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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年级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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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894年,孙中山又上书李鸿章,更为系统地提出了著名的“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畅其流”的主张,要求按照西方资本主义的模式,在全国实行改革,认为这是“富强之大经,治国之大本也”。
    材料二 在《中国同盟会总章》中,孙中山提出同盟会纲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不久,他又在《民报·发刊词》上,将这个纲领阐发为以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为目标的“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作为领导革命的指导思想。
    材料三 “倾覆满洲专制政府,巩固中华民国,图谋民生幸福,此国民之公意,文实遵之,以忠于国,为众服务。至专制政府既倒,国内无变乱,民国卓立于世界,为列邦公认,斯时文当解临时大总统之职。谨以此誓于国民。”
    材料四 “1912 年在中国建立起美国政体的仿制品, 真是荒唐可笑。……这种政体悲惨地结束了。然而,失败的并不是这种政体,而是一代人。”
    ——N.佩弗《远东》

    (1)据材料一,孙中山最初的政治主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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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据材料二、三,概括孙中山的奋斗目标前后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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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据材料四回答,为什么说“1912 年在中国建立起美国政体的仿制品”对于“失败的并不是这种政体, 而是一代人”, 你是怎么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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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综合上述材料和所学知识, 概括你对孙中山及其领导的辛亥革命的历史功绩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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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题信息:2013年同步题历史材料题难度极难 来源:孙洁红(高中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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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 1894年,孙中山又上书李鸿章,更为系统地提出了著名的“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畅其流”的主张,要求按照西...” 主要考查您对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辛亥革命的失败和历史意义

孙中山图谋救国

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

孙中山为捍卫民主共和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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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含义:

又名《民元约法》,是在中华民国成立后,孙中山与革命党人为了限制袁世凯的权力,由当时位于南京的临时参议院所制定的具有“宪法”性的文件,在1912年3月8日由临时参议院通过,3月11日公布实施。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中国近代民主化进程中的重要地位:

(1)主权在民的思想,台定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2)公民享有民主权利,体现了新生政权对“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等启蒙思想基本原则的尊重和实践。
(3)确立了共权分立的政洽体制,从而保证了资产阶级民主;参议院可以选举、弹劫总统,最高法院可以
审判被弹幼的总统,国务员可以凭借责任制内阁牵制总统,体现了资产阶级力图通过法律形式防止袁世凯专制独裁,维护民主共和的愿望与要求。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

(一)背景:
1、理论来源:法国的启蒙思想;
2、现实依据:美国1787年宪法;
3、时代背景:南京临时政府的建立、《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颁布、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

(二)革命性、民主性的体现:
《临时约法》否定了封建专制,是为了约束袁世凯,保障民主共和制度,具有现实针对性;约法明确体现了“主权在民”的原则,促使民主共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三)进步意义:
1、在政治上,它不仅宣判了清王朝封建专制统治的死刑,而且以根本法的形式废除了中国延续两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立起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
2、在思想上,使民主共和的思想深入人心,树立帝制非法、民主共和合法的观念;
3、经济上,确认资本主义关系为合法,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4、文化上,知识分子利用《临时约法》规定的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纷纷组织党团和创办报刊,大量介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新文化运动创造了条件;
5、在对外上,强调中国是一个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启发爱国主义的民族感情,防止帝国主义侵略;
6、在国际上,在二十世纪初年的亚洲各国当中,是一部最民主、最有影响的资产阶级民权宪章。

(四)局限性:
《临时约法》具有中华民国临时宪法的性质,在宪法实施以前,它具有与宪法相等的效力。《临时约法》是中国近代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的文献,主流上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意志,代表了资产阶级利益,带有革命性和民主性。但是没有规定反帝、反封建的民主纲领,也没有具体涉及关系到“民生”的土地问题,带有很大的阶级局限性,在某些地方甚至是孙中山先生旧三民主义的倒退。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节录):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共七章五十六条。
第一章“总纲”,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二章“人民”,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得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人民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
第三章“参议院”,规定:“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以国会成立之日解散,其职权由国会行之”。
第四章“临时大总统副总统”,规定,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代表全国,接受外国之大使、公使”;“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
第五章“国务员”,规定:“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受参议院弹劾后,临时大总统应免其职,但得交参议院复议一次”。
第六章“法院”,规定:“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第七章“附则”,规定:“中华民国之宪法,由国会制定,宪法未施行以前,本约法之效力,与宪法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文化分析及相关具体问题:

近年来,一些学者从法律文化的角度重新反思《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命运及其对后世的影响,并且对于《临时约法》涉及的一些具体问题也作了进一步的探讨。陈晓枫在《的文化透视》(载于《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6期)一文中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因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而倍受推崇,是我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然而《临时约法》的制定者并未充分考虑到中国当时的实际,使之成为一纸空文,但从宪法文化上看,《临时约法》的命运反映的是更广阔的文化传统对于“大典”和“朝纲”的处理法则。作者分析了宪法文化的“突变”与继承问题以及法律工具主义与大典为置律的文化传统之后,进一步分析了《临时约法》的宪法文化,指出:
(1)《临时约法》是根据当时条件下交出政权的急迫需要,违反关于政体设计的理性分析,将政治制度设计为责任内阁制,在法律价值的追求上,表现出工具主义的趋向,使宪法成为从事某种政权追求的工具。这就违反了人民主权、代议民主的宪法本意,表现了中国法律文化中将法作为某种制胜利器的传统特征。而且《临时约法》表现出在争取权力焦点问题上的过分关注,而将其余做轻率处理的态度,对北洋政府视宪法为儿戏起到不良先例作用;
(2)《临时约法》反映了较为浓重的人治色彩。因人立法,法随人变,虽然用意在于保护革命成果,但在资产阶级共和政权建立之初首开人的意志高于法的意志之风,深刻显现了在近代宪政的词语下,向法文化传统认同的倾向;
(3)《临时约法》也同样具有传统政治文化中权力归诸一元的价值追求。作者认为孙中山先生本人在权力结构问题上是始终如一的一元权力追求者。
(4)法律工具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当它一旦于执法者不相切合时,容易被搁置,成为具文。《临时约法》的制定者对于《临时约法》的工具主义的利用,最终使其作为工具,终成空文。


 辛亥革命的性质:

是一次伟大的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辛亥革命的失败:

1、主观原因: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
资产阶级革命派始终没有一个彻底的反帝纲领。没有提出反对中华民族的主要敌人帝国主义。
资产阶级革命派始终没有一个彻底的反封建纲领。没有彻底否定封建土地所有制,资产阶级革命没有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因此得不到农民的支持。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没有农民的支持就无法战胜强大的敌人。
资产阶级革命派始终没有建立起自己的武装力量。在辛亥革命中,资产阶级革命派发动的武装斗争都是短期的。
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政党也是松散的。同盟会建立后缺乏严密的组织和纪律,武昌起义爆发前实际上已名存实亡,没有一个坚强的革命政党,就不能使革命者紧密地团结起来形成坚强的战斗力。
2、客现原因:中外反动势力过于强大。


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

(1)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起资产阶级共和国,使人民获得了一些民主和自由的权利,从此,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
(2)沉重打击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从此他们再也无力在中国建立起比较稳定的统治秩序。
(3)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4)对近代亚洲各国被压迫民族的解放运动产生了比较广泛的影响。

局限:

由于资产阶级的软弱性与妥协性,辛亥革命并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任务,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教训:

①必须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
②必须有一个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纲领
③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里,走资本主义道路是行不通的
④资产阶级共和国的道路在中国行不通;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由于具有软弱性和妥协性,他们不能领导中国民主革命取得彻底胜利。


人物简介:

孙中山(1866年11月12日——1925年3月12日9时30分),本名孙文,谱名德明,字载之,号日新,又号逸仙。孙中山出生在广东香山翠亨村(今广东中山),是中国政治家、医师、革命家、中华民族主义者。其流亡日本时,曾有一个广为人知的化名“中山樵”,之后转化成为后世常用的“孙中山”惯称。曾任中国国民党总理、第一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等职,亦为三民主义思想的创建者。1925年3月12日因肝癌在北京逝世,陵墓位于南京紫金山中山陵。1940年,国民政府通令全国,尊称其为“中华民国国父”。


从“医人”到“医国”原因:

①民族危机的刺激;
②受西式教育影响;
③国外生活求学经历。
孙弃医从政,充分体现了个人职业选择以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为重。只有国家独立富强,个人价值才能更好的实现。

从“改良”到“革命”原因:

①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
②上书失败认清清政府本质。


关于孙中山上书李鸿章有几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孙中山上书的目的是为了观察上层统治集团的“虚实”,所以需要北上见李鸿章。其实他早已做好了颠覆清廷的准备。
第二种观点认为,孙中山上书李鸿章是因为他是当时识时务的要员,如果李鸿章接受上书,在经济和政治制度上都进行改革,那么也是挽救中国的一个方法。孙中山寻求的是一个改革的切入点。
第三种观点认为,孙中山在上书中提到的“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畅其流”是很一般的改革要求,孙中山的思想是改良主义思想。
第四种观点认为,孙中山当时上书是既有革命思想又有改良思想。
第五种观点认为,上书李鸿章是孙中山改造中国的一部分,但他对和平改革的认识太简单,不过上书是他革命思想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环节。


辛亥革命含义:

辛亥革命是指发生于中国农历辛亥年(清宣统三年),即公元1911年至1912年初,旨在推翻清朝专制帝制、建立共和政体的全国性革命。狭义的辛亥革命,指的是自1911年10月10日(农历八月十九)夜武昌起义爆发,至1912年元旦孙文就职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前后这一段时间在中国发生的革命事件。广义上则可指自19世纪末迄辛亥年,中国之一系列以推翻满清统治为目标的革命运动。

南京临时政府:

1911年,孙中山自海外归来,并被选为临时大总统,南京临时政府诞生。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南京临时政府实行总统制。政府由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副总统黎元洪和9名部长组成。南京临时政府中虽然有立宪党人和旧官僚,但革命党人占据着主要地位。它是一个以资产阶级革命派为主体的革命政权。它的成立,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制的一个尝试,宣告了两千多年来中国封建帝制的彻底崩溃。

《临时约法》:

《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成文法。1912年3月11日,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中国民国临时约法》,《临时约法》共7章56条,主要内容有: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选举和被选举等权利。《临时约法》的基本精神是按照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和“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要在中国建立一个实行议会制和责任内阁制的资产阶级共和国。


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比较:

1、相同点:
①产生背景: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民族危机的加深;
②主张: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挽救民族危机;
③影响:都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具有爱国和进步的意义;
④实践结果:都失败了,没有改变中国的社会性质,中国的民族危机依然严重;
⑤失败原因:客观原因是反动势力的破坏,主观原因是本阶级的阶级局限性和时代的局限性;
⑥二者都属于资产阶级政治运动,都没有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纲领。
2、不同点:
①代表阶层:戊戌变法代表的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上层的利益;辛亥革命代表民族资产阶级中下层的利益。
②变革的手段和目的;戊戌变法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建立君主立宪的政体;辛亥革命用暴力手段推翻清政府的统治,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
③性质:戊戌变法是资产阶级的改良运动;辛亥革命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④戊戌变法没有触及封建土地制度;辛亥革命主张用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取代封建土地所有制。
⑤实际影响:戊戌变法的法令基本被废除,其主要在社会上起了思想启蒙的作用;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打击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


中华民国的建立:

1911年底,各省代表在南京集会,推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的临时大总统。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布就职,宣告中华民国的成立。中华民国定都南京,采用五色旗为国旗,改用公历,以中华民国纪元。1912年为民国元年。会议选举黎元洪为副总统,接着成立了临时参议院,以孙中山为首的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了。但是政府中也混入了不少立宪派和旧官僚。

南京政府颁布的一系列措施:

孙中山在领导南京政府的时,颁布了一系列措施:
1、治方面:焚毁刑具,停止刑讯,通令保护华侨,禁止贩卖华工,严禁买卖人口,禁止蓄奴。
2、济方面:奖励和保护工商业,鼓励人民兴办实业,鼓励华侨在国内投资,设立实业部,各省成立实业公司,废清朝的苛捐杂税。
3、化教育方面:学校不拜孔子,不读四书五经,教科书必须符合共和民国宗旨,禁止用清政府颁行的教科书。
4、会生活方面:提倡“自由、平等、友爱为纲”的公民道德,革除历代官厅“大人”“老爷”等称呼,禁止蓄辫、缠足、赌博。
1912年春,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具有反封建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
对外方面:
为了得到帝国主义的支持,临时政府颁布《宣告各友邦书》,宣布承认清政府和帝国主义列强缔结的一切条约,承担过去的外债和赔款,保护帝国主义在华的各种特权和利益,申明条约期满为止。


领导辛亥革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公布的、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文献。1912年3月8日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11日公布施行。计分总纲、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国务员、法院、附则等七章,共五十六条。
①临时约法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②临时约法体现了民主主义精神。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和信教的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同时规定,人民有纳税、服役等义务。
③在政府的组织形式上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规定全国的立法权属于临时参议院,参议院有权议决一切法律、预算、决算、税法、币制及度量衡准则,募集公债,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弹劾大总统和国务员。对临时大总统行使的重要权利,具有同意权和最后决定权。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统帅全国海陆军,制定官制官规,任免文武官员等,但行使职权时,须有国务员副署。受参议院弹劾时,由最高法院组成特别法庭审判;
法官有独立审判的权利。它否定了集大权于一身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此外,还规定了“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体现了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要求。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胜利的重要成果,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1914年5月被袁世凯废除,由《中华民国约法》取代。


北洋军阀含义:

以袁世凯为首的中国封建军阀集团。1895年清廷命袁在天津小站编练“新建陆军”。这支军队采用新的兵制,使用近代武器,归北洋大臣节制。1901年袁出任北洋大臣,所辖军队称北洋军。1916年袁死后北洋军阀分化为三个派系,即皖系军阀、直系军阀和奉系军阀,彼此争权夺利,不断发生政争和混战。1926年7月,在国共两党合作倡导下,国民革命军进行了北伐战争,消灭了直系军阀吴佩孚、孙传芳的军队,打击了奉系势力。1928年国民党各军事实力派联合再次北伐,奉系军阀张作霖因战败退回东北,在皇姑屯被日本关东军炸死,至此,北洋军阀的统治结束。北洋军的一些余部被并入国民党军队。

二次革命含义:

又称癸丑之役或赣宁之役。最早出现在北洋政府文献中是1912年11月26日袁世凯发布的《严惩倡言二次革命党徒》通令,1913年中华民国正式大总统选举前后,孙中山亲信控制的江西、江苏、上海、广东等地爆发武装革命,企图脱离中央政府独立。7月18日,北洋军李纯部攻克南昌。8月28日,倪嗣冲率兵进驻安庆。9月1日,张勋武卫前军攻克南京。各地宣布取消独立。孙中山、黄兴、陈其美等被通辑,相继逃亡日本。9月12日滇军入重庆,二次革命宣告失败。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再次亡命海外,重建秘密会党中华革命党。


为捍卫民主共和而斗争:

名称 起因 经过  结果
二次革命 刺杀宋教仁 1913年7月,孙中山组织发动讨袁 由于力量对比悬殊和革命力量分而失败
护国运动 袁世凯复辟帝制 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积极参加 袁世凯被迫取消帝制
第一次护法运动 段祺瑞拒绝恢复《临时约法》和国会 孙中山于1917年在广州成立中华民国军政府 遭到滇、桂军阀的排挤而失败
第二次护法运动 为了恢复《临时约法》和国会 1920年底,他在广州重组军政府,1922年5月北伐 因陈炯明在广州发动叛乱而失败

袁世凯篡夺革命果实:

1、背景:
1)武昌起义后,腐朽清政府已经无法维持局面,帝国主义国家纷纷寻找新的在华代理人,而掌握实权的袁世凯得到了列强的赏识。
(2)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帝国主义各国采取军事威胁,外交孤立和经济封锁的手段,对革命政府施压,帮助袁世凯篡夺革命果实。
(3)革命政权中的立宪派和旧官僚,也向革命派进攻。
(4)孙中山被迫对袁世凯妥协退让,表示如果清帝退位,袁世凯宣布赞成共和,可以保举他为临时大总统。
2、经过:
袁世凯得到孙中山的保证后,加紧逼迫清帝退位。1912年2月12日,宣统帝正式下诏退位,统治中国二百六十多年的清王朝结束。退位第二天,袁世凯通电赞成共和,孙中山向南京参议院提出辞职,接着,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3月,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临时政府迁往北京。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被袁世凯窃取了。

二次革命主要影响:

国民党声称袁世凯不顾普遍的民意和国会反对,与五国银行团签订丧权辱国的善后大借款,扩充军备为自己消灭南方同盟会力量做准备,是严重的违宪行为。与国民党的声称相反,当时很多地方的官员,商会以及团体,都发出了反对动武的电文,有舆论指出这是革命党人与袁世凯是争权夺利而发动的武力行动。  
另外,国民党在对袁世凯的指控忽略了两个事实,孙中山在1912年8月公开声明赞成善后大借款。当年8月,孙中山应袁世凯之邀抵京共商国是。在京期间,孙袁两人切磋借债问题,孙中山这样评价善后大借款:“目下财政极端困难,势不能不借外债,以济眉急,唯不可借多,致启政府侈肆之心。”善后大借款被国民党称为丧权辱国,然而,武昌起义之后,孙中山在回国前,就曾经找过美、英、日等列强商洽借款事宜,但列强并不看好孙中山的政治资本而加以婉拒。  
孙中山不顾普遍的民意和党内反对派黄兴等人循法律解决的意见,贸然发动所谓“二次革命”,使刚刚具有公开、合法性的政党政治毁于暴力革命的失败。于是,国民党得到一个恶谥:“暴民专制”。当时一些有识之士指出,这是它的“自杀之政策”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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