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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二年级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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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家姓》在不同朝代有不同的排序。“宋代为:赵钱孙李、周吴郑王、……明代为:朱奉天运、富有万方……”这种排列主要体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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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皇权的独尊 
    B.中央集权的强化    
    C.等级制度的森严    
    D.文化专制的扩展


    本题信息:2012年江苏期中题历史单选题难度一般 来源:段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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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百家姓》在不同朝代有不同的排序。“宋代为:赵钱孙李、周吴郑王、……明代为:朱奉天运、富有万方……”这种排列主要体现了[ ]A.皇权的独尊 B.中央集权的强化 ...” 主要考查您对

宋太祖“杯酒释兵权”

宰相制度的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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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太祖“杯酒释兵权”
  • 宰相制度的废除

杯酒释兵权概念:

北宋初期,宋太祖赵匡胤为了防止出现分裂割据的局面,加强中央集权统治,以高官厚禄为条件,解除将领们的兵权。因为是在酒席上做出了决策,所以史称“杯酒释兵权”。杯酒释兵权只是宋太祖为加强皇权,巩固统治所采取的一系列政治军事改革措施的开始,其后还在军事制度方面进行了多项改革。“杯酒释兵权”做为一个成语,逐步引申为泛指轻而易举地解除将领的兵权。


历史背景:

在结束五代十国局面的过程中,北宋统治者着重考虑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如何重建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使唐末以来长期存在的藩镇跋扈局面不再继续出现;二是如何使赵宋王朝长期巩固下去,不再成为五代之后的第六个短命王朝。
在北宋中央集权方面,最重要的是兵权,也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范浚在《五代论》中指出:“兵权所在,则随以兴,兵权所去,则随以亡”。这些话揭示了唐末五代以来,在政治局面变换中,兵权所起的决定性作用。从小军官到殿前都点检,又从殿前都点检跃上皇帝宝座的赵匡胤,十分懂得军事力量的重要作用。因此,宋朝一建立,他就吸取后周灭亡的教训,加强了对禁军的控制。
建隆二年太祖鉴于当时已控制局势,就着手陆续采取了一些措施,把殿前都点检镇宁军节度使慕容延钊罢为山南东道节度使,侍卫亲军都指挥使韩令坤罢为成德节度使。而后赵普数次进言宋太祖采取措施要解除禁军高级将领的兵权。

军事与政治改革措施:

杯酒释兵权只是宋太祖为加强皇权,巩固统治所采取的一系列政治军事改革措施的开始。
1、军事制度方面的改革主要有三项。
第一,建立不同于前朝的枢密院制度,长官为枢密使和枢密副使,主管调动全国军队,分掌军政大权。枢密院与三衙统领各有所司。三衙虽然掌握禁军,但却无调兵和发兵的权力。枢密院有发兵、调兵之权,而不能直接掌握军队。调兵权与领兵权分离,各自独立,相互制约,有利于皇权的控制。
第二,内外相维政策。宋太祖把全部军队分为两半,一半屯驻在京城,一半戍守各地,使京城驻军足以制止外地可能发生的变乱,也使外地驻军合起来足以制止京城驻军可能发生了内变。内外军队互相制约,都不能发生变乱,而京城驻军又多于外地任何一个地方,这样皇帝也就可以保证牢牢控制全国的军队了。
第三,兵将分离政策。无论驻屯京城的禁军,还是驻在外地的禁军都必须定期调动。京城驻军要轮流到外地或边境戍守,有的则要到产粮的地方就粮,这种轮流驻防的办法称为“更戍法”。这种方法名义上是锻炼士兵吃苦耐劳,实际上是借着士兵的经常换防,造成兵不识将,将不识兵,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将官再也不能同士兵结合,在士兵中建立自己的声望,也就再也不能率兵同朝廷皇帝对抗了。
2、地方藩镇采用强干弱枝之术,其措施主要有三项:
第一,削夺其权。为削弱节度使的行政权力,把节度使驻地以外兼领的州郡——支郡直属京师。同时由中央派遣文官出任知州、知县等地方官。3年一更换,直接对中央负责,向朝廷奏事,不再听令于节度使。对于一些五代以来一直盘踞一方的节度使,宋太祖又故伎重演,拿出“杯酒释兵权”的办法将其逐一罢免。后来又设置通判以分知州之权,利用通判与知州之间的相互制约,使一州之权不致为知州把持,防止偏离中央政府的统治轨道。
第二,制其钱谷。宋初于各路设置转运使,将一路所属州县财赋,除留少量应付日常经费外,其余的钱帛都要送到京城上交中央政府,不得占留,这样地方的财权就完全收归中央了。
第三,收其精兵。乾德三年(965年)八月,宋太祖下令各州长官把藩镇所辖军队中骁勇的人,都选送到京城补入禁军。又选强壮的士卒定为“兵样”送到各路。召募符合“兵样”标准的人加以训练,然后送到京城当禁军。这样中央禁军集中了全国精兵,而地方军队只剩下一些老弱病残,编成厢军,只供杂役,地方再也没有军事力量可以同中央抗衡了。
通过这些措施,唐末五代的那种专制一方的藩镇,在宋初就逐渐消失了。
3、在官僚制度方面,侧重削弱宰相权力。军政大权归枢密院掌握,而财政大权则由三司使掌握,宰相所掌仅限于民政了。在军、财、民三权分立中,枢密使与宰相“对掌大政”号为二府。皇帝利用这两者间的异同发号施令,独断专行。宋初不仅以三权分立的办法削弱相权,而且设置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和三司副使,作为宰相、枢密使和三司使的副手,与各部门长官发生制约的作用,以削弱各部门长官的权力。此外,宋初还在设官分职、科举制度等方面,也进行了有利于加强皇权的政策。

历史意义与影响:

宋初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大大加强了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造成了统一的政治局面,为经济、文化的高度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由于“以防弊之政,作立国之法”,一些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政策和措施,转化成为它的对立面。“冗官”、“冗兵”和“冗费”与日俱增,使宋封建国家陷于积贫积弱的局势中。

后世评价:

“杯酒释兵权”这个历史事件是宋朝加强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反映,对其评价却争议较大。有人认为:几乎所有的开国皇帝都有杀功臣的行为,但宋太祖“杯酒释兵权”却使用和平手段,不伤君臣和气就解除了大臣的军权威胁,成功地防止了军队的政变,这是历史上有名的安内方略。但是其历史影响却远远不是这样简单。也有人认为:宋太祖专力巩固中央政权,“杯酒释兵权”含有对内严防的性质,直接造成内政腐朽。在外患强烈的背景下,削夺大将兵权也削弱了部队的作战能力,原因是皇帝直接掌握兵权,不懂军事的文官控制军队,武将频繁调动,致使宋朝与辽、西夏、金的战争连连败北,无力解决边患。军事积弱,还使两宋亡于社会制度落后于自己的游牧民族。
宋朝确立的文人治军的军事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彻底消除造成强唐灭亡的藩镇军制,其出发点是好的,结果是富有成效的,思想也是先进的。而两宋亡于游牧民族原因则是多方面的,与两宋朝对峙的先是辽、夏,再是辽、金,最后是金、蒙,从作战态势来看,北宋面临的是两线作战只能主守;更重要的是此时的游牧民族不但具有勇猛强悍、灵活机动的特点,而且已经跨过农业社会门槛,实现了封建化,农业生产力得到了初步发展,兼具游牧社会和农业社会的优点。


 宰相制度的废除:

(1)原因
明初沿袭元朝制度。宰相制度妨碍皇权的高度集中,明太祖为巩固统治,借胡惟庸案废除宰相制度。
(2)措施
裁撤中书省和丞相,以六部分理全国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
(3}影响
有利于防止权原专政,巩固统治;有助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巩固二使中国历史上延续了1000多年的宰相制度被废除,缺少制约君权的机制,皇权专制达到了空前的高峰。


宰相制度“立”与“废”的利弊:

(1)积极:辅佐皇帝,参与决策,分掌行政。
(2)消极:相权过大,威胁君权,造成君相矛盾,政局动荡。
(分析:宰相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内部可发挥双重作用:既可以辅佐皇帝,帮助皇帝处理政务,决策机要;也可能因权力过重而威胁君权,因而形成了君权与相权的矛盾。明太祖废除宰相制度后,固然可解决君相矛盾,但必然导致皇帝负担加重,军国大事均由皇帝个人裁决,难免偏颇、草率。皇帝独操权柄,固然有利于防止权臣专政,加强统治,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但是缺少制约君权的机制,社稷的兴衰维系于皇帝个人素质,也不利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宰相制度的兴废及其原因:

从秦朝开始的这种君主丞相制度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其特征是在一个至高无上的皇帝之下,同时存在一个“常丞天子,助理万机”(《汉书·百官表》)的丞相或者相国。皇帝通过丞相治理国家,丞相既对皇帝负责,协助皇帝处理国家大事,又是百官之长,所谓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是,另一方面,丞相的存在,客观上起着制约君主的作用,故使皇帝时时忌惮。在中国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内部,皇权和相权一直是一对基本矛盾。为加强皇权专制,统治者往往通过分散相权来加强皇权。隋唐三省六部制的形成与完善,就是皇权对相权的分离、削弱的初步成功。到明太祖,最终废除丞相权力分给六部,自秦以来一直实行的宰相制度宣告废除。
丞相的设立,是建立君主专制统治的需要,而丞相制度的废除,是君主专制加强的必然结果。

宰相制度的废除原因:

①明初鉴于元朝丞相权势过重,以致皇权不稳、内乱屡生,明太祖朱元璋认为,这种制度妨碍了皇权的高度集中,会导致社会动荡。 
②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谋反罪诛杀胡惟庸;同时,裁撤中书省和丞相,以六部分理全国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 
③至此,秦以来一直实行的宰相制度宣告废除,皇帝集皇权和相权于一身,君主专制进一步加强。 


宰相制度的兴废:

宰相是国君之下、辅助国君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秦统一后,宰相的正式官称是丞相,有时分置左右,以右为上,称“右丞相”“左丞相”。宦官担任丞相的称“中丞相”。汉初沿秦制,以丞相或左右丞相为宰相之职,称相国则地位稍尊,以御史大夫为副丞相。尚书台本是皇帝私府中掌管收发文书的小机关,汉武帝以后地位日渐重要,宰相的职权也就逐渐转移到尚书台长官的手中。西汉末年,丞相改为大司徒,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合称三公。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宰相之职,分属于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三省的长官并称宰相,但各朝的情况不完全一致。隋及唐初,三省长官并为宰相,成为正式的体制。北宋初,设立中书门下作为最高行政机构,其最高长官行使宰相权力。为制约宰相,后来又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元朝设中书省,替代前代的三省。中书省是最高行政机关。中书省的长官行使宰相职权。元朝后期,宰相权势熏天,有时甚至可以左右皇位的继承。明朝建立后,明太祖朱元璋借胡惟庸案,裁撤中书省和丞相,以六部分理全国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他还下令,以后不许再立丞相。至此,秦以来一直实行的宰相制度宣告废除。
在中国古代的各种官职中,宰相的变化最为频繁,无定职、无定称、无定员,这是由君主专制的根本性质决定的。专制君主集大权于一身,又经常在内廷决定军政大事。君主既离不开宰相,又最担心宰相权力过重,大权旁落,这是宰相官职不断变化的主要原因。宰相本身并无独立的权力,不管当时的地位多高,仍然是君主的头号奴仆。宰相职权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参与机密,参加诏令的起草、审议与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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