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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一年级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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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秦丞相李斯曾称赞秦始皇“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唐代的杜佑说“自古至周天下封建”,“秦皇帝荡平九国,宇内一家……尊君抑臣,置列郡县”。清代官纂《续通典》则明确地说“封建起于黄唐,郡县创自秦汉”,将黄帝、尧 舜、夏商周视为一种制度,将秦汉以降视为一种制度。
    材料二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因子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邑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摘自柳宗元的《封建论》

    材料三 明末清初,一些思想家对封建与郡县制度的优劣问题进行思考。如在官员任期方面,陆世仪说过:“郡县之弊,在迁转大速;封建之弊,在世守不易。”在中央与地方权力分配方面,顾炎武也说过“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的名言。王夫之肯定郡县制的合理性,说:“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而顾炎武明确指出:“知封建之所以变而为郡县,则知郡县之敝而将复变。”又说:“方今郡县之敝已极,而无圣人出焉,尚一一仍其故事,此民生之所以日贫,中国之所以日弱而益趋于乱也。”近代学者吕思勉也曾进行总结:“中国之历史,犹是分立之时长,统一之时短也。分主之世,谓之封建,统一之时,号称郡县,为治史者习用之名。”
    请回答:
    (1)结合材料一、二,用所学知识概括我国古代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的演变,并分析其发展趋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结合材料二概括回答汉唐时期中央集权存在的问题和结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合材料三回答,明清之际的思想家认为郡县制存在哪些弊端?请以宋元时期的史实为例说明如何避免郡县制的弊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上述材料给我们今天地方行政体制改革带来了哪些启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题信息:2011年期末题历史材料题难度极难 来源:王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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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 秦丞相李斯曾称赞秦始皇“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唐代的杜佑说“自古至周天下封建”,“秦皇帝荡平九国,宇内一家……尊君抑臣,置列郡县”。...” 主要考查您对

等级森严的分封制

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

郡县制的全面推行

汉代“推恩令”

唐朝节度使

宋太祖“杯酒释兵权”

元朝行省制度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您可以点击下面的选项卡查看详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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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郡县制的全面推行
  • 汉代“推恩令”
  • 唐朝节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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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朝行省制度

分封制概念:

分封制又叫封邦建国,周王将宗族姻亲和功臣分派到各地,广建封国,各诸侯国必须承认周王的权威,承担各种义务。即所谓的“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分封制特征:

(1)概念:
分封制又叫封邦建国,周王将宗族姻亲和功臣分派到各地,广建封国,各诸侯国必须承认周王的权威,承担各种义务。即所谓的“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2)目的:
巩固统治。
(3)对象:
王族、功臣、先代贵族。
(4)内容:
①周王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
②同姓亲族是分封的主体,还分封功臣、姻亲、殷商降族;
③被封的诸侯必须听从周天子的命令,诸侯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缴纳贡赋和朝觐述职的义务。
(5)特点:周天子是最高统治者,土地与义务是周天子与诸侯联系的关键,层层受封。
(6)作用:
①周人的势力范围扩大;
②确立了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巩固了统治;
③分封制使西周贵族集团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
④分封制所建立的诸侯国有相对的独立性,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影响了周王权的集中
(7)破坏(春秋战国时期):
原因:①一些诸侯国势力日益壮大:在分封制下,受封的诸侯在他们的领地,有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的独立性。②西周后期,王权衰弱。
表现:①楚王问鼎;②诸侯争霸。  
(8)崩溃:
原因: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并田制瓦解使分封制失去了经济基础。分封制本身的弊端随着时间的推移日益明显,周土的一直辖地越来越少,一些诸侯的势力越来越大,维持分封的宗法血缘关系松弛,加之周王室衰微,战国时各国变法废除分封制。秦统一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郡县制,废除了分封制。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联系:

(1)宗法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宗法制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上的体现,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内核和纽带,它维系了分封制,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它们体现了西周政治制度等级森严、政治与血缘结合的鲜明特点。

分封制和郡县制的比较:

 

分封制

郡县制

实行条件 与宗法制相联系   在国家大一统的条件下实行
建立基础  血缘关系 地域关系
传承制度 诸侯王位世袭   官吏由皇帝任免调迁,官位概不世袭
官吏权利   拥有封地和相应的爵位 官吏只有俸禄,无封地
与中央关系   诸侯国有很强的地方独立性   郡县是地方行政机构,绝对服从中央
官员职责范围   封地内有行政权,拥有对土地的管理权   辖区内只行使行政管理权,对土地无管理权
历史作用   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   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的统一

分封制、郡县制与行省制的比较:

1、相同点:
(1)都属于统治和管理地方的行政制度;
(2)目的都是巩固统治;
(3)结果都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
(4)对后世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2、不同点:
(1)时代:分封制产生与奴隶社会,盛行于西周;郡县制与行省制都产生于封建社会,郡县制几乎盛行于整个封建社会,行省制确立并盛行于元朝。
(2)地方与中央的制约关系及其地方权力的大小:在分封制下,被封者的爵位和领地等都是世袭的。他们虽然对上承担一定的义务,但独立性很大,实际上是一个独立的王国。在中央政权力量衰弱的时候,被分封者就称霸一方,形成割据称雄的局面。在郡县制下,郡、县长官都是由君主任命,可以随时撤换或调动,郡、县两级政府都是中央的派出机构,权力集中于君主一人手中。郡、县两级的官员按能力选任,破了贵族制下的血缘联系。对居民管理主要按地域划分,进一步清除了氏族制残余。行省是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其行政长官直属中书省。
(3)作用与影响:分封制虽在一定时期内产生了一些积极作用,但长期以来破坏了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郡县制与行省制不仅在当时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了国家统一,而且经过后世的发展、完善,积极作用愈益明显。


分封制记忆口诀:

赐封对象三阶层,王族功臣旧贵族;
地方诸侯尽义务,贡赋听命随军征;
土地人民遭瓜分,王侯卿士等级森;
巩固统治拓疆土,东周混战国裂分。


分封制示意图:

 

宗法制定义:

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一种权力继承制度。是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最终以保证王权的稳定。


宗法制特点:

嫡长子继承制,利用父系关系的亲疏来决定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把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家”和“国”密切结合。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联系:

(1)宗法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宗法制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上的体现,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内核和纽带,它维系了分封制,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它们体现了西周政治制度等级森严、政治与血缘结合的鲜明特点。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基本原则:

第一,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第二,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长兄;大宗保护小宗,调解小宗之间的纠纷;
第三,既是家族组织,又是一级国家政权,共同对周天子负责。


宗法制:

(1)目的:
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2)最大的特点(核心):
嫡长子继承制。
(3)内容:
①宗法是周人把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的一种措施;
②宗法制确立了严格的大宗、小宗体系;
③大宗与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
④大宗与小宗的关系不仅是家族等级关系,也是政治隶属关系。
(4)作用:
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5)评价:
①通过血缘的亲疏,确立起一整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保障各级贵族能够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宗法关系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地结合在一起。
②宗法血缘关系不能从根本上保证中央与地方的隶属关系,血缘关系经几代后就会逐渐疏远,封国的实力一旦强大起来,中央的控制效果必然减弱。


分封制与宗法制示意图:

 


郡县制含义:

指对古代中央集权体制下,郡、县二级政权的地方行政制度(类似于现在的行政区划)。起源于周朝,起初是封建制的补充,后经过秦汉发展,取代封建制成为主要体制。亚洲其他国家也从中国学习了该体制,如日本、朝鲜。


分封制和郡县制的比较:

 

分封制

郡县制

实行条件 与宗法制相联系   在国家大一统的条件下实行
建立基础  血缘关系 地域关系
传承制度 诸侯王位世袭   官吏由皇帝任免调迁,官位概不世袭
官吏权利   拥有封地和相应的爵位 官吏只有俸禄,无封地
与中央关系   诸侯国有很强的地方独立性   郡县是地方行政机构,绝对服从中央
官员职责范围   封地内有行政权,拥有对土地的管理权   辖区内只行使行政管理权,对土地无管理权
历史作用   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   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的统一

分封制、郡县制与行省制的比较:

1、相同点:
(1)都属于统治和管理地方的行政制度;
(2)目的都是巩固统治;
(3)结果都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
(4)对后世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2、不同点:
(1)时代:分封制产生与奴隶社会,盛行于西周;郡县制与行省制都产生于封建社会,郡县制几乎盛行于整个封建社会,行省制确立并盛行于元朝。
(2)地方与中央的制约关系及其地方权力的大小:在分封制下,被封者的爵位和领地等都是世袭的。他们虽然对上承担一定的义务,但独立性很大,实际上是一个独立的王国。在中央政权力量衰弱的时候,被分封者就称霸一方,形成割据称雄的局面。在郡县制下,郡、县长官都是由君主任命,可以随时撤换或调动,郡、县两级政府都是中央的派出机构,权力集中于君主一人手中。郡、县两级的官员按能力选任,破了贵族制下的血缘联系。对居民管理主要按地域划分,进一步清除了氏族制残余。行省是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其行政长官直属中书省。
(3)作用与影响:分封制虽在一定时期内产生了一些积极作用,但长期以来破坏了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郡县制与行省制不仅在当时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了国家统一,而且经过后世的发展、完善,积极作用愈益明显。


郡县制的全面推行:

1.由来:
(1)郡县制度是春秋战国时期以来逐步形成的地方行政制度。
(2)春秋时期,一些诸侯国在新兼并的地区设郡县。
(3)秦统一后,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
2.内容:
(1)行政区划:
①秦始皇把全国分为36郡,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一郡之内又分若干县。
②县以下设乡、里等基层行政机构。
(2)官僚机构:
①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对上承受中央命令,对下督责所属各县。郡守定期向丞相汇报工作。
②县的长官称县令或县长,主要任务是治理民众,管理财政、司法、狱讼和兵役。
③郡守和县令、县长都由皇帝直接任命。
3.影响:
(1)秦朝通过郡县制,实现了对地方政权直接有效的控制,把全国的每个地方、每户人家都纳入国家政治体制中。
(2)秦朝形成的中央集权制度,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王朝所沿用,且不断加强和完善。


推恩令概念:

“推恩令”是汉朝时期推行的一个旨在减少诸侯的封地,削弱诸侯王势力范围的一项重要法令。主要内容是将过去由诸侯王只能把封地传给嫡长子的情况,允许诸侯王把封地分为几部分传给几个儿子,形成直属于中央政权的侯国。


“推恩令”实行原因:

1、王国问题威胁中央集权的严峻形势;
2、吸取晁错削藩令引起七国之乱的教训;
3、实行“推恩令”名义是上施德惠,实际上是剖分其国以削弱诸侯王的势力,既迎合了武帝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又避免激起诸侯王武装反抗的可能。

“推恩令”主要内容:

1、汉武帝推恩令是汉朝汉武帝时期推行的一个旨在减少诸侯的封地,削弱诸侯王势力范围的一项重要法令。主要内容是将过去由诸侯王只能把封地和爵位传给嫡长子的情况,允许诸侯王把封地分为几部分传给几个儿子,形成直属于中央政权的侯国。
2、汉初,诸侯王的爵位,封地都是由嫡长子单独继承的,其他庶出的子孙得不到尺寸之地。虽然文景两代采取了一定的削藩措施,但是到汉武帝初年,“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谋以逆京师”,严重威胁着汉朝的中央集权。因此公元前127年正月,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行“推恩令”。推恩令吸取了晁错削藩令引起七国之乱的教训,规定诸侯王除以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余诸子在原封国内封侯,新封侯国不再受王国管辖,直接由各郡来管理,地位相当于县。这使得诸侯王国名义上没有进行任何的削蕃,避免激起诸侯王武装反抗的可能。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导致封国越分越小,势力大为削弱,从此“大国不过十余城,小侯不过十余里”。
3、规定诸侯王死后,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他子弟分割王国部分土地为列侯,列侯归郡统辖。允许诸侯王推“私恩”把王国土地的一部分分给子弟为列侯,由皇帝制定这些侯国的名号。按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因此王国析为侯国,就是王国的缩小和朝廷直辖土地的扩大。推恩令下后,王国纷请分邑子弟,“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朝廷“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武帝以后,王国辖地不过数县,其地位相当于郡。这样,诸侯王强大难制的问题,就进一步解决了。

“推恩令”主要措施:

建中朝,设刺史,汉武帝能用推恩令解决王国问题的原因:景帝削藩奠定了基础,汉武帝时国家实力强大,其措施行之有效。

“推恩令”主要影响:

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推恩令”是中国传统文化反思的科学基点。
以往人们研究和反思汉武帝时期社会变革,往往都以“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基点,这是不对的。笔者认为,应以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推恩令”为基点。“推恩令”告诉我们:汉武帝时期思想变革与政治变革是统一的;武帝时期政治变革的意义远远超过思想变革;武帝最崇尚的儒学不是《五经》,而是《孝经》;武帝不仅是“崇尚儒学”,而是“儒术合流”;武帝时期的“儒术合流”是中国封建社会前期百家合流中的“有机合流”;百家的“有机合流”是武帝以后中国学术发展的科学途径;中国传统文化的反思不着眼于“百家合流”,就会犯路线或方向性错误。


推恩令示意图:

 

节度使概念:

节度使是中国古代的军事将领,后成为治理地方的地方官。唐代驻守各道的武将称为都督,都督带使持节的称节度使,不带者不称。
一般情况下也时常称持节的各镇守军官,如观察使、招讨使、安抚使等为节度使。


形成原因:

节度使制度之所以形成,是有几个很重要的原因。   
1、唐均田制度的崩溃。   
从高宗、武后以来,均田制渐趋破坏,流民、逃户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玄宗时期曾采用很多种办法试图解决。一是重申均田法令,严禁流徙;二是检括客户,听其所在落籍;三是招募流民客户充军。在这几种办法中,前两种都失败了,而募流民客户为兵的办法虽能诱得“通逃者”“争出应募”,暂时解决了社会问题,却使这批人渐渐成为雇佣职业兵而不可卒去。于是,由于均田制度的崩溃,导致了唐兵制从府兵的征兵制,向募兵制演化。   
2、巨大的扩张机器无法继续运行,唐代边疆形势开始由攻转守。   
节度使制度的开端,是从唐开元天宝年间所设立的缘边节度使。这和当时的边疆形势是分不开的。在这以前,唐在厉兵秣马击败了东突厥之后,实际上对外用兵一直都是保持着旺盛着扩张进攻的。唐初先后击破了东突厥,薛延陀,降伏漠北诸部,设立都督府;此后,又打败西突厥,灭高昌,于其地设立州县治理,奠定了唐朝辽阔的疆域。但进攻的步伐还没有停止,显庆年间又平西突厥贺鲁,设立二都护府统其地。又在新疆以西,波斯以东的地区分置都督府十六、州七十二,县一百一十。

发展历程:

1、唐睿宗景云二年(711年),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节度使开始成为正式的官职。
《新唐书·百官志四》载:“节度使掌总军旅,颛诛杀。初授,具帑持兵仗诣兵部辞见,观察使亦如之。辞日,赐双旌双节。行则建节、树六纛,中官祖送,次一驿则上闻。入境,州县筑节楼,迎以鼓角,衙仗居前,旌幢居中,大将鸣珂,金钲鼓角居后,州县赍印迎于道左。”   
2、唐玄宗开元年间,设立了碛西、北庭、河西、陇右、朔方、河东、范阳、平卢、剑南、岭南十个节度使,范阳(北京地区,即古幽州)节度使是节度使中兵力最大的。此时的节度使多由胡人担任,往往封郡王。朝廷任命节度使,要授予其双旌双节,“得以军事专杀,行则建节,府树六纛”。   
节度使初置时,作为军事统帅,主要掌管军事、防御外敌,而没有管理州县民政的职责,后来渐渐总揽一区的军、民、财、政,所辖区内各州刺史均为其节制,并兼任驻在州之刺史。   
3、安史之乱后,国中遍置节度使,多为安史之乱的叛将和平叛战事中崛起的军阀。各统一道或数州,军事民政,命官、徵税,皆得独立,父死子继,自以世袭,号为留后而不待朝命。朝廷无力讨伐,往往姑息了事,承认其地位,世称藩镇,迄于唐亡。   
4、五代时期,节度使的权势达到了极点,皇帝的拥立与罢黜都取决于节度使,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的开国君主均为节度使。   
5、宋建立后,宋太祖有惩于唐末五代时期节度使割据一方、相互混战的教训,对各节度使采用了赏钱夺权的办法,给予功臣银钱田地,要求他们解除兵权,史称杯酒释兵权,解除了时任侍卫亲军都指挥使的节度使石守信对禁军的控制。并派遣文臣知军州事,限制了节度使节制郡县的权力;又以转运使接管了节度使的财政权利;将地方上强壮的士兵编入禁军。凡此种种,节度使徒坐空城而已。   
6、之后,节度使一般作为宰相卸任之后的荣誉职务,称“某某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所谓“使相”。也用于武臣的加官,南宋时,有加至三镇者,就是说名义上兼任了三个地方的节度使,如岳飞、韩世忠等。   
7、辽、金都仿唐制置节度使,往往有名无实,地位也远不如宋朝的使相高。元朝废除。



杯酒释兵权概念:

北宋初期,宋太祖赵匡胤为了防止出现分裂割据的局面,加强中央集权统治,以高官厚禄为条件,解除将领们的兵权。因为是在酒席上做出了决策,所以史称“杯酒释兵权”。杯酒释兵权只是宋太祖为加强皇权,巩固统治所采取的一系列政治军事改革措施的开始,其后还在军事制度方面进行了多项改革。“杯酒释兵权”做为一个成语,逐步引申为泛指轻而易举地解除将领的兵权。


历史背景:

在结束五代十国局面的过程中,北宋统治者着重考虑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如何重建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使唐末以来长期存在的藩镇跋扈局面不再继续出现;二是如何使赵宋王朝长期巩固下去,不再成为五代之后的第六个短命王朝。
在北宋中央集权方面,最重要的是兵权,也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范浚在《五代论》中指出:“兵权所在,则随以兴,兵权所去,则随以亡”。这些话揭示了唐末五代以来,在政治局面变换中,兵权所起的决定性作用。从小军官到殿前都点检,又从殿前都点检跃上皇帝宝座的赵匡胤,十分懂得军事力量的重要作用。因此,宋朝一建立,他就吸取后周灭亡的教训,加强了对禁军的控制。
建隆二年太祖鉴于当时已控制局势,就着手陆续采取了一些措施,把殿前都点检镇宁军节度使慕容延钊罢为山南东道节度使,侍卫亲军都指挥使韩令坤罢为成德节度使。而后赵普数次进言宋太祖采取措施要解除禁军高级将领的兵权。

军事与政治改革措施:

杯酒释兵权只是宋太祖为加强皇权,巩固统治所采取的一系列政治军事改革措施的开始。
1、军事制度方面的改革主要有三项。
第一,建立不同于前朝的枢密院制度,长官为枢密使和枢密副使,主管调动全国军队,分掌军政大权。枢密院与三衙统领各有所司。三衙虽然掌握禁军,但却无调兵和发兵的权力。枢密院有发兵、调兵之权,而不能直接掌握军队。调兵权与领兵权分离,各自独立,相互制约,有利于皇权的控制。
第二,内外相维政策。宋太祖把全部军队分为两半,一半屯驻在京城,一半戍守各地,使京城驻军足以制止外地可能发生的变乱,也使外地驻军合起来足以制止京城驻军可能发生了内变。内外军队互相制约,都不能发生变乱,而京城驻军又多于外地任何一个地方,这样皇帝也就可以保证牢牢控制全国的军队了。
第三,兵将分离政策。无论驻屯京城的禁军,还是驻在外地的禁军都必须定期调动。京城驻军要轮流到外地或边境戍守,有的则要到产粮的地方就粮,这种轮流驻防的办法称为“更戍法”。这种方法名义上是锻炼士兵吃苦耐劳,实际上是借着士兵的经常换防,造成兵不识将,将不识兵,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将官再也不能同士兵结合,在士兵中建立自己的声望,也就再也不能率兵同朝廷皇帝对抗了。
2、地方藩镇采用强干弱枝之术,其措施主要有三项:
第一,削夺其权。为削弱节度使的行政权力,把节度使驻地以外兼领的州郡——支郡直属京师。同时由中央派遣文官出任知州、知县等地方官。3年一更换,直接对中央负责,向朝廷奏事,不再听令于节度使。对于一些五代以来一直盘踞一方的节度使,宋太祖又故伎重演,拿出“杯酒释兵权”的办法将其逐一罢免。后来又设置通判以分知州之权,利用通判与知州之间的相互制约,使一州之权不致为知州把持,防止偏离中央政府的统治轨道。
第二,制其钱谷。宋初于各路设置转运使,将一路所属州县财赋,除留少量应付日常经费外,其余的钱帛都要送到京城上交中央政府,不得占留,这样地方的财权就完全收归中央了。
第三,收其精兵。乾德三年(965年)八月,宋太祖下令各州长官把藩镇所辖军队中骁勇的人,都选送到京城补入禁军。又选强壮的士卒定为“兵样”送到各路。召募符合“兵样”标准的人加以训练,然后送到京城当禁军。这样中央禁军集中了全国精兵,而地方军队只剩下一些老弱病残,编成厢军,只供杂役,地方再也没有军事力量可以同中央抗衡了。
通过这些措施,唐末五代的那种专制一方的藩镇,在宋初就逐渐消失了。
3、在官僚制度方面,侧重削弱宰相权力。军政大权归枢密院掌握,而财政大权则由三司使掌握,宰相所掌仅限于民政了。在军、财、民三权分立中,枢密使与宰相“对掌大政”号为二府。皇帝利用这两者间的异同发号施令,独断专行。宋初不仅以三权分立的办法削弱相权,而且设置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和三司副使,作为宰相、枢密使和三司使的副手,与各部门长官发生制约的作用,以削弱各部门长官的权力。此外,宋初还在设官分职、科举制度等方面,也进行了有利于加强皇权的政策。

历史意义与影响:

宋初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大大加强了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造成了统一的政治局面,为经济、文化的高度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由于“以防弊之政,作立国之法”,一些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政策和措施,转化成为它的对立面。“冗官”、“冗兵”和“冗费”与日俱增,使宋封建国家陷于积贫积弱的局势中。

后世评价:

“杯酒释兵权”这个历史事件是宋朝加强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反映,对其评价却争议较大。有人认为:几乎所有的开国皇帝都有杀功臣的行为,但宋太祖“杯酒释兵权”却使用和平手段,不伤君臣和气就解除了大臣的军权威胁,成功地防止了军队的政变,这是历史上有名的安内方略。但是其历史影响却远远不是这样简单。也有人认为:宋太祖专力巩固中央政权,“杯酒释兵权”含有对内严防的性质,直接造成内政腐朽。在外患强烈的背景下,削夺大将兵权也削弱了部队的作战能力,原因是皇帝直接掌握兵权,不懂军事的文官控制军队,武将频繁调动,致使宋朝与辽、西夏、金的战争连连败北,无力解决边患。军事积弱,还使两宋亡于社会制度落后于自己的游牧民族。
宋朝确立的文人治军的军事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彻底消除造成强唐灭亡的藩镇军制,其出发点是好的,结果是富有成效的,思想也是先进的。而两宋亡于游牧民族原因则是多方面的,与两宋朝对峙的先是辽、夏,再是辽、金,最后是金、蒙,从作战态势来看,北宋面临的是两线作战只能主守;更重要的是此时的游牧民族不但具有勇猛强悍、灵活机动的特点,而且已经跨过农业社会门槛,实现了封建化,农业生产力得到了初步发展,兼具游牧社会和农业社会的优点。


行省:

行省是元朝统治时期广泛设立于全国的地方大行政区,在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省”的本意为宫禁,引伸为中枢机要、行政机构的名称,因此行省起初是指临时性的中央派出机构,取代表中央行使权力之意。

行省制度概念:

行省制是蒙元统治者在行政区划和政治制度方面留给后世的一份重要遗产。自元行省始,行省三司督抚的高层督政区体制较稳定地确立了下来。


分封制、郡县制与行省制的比较:

相同点:
(1)都属于统治和管理地方的行政制度;
(2)目的都是巩固统治;
(3)结果都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
(4)对后世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不同点:
(1)时代:分封制产生与奴隶社会,盛行于西周;郡县制与行省制都产生于封建社会,郡县制几乎盛行于整个封建社会,行省制确立并盛行于元朝。
(2)地方与中央的制约关系及其地方权力的大小:在分封制下,被封者的爵位和领地等都是世袭的。他们虽然对上承担一定的义务,但独立性很大,实际上是一个独立的王国。在中央政权力量衰弱的时候,被分封者就称霸一方,形成割据称雄的局面。在郡县制下,郡、县长官都是由君主任命,可以随时撤换或调动,郡、县两级政府都是中央的派出机构,权力集中于君主一人手中。郡、县两级的官员按能力选任,破了贵族制下的血缘联系。对居民管理主要按地域划分,进一步清除了氏族制残余。行省是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其行政长官直属中书省。
(3)作用与影响:分封制虽在一定时期内产生了一些积极作用,但长期以来破坏了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郡县制与行省制不仅在当时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了国家统一,而且经过后世的发展、完善,积极作用愈益明显。


行省权力:

第一,行省内部实行群官圆署和种族交参制,以成互相牵制、分权制衡之势。行省官员内部的互相牵制掣肘,又随处可见。 
第二,行省辖区内宣慰司、路府州县、汉军万户府等仍然接受朝廷(吏部、枢密院)的任用、迁调、考课等管理。|
第三,以行省为重要对象的地方监察,构成了监察行省、防范其擅权坐大的特殊机制。江南、陕西行御史台的设置及其与二十二道廉访使司所构成的地方监察网络,是元代地方监察的创举。世祖末成宗初,行台监察御史和与行省同处一城的廉访司,相继取得了对行省官吏的奏劾、按问、刷卷等权力,而且有所成效。换言之,元代行御史台及廉访司既注意了对一般地方官府的普遍监察,又把行省当做地方监察的重点对象。  
第四,行省区划上的犬牙交错和以北制南的格局。

历史作用:

①进一步巩固了空前辽阔的国土   
②加强了内地和边疆各民族之间的联系,促进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尤其是把西藏台湾纳入中央的管辖范围之内。   
③我们今天的行政区划与元朝行省制度是一脉相承的,可见其影响的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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