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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年级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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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的“选举”与源自西方、现在流行的“选举”虽然中文字面相同,在实质内容方面无疑是有着根本性的差别的。
    ——戴维·米勒、韦农·博格丹诺《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

    材料二 中国进入近代以前,人们心目中所指的“选举”又与现在人们心目中所指的“选举”不同,它不是指人们投票选举代表、议员或者自基层到高级的各级领袖,而完全是指另外的、令人已经相当陌生却正是我们所要叙述的东西。而由此一古代概念的完全更新,也正好可以从一个侧面见出天翻地覆的百年世变。
    ——何怀宏《选举社会及其终结——秦汉至晚清历史的一种社会阐释》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古代的“选举”与西方现在流行的“选举”之间的根本性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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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根据材料二,指出“现在人们心目中所指的‘选举’”是指什么选举制度。西方这一制度与古代希腊的“选举”制度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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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三 “民主”一词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最早出现于《尚书》:“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于成汤”。意思是说:暴君夏桀残民以逞,不配做民之主;推翻夏桀的成汤才是民主。“我们(雅典)的制度被称作民主政治,那是千真万确的,因为政权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而是在多数人手里。”
    ——《希腊伯罗奔尼撒战争史》

    (3)材料三中出现了古代东西方世界对“民主”一词赋予的不同含义,请指出它们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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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近代资本主义国家最终都选择了君主立宪制和共和制,德意志帝国和法国作为这两种政体的代表有着各自的特点。根据所学,填写下表。

    本题信息:2011年浙江省模拟题历史材料题难度较难 来源: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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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 中国古代的“选举”与源自西方、现在流行的“选举”虽然中文字面相同,在实质内容方面无疑是有着根本性的差别的。——戴维·米勒、...” 主要考查您对

至高无上的皇权和中央官制

孝廉

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

法国共和政体的确立(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德意志的统一和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卢梭的“主权在民”思想

英国代议制民主政治的特点和影响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您可以点击下面的选项卡查看详细档案。
  • 至高无上的皇权和中央官制
  • 孝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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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举制
  • 法国共和政体的确立(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 德意志的统一和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 卢梭的“主权在民”思想
  • 英国代议制民主政治的特点和影响
皇帝制度建立:

嬴政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自称始皇帝”。

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特点:

一是皇帝独尊、皇权至上、皇位世袭;二是皇帝通过直接任免中央和地方的官吏而掌握了人事大权。这相对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分封制更能有效地行使统治权,具有很大的进步性。

秦朝中央集权制度内容:

包括至高无上的皇帝制、中央机构和地方机构的郡县制。
(1)皇帝制度:①皇权至上,大权总揽;②“家天下”的皇位继承制。
(2)中央官制—三公九卿制:三公指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御史大夫(掌管律令、图籍,并负责监察百官)、太尉(协助皇帝管理军务)。军国大事操纵在皇帝手中。
(3)地方官制—废分封,置郡县(郡守和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免。县以下有乡、里等基层机构)
(4)制订了一套选拔和考核官吏的制度。
(5)制定法律,加强皇权,巩固中央集权。


皇帝制度:

(1)“始皇帝”的由来:秦王嬴政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合称“皇帝”,自称“始皇帝”。从此,“皇帝”成为中国古代最高统治者的称谓,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
(2)权力:皇帝总揽全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一切大权。中央和地方的主要官员都由皇帝任免。军队调动以虎符为凭,虎符由皇帝控制、发给。
(3)特征:
a.皇帝独尊:成为秦王朝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
b.皇位世袭:“家天下”的皇位继承制是君主权力;
集中的另一体现。
c.皇权至上:全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一切大权,都由皇帝总揽;中央和地方的主要官员也都由皇帝任免;军队的调动以虎符为凭据,虎符由皇帝控制、发给。

中央官制:

(1)主要官职:
①丞相,为百官之首,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
②御史大夫是副丞相,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负责监察百官。
③太尉,负责管理全国军务。
④诸卿分别掌管着国家的各项具体事务,是中央政府的职能部门。
(2)特点:
①秦朝中央的主要官职,在地位、职责和权利方面相互配合、彼此牵制,军政大权掌握在皇帝手中。
②军政大事的决策,一般先由丞相、御史大夫和诸卿进行朝议,最后由皇帝裁决。
(3)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君主专制下重大事情的决策失误。

地方政府:


 

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①实行王位世袭制,实行分封制和宗法制,互为表里。
②以宗法制为核心。
③族权和政权相结合,带有浓厚的血缘和部族色彩。
④权利和义务相统一。
⑤具有开创性、继承性和发展性。夏朝开创了我国早期的一些典型的政治制度,如王位世袭制。这些政治制度对西周政治制度的发展有直接影响。

正确理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1、含义:
(1)君主专制主义──专制主义是指中央的决策方式,具体说就是皇帝的个人专断独裁,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凡行政、军事、经济等一切大权,均由皇帝总揽;
(2)中央集权──指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集权指全国各种军、政、财权归属中央,地方完全由中央管理和控制,充分执行中央的政令。
2、产生根源:
①经济上,是由封建经济基础决定的,封建经济的分散性,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保证生产的发展。
②政治上,封建地主阶级也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镇压农民的反抗。
③理论上,韩非子有关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础。
3、发展过程:
(1)萌芽──战国时期:
①理论上,韩非子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主张;
②实践上,商鞅变法,废分封,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2)创立──秦朝:
①内容:皇帝制;三公九卿制、地方郡县制、颁秦律、焚书坑儒等。
②特点: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
③意义:客观上适应了封建地主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的需要,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3)巩固──西汉:
①内容:推行郡县封国并行制,导致王国势力膨胀。汉武帝颁布推恩令,解除王国的威胁;思想上实行“大一统”(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②特点:重新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统治;将儒家思想改造为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需要的指导思想
(4)完善──隋唐:
①内容:隋首创三省六部制和科举制,唐朝继承并完备;创立和完善科举制。
②特点:分散了丞相和中央机构的权力。三省的长官都是丞相,把秦朝以来的丞相职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又把最高行政机构尚书省的权力分给六部,防止专权。科举制使官员选拔规范化、制度化,其机构运转更加灵活。
(5)加强──北宋:
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派文臣到各地做知州,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组建禁军并由皇帝直接控制。其特点是削弱地方权力和剥夺大将的兵权,财权、行政权和兵权收归中央,由皇帝直接控制。
(6)新发展──元朝:
实行行省制度,即中央设中书省,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省);行省制度是古代郡县制的新发展,初步奠定了明清乃至当代省区的规模,对巩固和发展统一多民族国家起了积极作用。
(7)强化(或顶峰)──明清:
明初把丞相权分六部,设厂卫特务机构和三司,采取八股取士。前清沿用明制,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特点是分散丞相权力和地方长官的权力,加强皇权,同时加强思想控制。明清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强化,表明封建制度的衰落。
4、评价:
积极作用: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在封建社会的初期和中期具有进步意义,表现在:
①维护了国家的统和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②防止了分裂割据,抵御外来侵略,镇压人民起义,协调统治集团内部矛盾,保持社会稳定;
③便于组织公共工程建设,保证中外经济文化的正常交流,推动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消极作用:表现在封建社会的后期:
①对人民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压迫十分残酷;
②束缚了商品经济发展,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
③导致思想禁锢和文化专制,严重阻碍了科技文化的发展。
5、基本矛盾:
(1)中央与地方割据势力的矛盾;
(2)中央内部皇权与相权的矛盾。
6、发展趋势:
(1)不断改革中央行政机构,削弱相权,加强皇权;
(2)不断改革地方行政机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特别是对边疆地区的管辖;
(3)加强对人们的思想控制;
(4)加强对官员的选拔与监督。
7、特点:
(1)皇权的至高无上和不可分割;
(2)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
(3)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一律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袭;
(4)皇帝从决策到行使立法、行政、司法等权力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
(5)皇权借助于神权,宣扬“君权神授”等理论;
(6)以文化专制巩固政洽专制;
(7)中央和地方、君权与相权的矛盾伴随中央集权制度发展的始终;
(8)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明清时期登峰造极,并走向反动。  


孝廉:

孝廉是汉武帝时设立的察举考试的一种科目,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孝廉是察举制常科中最主要、最重要的科目。

孝廉制度:

为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两汉时期推行新的选官制度,包括察举、征召等。察举即选举,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之一。
汉武帝令郡国每年举荐孝、廉各一人,建立起人才选拔制度。孝廉成为士大夫做官的主要途径。
西汉时主要是以才能和品德为推荐标准,东汉初重孝廉;但发展到东汉后期,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依据,使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发展形成并发展起来。


被推选为孝廉的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曰德行高妙,志洁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通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

察举制:

汉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
前196年,汉高祖刘邦下求贤诏,令从郡国推举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汉代察举制度的先河。把察举作为选官的一项制度是从文帝开始的。文帝前元二年(前178)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十五年又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汉书·文帝纪》)。
汉武帝进一步把察举发展为一种比较完备的选官制度。一是对于察举人才的标准有了明确的新规定,凡儒家以外的各家均不得举,开创了以儒术取士的标准。二是取士包括德行、学问、法令、谋略四个方面的内容。三是察举分岁举和诏举两类。岁举为常科,每年推举。科目有孝廉和秀才。孝廉始为孝与廉两科,后来连称为一科。察孝廉的对象是地方六百石以下的官吏和通晓儒家经书的儒生,由郡国每年向中央推举,其出路是到中央任郎官。有名额限制,东汉和帝时制凡满20万人的郡国每年举一人,不满20万人的两年举一人,不满10万人的三年举一人。边境地区郡国人少,10万人以上则可以岁举一人。
孝廉的出路最多的是在皇帝身边当郎官,然后再由郎迁中央或地方官吏。举孝廉是察举常科的主要科目,是入仕的正途。举秀才的对象为现任官吏。到东汉为避刘秀讳,改秀才为茂才。茂才由州推举,所以人数比孝廉少得多。茂才的出路大多充任地方县令,比孝廉任用为重,但名额少。诏举,是由皇帝下诏察举人才,是临时性的特科。
其特点是:诏举常在灾异之后举行。诏举人数不限,由诏令临时规定。诏举科目很多,也不固定,能把有专门才能的人推举出来。无论岁举孝廉、秀才还是诏举贤良文学,到中央以后均需经过考试。
考试办法有对策(命题考试)和射策(抽签考试)两种。对策多用于考试举士,射策多用于考试博士弟子。凡属诏令推举之士一般是由天子策试;郡国岁举之孝廉、秀才则由三公府考试。儒生考经学,官吏考举奏,通过考试选出优等生,报皇帝录用。考试实际是量才录用。察举制在西汉到东汉初曾起过重要作用,为封建国家选拔了大批有用之才。以后随着政治日益腐败,察举不实的现象渐趋严重。到东汉晚期,已成为豪强或官吏安插私人的工具,完全失去了网罗人才的作用。


九品中正制:

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分为九个等级,作为政府选用官吏的依据。中正指有名望的推荐官,人才的等级由他们评定。魏文帝曹巫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正式设置九品官人法。曹王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220年)由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这一制度创始于曹魏,发展成熟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时期,废除于隋朝,随之科举制形成。


九品中正制:

时期 方式 标准 利弊
魏晋南北朝  推荐 德才(其实按门第、出身) 世家大族把持用人权,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

九品中正制实行的原因与初期情况:

九品中正制是沿袭了东汉乡里评议的传统,在战乱时期人士流移的条件下发展而来的,也是适应曹魏初期政治的特点而产生的。   
1、东汉末年,代表中央政权的曹操有不少压制豪族名门浮华风气的举动。曹操并非名门,其祖父是与名士对立的宦官集团中的一员。不少名士很瞧不起曹操,与曹操政权对抗。因此曹操必须压抑以清议名士为代表的地方豪族势力,如:破坏朋党交游便是其一举措。   
但在战乱时期,曹氏政权还须依靠地方名士,因为他们在乡里有较高的声望,完全废除乡里评议是不可能的。曹氏政权所能做到的,只是把清议纳入政权轨道,使名士与政权合作。这样以设立中正官专门执掌品第人物以备仕进参考的方式,代表“国家利益”的政权便对地方名士取得一定程度的控制。但另一方面,地方名士的清议也便合法化,从而为其发展势力创造了条件。以品第之法选拔官吏,始于曹操,且已成一制度。但中正之名在史籍中是在曹丕任魏王之后出现的
2、魏初之中正官,州为州都,郡国为中正。郡中正由各郡长官推选,而且是现任官兼。这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曹氏政权的目的,即把易以形成朋党浮华之风的名士私家评议收归政府统管,由郡长官推选现任官兼任中正,职掌人物的品第。中正品第人物,必须提供三个项目:一家世,一状,一品。
曹操由于政治军事上的需要,多次颁布唯才是举令。所以在品第人物上,虽然家世是不能忽略的,但在初期,恐怕更重才学。如《宋书·恩幸传序》:曹魏建立九品中正制,“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   
3、汉代选举已参考状。状是一个人道德才能的具体叙述。中正所作的状往往止一二句,是为总的评语。品是根据家世和行状综合作出的评定。品分九等,而一品是虚位,二品实已为最,初期二、三品仍属上品。这里的品是“中正品”,与官品是不同的。
魏初,中正定品尚重乡论。曹魏初期中正以郡为基层,郡中正是真正发挥品第人物作用的,它们尚为地方士族所专控,而州都只不过总其议罢了。所以位居中央的豪门大族尚没能很好地控制中正制为其服务。但在曹芳以后,情形发生了变化。

九品中正制的衰落:

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完全是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工具。选举权操纵在地方豪强之手,“爱恶随心,荣辱在手,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公无考校之实,私无告诉之意”《晋书?刘毅传》。由于这种选举制度严重地阻碍了广大民众进入政权的道路,所以在隋以后,随着门阀士族制度的崩溃,九品中正制也随之被废除,而代之以科举制。


科举制含义: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读书人参加人才选拔考试的制度。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1298年。1905年9月2日,清政府废除科举制度。
隋朝建立、唐朝完善并为后代沿用的选拔官吏的制度。魏晋实行九品中正制,高门士族拥有政治特权,世代垄晰高官显位。南北朝时士族门阀已日趋腐朽。
隋朝废除了九品中正制,采取科举取士的办法,隋初规定原有的秀才、明经两科,由州县学送生徒到中央参加考试。隋炀帝时又置进士科,科举制逐渐形成。唐朝前期,科举制进一步得到完善和发展。


古代选官制度经历三个阶段:

世官制、察举制、科举制。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的发展、评价及影响:

(1)发展:
开创──隋文帝: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炀帝: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继承和完善──唐太宗: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首创武举和殿试;玄宗:提高科举考试的地位。
进一步发展──北宋初期:实行分级考试、改革考试方法等;中期:王安石变法改革科举制度。
僵化──明清:八股取士。
结束──清末(1905年)戊戌变法时废除八股。
(2)评价:
进步性:
①改变了秦汉以来以推荐为主的官员选拔制度,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②有利于笼络人才,缓和矛盾,扩大了统治基础;
③有利于提高官员的文化素质;
④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稳定,推动教育和文化的发展。
局限性:忽视实用学问的研究,极大地束缚了知识分子的创造性,压抑了科技的发展,阻碍社会的进步,是中国近代落后于西方的文化因素。
(3)影响:
科举制度对中国及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法国、英国、美国等国家的选拔官吏的政治制度也都直接受到中国的科举制度的影响。西方现代的文官选拔制度,我国现代教育制度和干部选拔制度都是中国科举制的继承和发展。因此,孙中山先生曾充分肯定中国科举制度是“世界各国中所用以拔取真才之最古最好的制度”。西方人将中国的科举制度称之为“中国第五大发明”。

科举制度创立利弊:

科举制是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它把读书、考试与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有利于打破特权垄断、扩大官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科举取士,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的手里集中到中央政府,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这一制度为历朝沿用,影响深远。
1、积极作用(前期—隋唐宋元时期):
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广大庶族地主通过科举入仕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和刻苦勤奋读书的氛围。
促进了文学的繁荣,如唐朝以诗赋取士,促进唐诗繁荣。
2、消极作用(后期—明清时期):
明清实行八股取士,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了应考者,使许多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或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八股取士所带来的脱离实际的学风,对学术文化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清末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是近代中国自然科学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科举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更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


科举制度的演变:

(1)宋朝的科举制度
与唐代相比,宋朝科举制度在规模和制度上都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具体表现如下: 
①科举制度的地位提高。宋初废止了两汉以来的察举制度,视科举为取士正途。 
②扩大科举名额。宋朝科举考试除按照常例录取正奏名之外,还增设特奏名。特奏名是特赐连续多次应省试而不第的年老举子以本科出生,又称“特奏名及第”或“恩科及第”。 
③提高科举及第后的地位和待遇,对寒门子弟产生了很强的吸引力。 
④确定考试时间。宋英宗时确定了科举考试时间为“三年一贡举”,此后成为定制。
⑤内容改革。王安石变法时,废除贴经、墨义、诗赋等传统科目,改试经义,专用《三经新义》取士。 
⑥殿试成为定制。殿试始于唐朝武则天,但没有成为制度。宋太祖时形成三级科举考试制度,即州试(由地方官主持)、省试(由尚书省礼部主持)、殿试(由皇帝主持)。后又将殿试成绩评定等第。 
⑦建立新制,防止科场作弊。为了维护考试的客观性和公平性,防止作弊,宋朝在科举考试的实践中建立了一些新制度,主要内容有: 
a. 建立锁院制,即主考官(称知贡举,还配置“同知贡举”,即副主考官,使权力相互监督和制约)一旦受命,立即住进贡院,与外界隔离,以避免请托。
b. 实行别头试,即凡是省试主考官、州郡发解官和地方长官的子弟、亲戚、门生故旧等参加科举考试,都应另派考官,别院应试。别头试最初出现于唐朝进士科考试中。 
c. 采用糊名法,即将试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以防止考官徇私舞弊。唐武则天首创此法,但没有形成制度。
d. 创立誊录制,即在誊录官监督之下,由书吏用朱笔誊抄试卷。誊抄后的试卷称为“朱卷”,原来的试卷称“墨卷”。  宋朝科举考试制度在扩大科举名额,提高及第者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的同时,在制度建设方面也作了积极而有成效的探索,为中国科举考试制度的日臻成熟和完善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2)元朝的科举制度 
元朝科举考试分为乡试(行省考试)、会试(礼部考试)和御试(即殿试)三级。将地方解送考试,始于元朝。相对于其他的朝代,元朝科举制度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①民族歧视明显。元朝统治者将国人分为四等,四等人在考试科目、答题要求、考试结果等方面各不相同。
②规定从《四书》中出题,以《四书章句集注》为答题标准。《四书章句集注》成为科举考试的答题标准,取得了与《五经》的同等地位,成为 士人和各类学校必读的教科书,影响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文化教育长达数百年之久。 
③科举制度日趋严密。比如考生进入贡院时要进行严格的搜检,不许夹带违规的文字资料;考生违反考场纪律,取消考试资格;详细规定了有关官员应尽的职责等。 
(3)明朝的科举制度 
明朝科举制度是中国科举制度史上的鼎盛时期。它在继承宋、元科举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称为“永制”的科举定式,将八股文作为一种固定的考试文体,并将学校教育纳入科举体系,这严重地影响和制约着学校教育的发展。 
①建立科举定式  明朝科举制度确定每逢三年开科考试,规定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再加上具有预备性质的童试,实际上分为依次递进的四级考试,即童试——乡试——会试——殿试。 
童试:又称童生试,是府、州、县学的入学考试,也是科举的预备考试,包括县试、府 历史老照片不能说的秘密慈禧军阀明末清初文革晚清 试、院试三级考试。县试由知县主持,录取者参加由知府主持的府试,府试录取者再参加由各省提学官在府、州巡回举行的院试,院试录取者取得县学、州学、府学学生资格,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相公。 
乡试:又称乡闱、大比、秋闱、秋试等,是在省城举行的考试。在乡试举行之前,由各省提学官主持的考试称为科试,考试成绩一、二等的生员才有资格参加乡试,称为科举生员。乡试录取者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为解元。举人是一种正式的功名和资格,可经吏部铨选而授官。乡试中榜称乙榜、乙科。 
会试:在京城由礼部主持的考试,又称礼闱、春试、春闱等。会试中式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又称廷试,由皇帝主持,规定不用八股文。殿试没有黜落者,只是确定考生的等第,结果分三甲:一甲赐进士及第,只有三名,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称传胪。殿试中式为进士,又称甲科、甲榜。一甲三人立即授官,二甲、三甲进士参加翰林院庶吉士考试,称之为“馆试”,录取者入翰林院学习。翰林院为明朝“储才重地”,其受重视程度为前代所绝无。 
②八股文成为固定的考试文本  八股文是在宋朝经义的基础上演变而成的,是一种命题作文,有固定的结构,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又称出题、领题等)、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其中起股、中股、后股和束股四个部分,是文章的主体,各有两股,两股的文字繁简、声调缓急,都要对仗,合称八股,八股文之名由此而来。  八股文对于考试文体的标准化,促进人才选拔的客观公正,是有积极意义的。但它禁锢了士人的思想,严重败坏了士风、学风和社会风气,对学校教育的影响尤为危害。 
③学校教育纳入科举体系  学校教育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参加科举考试,只有接受学校教育取得出身的学子才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学校教育与科举制度紧密结合,一方面,有利于士人向学,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方面,学校教育被纳入科举体系,成为科举制度的附属物。明朝学校教育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是学做八股文,学习各种科举中式者的八股文刻本是读书人的主要功课,而经史等典籍遭到冷落。 
(4)清朝的科举制度 
清朝以科举制度为“国家抡才大典”,考试分为常科和制科。常科是主要形式,包括文科、武科和翻译科等。文科是清朝科举考试的主体,沿袭明制,三年一大考,士人依次通过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考试。武科的目的在于选拔文武兼备的军事人才,实行武童试、武乡试、武会试、武殿试四级考试。翻译科始建于顺治时,是清朝创立的一个科目,意在选拔满蒙语言文字翻译人才,分为满洲翻译(将汉文翻译成满文)和蒙古翻译(将满文翻译成蒙古文)。制科是清朝科举考试的特殊科目,设有博学鸿词科、经济特科、孝廉方正科。其中,博学鸿词科影响最大,设于康熙时,选拔标准是“学行兼优,文词卓越之人”,选拔的方法是高级官员推荐和皇帝亲自考试相结合。  清朝统治者制订了缜密的科场条例,为士人提供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以维护和巩固其统治,但是,清朝科场舞弊层出不穷,积重难返。学校受科举的影响日益加深,逐渐成为科举的备考和训练机构,学校教育的目的、内容、方法等都围绕着科举考试进行,教学管理松弛,学校丧失了作为教育机构的独立性,完全成为科举的附庸,日益走向衰败。


法兰西共和政体的确立:

1870年的法国革命建立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1871年经普选选出了675名议员组成的国民议会,并承担起制定新宪法的任务。经过议会内部一系列的激烈斗争,1875年1月29日,以一票之差通过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法兰西共和政体的确立特点:

总统执掌行政权,但权力受到议会的限制,法国是议会制共和制国家;议会掌握立法权。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875年宪法):

(1)背景:1870年普法战争中法军战败,法兰西第二帝国覆亡,第三共和国建立;保皇派势力和资产阶级共和派势力的政治斗争日益尖锐。
(2)内容:
①立法权属于议会,议会由众议院和参议院行使。众议院用普选方式选出,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
②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总统由参众两院联合组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总统是国家元首、军队最高统帅。任期7年,可连选连任。内阁由总统任命,但对议会负责,总统的命令须经各部部长副署。
(3)影响:标志着资产阶级代议制政体在法国的确立,适应并推动了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但宪法具有浓厚的专制主义的色彩,阻碍了资产阶级民主改革的彻底完成。
(4)意义: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出台的意义,主要体现在:
a、共和派掌握实权;
b、共和体制的最终确立;
c、与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帝制独裁对比,共和体制的确立是历史的进步;
d、随着法国工业资产阶级势力的上升,对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法国共和政体确立艰难的原因:

(1)法国是一个农业占统治地位的典型的封建专制国家,君主思想作为封建残余长期存在。
(2)法国资本主义发展发展相对缓慢,工业资产阶级力量相对处于弱势,共和派力量不强大。
(3)法国封建势力强大。
(4)欧洲其他国家几乎都参与了对法国的武装干涉。


德意志的统一:

19世纪五六十年代,德意志资本主义经济已得到迅猛发展,德意志已从落后的农业国发展成为工业化国家。1870年,其工业生产已超过法国,跃居世界第二位。国家的分裂状况已成为阻碍德意志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障碍。在统一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时,1862年,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任命俾斯麦为宰相,开始了统一德意志的进程。俾斯麦实施“铁血政策”,通过三次王朝战争统一了德意志。

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内容:
① 行政权:宪法规定德国是联邦国家,其中普鲁士王国占特殊地位;皇帝和宰相是帝国国家制度的中轴,权力极大;议会并无实权;规定了军事警察制度。
② 立法权:议会实行两院制。联邦议会(相当于上议院),权力巨大,议长为帝国宰相,议员由君主任命,负责法律的审批。帝国议会(相当于下议院),权力较小,具有立法权,但任何法案必须经过联邦议会和皇帝的批准才能生效;按普遍、平等的选举法选举产生。无行政监督权。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作用
①德国资产阶级性质的君主专制制度的确立;
②德国社会的一大进步;
③有利于德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并使德国跻身世界强国之列;
④带有浓厚的封建性、军事性色彩。


德意志君主立宪制和英国君主立宪制比较:

(1)相同点:
都是资产阶级代议制,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都是以法律形式确立的君主立宪政体;国家元首都是君主,实行世袭制。
(2)不同点:
①君主方面:英国国王是统而不治的虚君,不掌握实权;而德意志皇帝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拥有实权,具有专制主义色彩。
②政府方面:英国首相由议会中取得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担任,与内阁一起对议会负责;而德国政府的宰相由德意志帝国皇帝任命,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
③议会方面:英国议会是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掌握国家主权,限制王权;而德国议会只拥有制定法律和批准预算的权力,对政府和皇帝没有监督权。


德意志统一的背景:

1、统一的必要性:
到19世纪五六十年代,德意志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这与政治上的四分五裂局面形成了尖锐矛盾。表现在
①资本主义的发展需要统一的国内市场和统一的度量衡;
②商品输出和海外争夺需要有强有力的国家力量为后盾。
2、统一的可能性:
普鲁士具备了领导统一运动的条件和能力表现在
①普鲁士经济发达,实力雄厚;
②拥有强大的军事实力;
③民族成分单一统一决心坚定;
④统治阶级野心勃勃;
⑤对资产阶级能够照顾和作出让步;
⑥俾斯麦的杰出才干和强有力的外交政策。

德意志统一影响:

1、结束了德意志长期的分裂状态,为德国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铺平了道路。
2、法国和奥地利受到遏制,德国成为新兴的强国,改变了欧洲格局。
3、统一的德国继承了普鲁士的旧制度,特别是军国主义传统。后来成为欧洲最富有侵略性的国家。

评价“铁血政策”:

1、这一政策是针对阻碍德意志统一势力的,无论由谁,用什么方式来完成统一在客观上都是历史的进步,在这个大前提下,“铁血政策”应予以肯定。
2、德意志的统一没有其他道路可供选择。当时德意志的资产阶级力量软弱,无产阶级不成熟,只有容克阶级有能力支持普鲁士国王完成统一。德国统一只有自上而下一条路,既然如此,“铁血政策”只是实现统一的手段而已。
3、俾斯麦在领导统一运动时并非只一味依赖“铁血政策”,而是把它与灵活的外交活动巧妙结合,萨多瓦战役后对奥地利的宽容就说明了这一点。

德意志帝国宪法:

1、背景:1871年,德意志帝国宣告成立,德国的统一最后完成。
(1)统一原因:19世纪中期德意志的四分五裂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2)中心力量和人物:专制色彩浓厚的普鲁士、俾斯麦。
(3)统一方式:王朝战争。
(4)统一结果:1871年德意志帝国建立
2、颁布:1871年4月
3、内容:
(1)规定实行君主立宪制
(2)皇帝拥有巨大权力,国家元首和军队统帅,任免首相和官员;有权召集和解散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
(3)首相主持帝国政府工作,皇帝任命非议会选举,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
(4)议会行使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组成,议会权力很小。
4、特点:是一种不彻底和不完善的资产阶级代议制。
5、评价:
(1)帝国实际上是一个半专制的君主立宪制国家,普鲁士的专制主义和帝国主义传统在帝国中得延续。
(2)联邦制和君主立宪制的确立是德国历史上的重大进步,巩固了国家统一,促进了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3)帝国的专横统治也引起社会不满,并最终把德国拖进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灾难。


俾斯麦:

出生于勃兰登堡省的容克贵族世家。幼时受过良好教育,曾经在哥廷根大学和柏林大学学习法律、历史和外语。毕业后服兵役。俾斯麦体格强壮、个性粗野,为了追求目标可以不择手段,持现实主义态度。1839年以后,他回到自己的领地,经营庄园经济,采用新的耕作方法,改进农具,实行作物轮种,进行商品生产,他宣称自己的信条是“人总是追求荣誉和财富的”,于是,他日益变成资产阶级化的容克。1847年,俾斯麦成为普鲁士议会议员;
1859年任普驻俄大使,1861年改任驻法大使。在此期间,他对普鲁士的国内政治现状和国际斗争风云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自己的政治和外交才能得到锻炼并日益成熟起来。俾斯麦希望德意志能尽快统一起来,但主张统一必须在普鲁士的领导下进行;他还了解到德意志的强邻俄国和法国都不希望德国统一,而在德意志内部,奥地利一定会同普鲁士拼死争夺统一的领导权,因此,普鲁士要完成德意志的统一大业,非以武力和战争为后盾不可。1862年9月,俾斯麦出任普鲁士宰相兼外交大臣。月底,他在议会即席发表了著名的“铁血演说”。在这次演说中,他宣称:“……虽然我们不去寻求,但很难避免德意志的纷扰,这是真实的。德意志的未来不在于普鲁士的自由主义,而在于强权。……普鲁士必须集聚她的力量并将它掌握在手里以待有利时机,这种时机曾一再到来而又被放过。自从维也纳条约以来,我们的边界就不是为一个健全的政治集合体而适当设计的。当代重大问题不是用说空话和大多数人的决议所能解决的──这正是1848年及1849年所犯的错误──而必须靠铁和血来解决。”他不理睬议会的态度,擅自支付经费,进行大规模的军事改革。他认为只要实现了统一,资产阶级就会拜倒在他的脚下。此后,他相继发动了对丹麦、奥地利和法国的战争,逐步实现了德国统一。在这个过程中,每一步都是按他精心设计的计划进行。例如,在联合奥地利对丹麦的战争中,故意为以后对奥战争留下伏笔;在对奥战争取胜之际,他又考虑到日后在对法战争中需要有奥地利的友好态度,因此力排高级将领要乘胜进入维也纳的意见,与奥签订了比较宽松的和约,表现了精明的外交手段和高超的战略眼光。后来,他曾在回忆录中这样写道:“普鲁士军队以战胜者的姿态进入敌国首都,这对我们自己的将士当然是非常愉快的回忆,但对我们的政策并没有必要:因为这样一来,就会像把任何一块旧有的领土割给我们一样,使奥地利人的自尊心受到伤害。我们完全没有如此迫切的必要,这只会使我们以后的相互关系中增加多余的困难。……胜利后的政治指导原则应该不是探究可以从敌人那里榨取多少东西,而是只考虑什么是政治上必要的。”1871年,德意志帝国成立,俾斯麦成为帝国宰相,并受封为公爵,此后的20年间,权倾朝野。对内,加强普鲁士和帝国政府的权力,促进容克和资产阶级的联盟,镇压工人运动;对外,采取现实主义态度,争霸欧洲,并向海外积极扩张,他本人成为19世纪下半期欧洲政治舞台上的风云人物。1890年,他被新皇威廉二世命令辞职,回到庄园。1898年去世。

普奥对丹麦的战争:

1864年,普鲁士联合奥地利对丹麦发动了一场王朝战争,目的是想从丹麦手中夺取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斯泰因。这两个地区位于丹麦和易北河之间,濒北海和波罗的海,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地位和战略地位,德意志的容克和资产阶级早就对它们垂涎三尺。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斯泰因本来是两个小公国,长期以来从属于丹麦国王,但是它们不愿与丹麦合并,都有自己的议会和行政机构。石勒苏益格同丹麦的关系比较密切,它的南部居民是德意志人,北部居民是丹麦人;荷尔斯泰因的居民基本上都是德意志人,按维也纳会议规定,它又是德意志邦联的成员。1863年,丹麦新国王即位,颁布新宪法,企图把这两个公国并入丹麦,引起了德意志民族主义者的强烈抗议。普鲁士联合奥地利,决定以此为借口,发动对丹麦的战争。1864年1月,普奥对丹麦的战争爆发。普奥联军于当月即占领了荷尔斯泰因,2月又占领了石勒苏益格,丹麦战败。10月,签订《维也纳和约》,丹麦放弃对两公国的统治权。普鲁士得到石勒苏益格,奥地利占领荷尔斯泰因。在对丹麦战争中,普鲁士摸清了奥地利军队的底细,为日后击败奥地利提供了条件。同时,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斯泰因分属普奥,成为两国不断摩擦的根源,为普鲁士的挑衅提供了机会。

普奥战争:

对丹麦的战争结束后,普奥矛盾尖锐起来,普鲁士开始积极着手准备对奥战争。军事上,陆军部和参谋部制定了周密的作战计划;外交上,俾斯麦利用俄奥矛盾,取得了俄国在未来的普奥战争中保持中立的可能,并用含糊其辞的“补偿”作诱饵,换取了法国的中立默契,1866年,又同意大利结盟。1866年6月,普军进攻荷尔斯泰因,普奥战争爆发。德意志的一些邦国如巴伐利亚和汉诺威等参加奥地利一方作战。为收复奥地利占领的威尼斯,意大利参加普鲁士一边作战。当时,欧洲许多国家都认为奥地利必胜无疑。但是,事态的发展出乎人们的意料。普军按照其周密的作战计划行事,行动迅速,攻势凌厉,速战速决,很快就控制了整个北德意志。普军继续向南推进,主战场转到波西米亚。7月3日,普奥双方各投入二十多万兵力在捷克克尼格来茨附近的萨多瓦进行决战。双方势均力敌,旗鼓相当。开始时形势对奥军有利,普军一度很紧张。在战役的紧要关头,普鲁士援军赶到,出击奥军右翼,打乱奥军阵脚。而奥军却不得不分兵对付意大利军队,抽不出援兵。在这次战役中,奥军主力被击溃,普军直逼奥地利首都维也纳。普奥战争共进行了七周,故又称“七周战争”。8月23日,普奥签订和约。奥地利答应退出德意志邦联,旧邦联宣告解散;承认普鲁士在美因河以北建立北德意志同盟;同意把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汉诺威和法兰克福市等划归普鲁士;双方同意不干涉巴伐利亚、符登堡等南方诸邦的独立自主。对奥战争的胜利,使普鲁士取得了德意志统一运动的领导权,大大加强了它在德意志的地位,同时也改变了普鲁士国内形势,过去一度反对俾斯麦的资产阶级现在也欣然拥护俾斯麦的政策,容克地主与资产阶级的联合进一步加强。

普法战争:

普奥战争以后,拿破仑三世向普鲁士暗示,如果普鲁士同意法国的东北部领土扩展到莱茵河西岸,法国就支持普鲁士在德意志境内的领土吞并。俾斯麦设计让法国把要求写成书面照会,然后加以拒绝,并公布于众。拿破仑三世在外交受挫以后,进一步要求吞并比利时和卢森堡,遭到普鲁士的反对,普法矛盾激化。1868年,西班牙女王流亡国外,王位虚悬;经过多方选择,决定挑选普鲁士霍亨索伦王族的一个亲王利奥波德为西班牙国王。法国非常不满,对普鲁士进行了威胁,要求霍亨索伦王族放弃西班牙王位继承权。俾斯麦趁机把普鲁士国王给他的关于法国要求的电报略加修改后,送报纸发表。普法双方都觉得自己受了侮辱。1870年7月19日,法国对普鲁士宣战。战争开始后,欧洲各国都认为法国一定会取胜,法国首相说,他是怀着“轻松的心情”宣战的。拿破仑三世在战争开始后不久,就亲自上前线,接过了指挥权,希望能像拿破仑一世那样取得辉煌的战绩。拿破仑三世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力量,过低地估计了普军的力量。事实上,战争开始前,普军已经作好了作战准备,在德法边界集结了五十多万军队、一千多门大炮和大量军用物资;法军只有三十多万兵力,指挥能力和军事装备也不及普军。战争开始时,法国一度取得了一些小胜,但很快普军便分兵三路反击。8月初,普军已经占据了战场优势和主动权。4日,普军攻占法国右翼前哨维桑堡,打开了进入法国阿尔萨斯的门户。6日,麦克马洪率领的法军在维桑堡以南同普军交战,惨败而逃。同一天,普军在洛林的福尔巴赫战役中,又击败了法军中路主力。三天之内,法军在边境三战中连续失败。普军跟踪追击,迅速占领了阿尔萨斯全境和洛林大部分地区,战争转移到了法国境内。法军在夏龙重整军队,准备一战,但普军从两翼包抄过来,切断法军退路。拿破仑三世和麦克马洪被普军包围在色当城内。9月1日,普军集中优势兵力,猛攻色当城,法军损失惨重。次日,拿破仑三世率10万法军投降。普军长驱直入,侵入法国内地。法兰西第二帝国垮台,建立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是为法兰西第三共和国。1871年1月28日,法普签订《巴黎投降和停战协定》。2月,新成立的法国梯也尔政府与俾斯麦签订了和约草案,3月初,法国议会批准了这一草案,法国赔款50亿法郎,割让阿尔萨斯和洛林部分地区。



卢梭的“主权在民”思想:

1、产生背景:
(1)18世纪初,法国的封建专制制度根深蒂固,存在着等级森严的社会制度,人民大众与封建势力之间的矛盾尖锐。
(2)法国产生了一大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试图运用真理与知识开启人们的头脑,使他们获得自由和解放,启蒙运动在法国兴起。
2、主要主张:
(1)抨击封建制度:人生来就是平等的,这是自然赋予每个人的权利。为了维护自由和平等,人类通过订立社会契约建立了国家与法,但文明每前进一步,社会对抗和不平等就加深一步。
(2)阐述“主权在民”思想: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描述了建立合理国家制度的方案,深刻地阐述了以天赋人权理论为基础的“主权在民”思想。 
3.历史影响:
(1)卢梭的民主思想是在反对君主专制制度和君权神授思想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在当时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人们把它当作反抗封建统治、争取自由解放的强大思想武器。
(2)卢梭的思想后来不仅转变成为法国《人权宣言》的基本精神,被凝炼为“自由、平等、博爱”的响亮口号,而且为北美独立战争提供了理论根据。 


代议制:

公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表机关,间接参政议政,讨论和决定国家大事,行使国家权力。


英国代议制民主政治的特点:

(1)西方代议制普遍特点:属于间接民主,既要求政府对民众负责,又使它具有较高的行政效率。
(2)英国代议制民主的特点:是一种间接民主,具有更多的弹性、更广泛的包容性和更大的自由度。


英国代议制民主政治的特点和影响: 

1、代议制的含义:公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表机关,间接参政议政,讨论和决定国家大事,行使国家权力。 
2、特点:    
(1)西方代议制普遍特点:属于间接民主,既要求政府对民众负责,又使它具有较高的行政效率。   
(2)英国代议制民主的特点:是一种间接民主,具有更多的弹性、更广泛的包容性和更大的自由度。 
3、影响:
(1)有利于缓解日益激化的社会矛盾,促使英国进入一个政治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 
(2)顺应了资产阶级民主与法制社会的历史潮流.促进了资产阶级政治文明的发展。 
(3)对于欧洲和北美地区,以及对于其他英国海外殖民地的政治文明进程,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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