞原子构成的;食盐是由钠离子和氯离子构成的。
同位素: 同位素指具有相同的质子数,但中子数不同的同一元素的不同原子,如氢有3种同位素,分别称为氕(H)、氘(D)、氚T),即原子核内质子数均为1,但中子数分别为0,1,2的氢原子。同位素有天然存在的,也有人工合成的。同一元素的同位素虽然中子数不同,但它们的化学性质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