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高中三年级历史

首页
  • 材料题
    亨廷顿认为:“区分现代化国家和传统国家,最重要的标志乃是人民通过大规模的政治组合参与政治并受到政治的影响。”中华民国开创了中国民众参与政治的新走向。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政党社团如雨后春笋蓬勃兴起,仅1912年间,大小各种政党团体就曾出现300多个,如自由党、社会党、工党、统一共和党等。在民国建立后的一年左右时间中,全国的报纸由清末的约100种,迅速增加至500种,总销数达4200万份,许多报纸以议论时政得失、评说政府官员、监督政府工作为己任。从1912年底到1913年初,中华民国各省进行议员的选举,初选、复选都热闹非凡,各个政党纷纷采取公开发表演说的方式开展竞选活动,使得政治性的演讲、报告会一时蔚然成风。
    ——郑炳凯《辛亥革命与中国政治参与变化的实证研究》

    材料二:民国初年,这些政党进行着无穷无尽的党争,不会受到制度上的有效监督。每当召开国会期间,那些议员们前呼后拥地先住到甲党招待所,得到各种好处与红包,承诺投该党的票,然后再到乙党招待所住下,同样再得到好处费,并答应投该党的票。
    ——萧功秦《第二次选择:辛亥革命后的多党议会民主》

    材料三:民众都有一个共同的想法,这就是模仿西方的道路,西方怎么变,我们就跟着怎么做。
    ——张朋园《夸大辛亥革命不合适》

    (1)民国初年,民众取得了参与政治的权利,这体现了孙中山哪项政治主张?当时的宪法是如何规定民众参与政治的权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民国初年民众积极参与政治的主要表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民国初年民众积极参与政治”这一现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题信息:2011年0111模拟题历史材料题难度极难 来源:刘晓珊
  • 本题答案
    查看答案
本试题 “亨廷顿认为:“区分现代化国家和传统国家,最重要的标志乃是人民通过大规模的政治组合参与政治并受到政治的影响。”中华民国开创了中国民众参与政治的新走向。...” 主要考查您对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中华民国的成立

三民主义的提出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您可以点击下面的选项卡查看详细档案。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中华民国的成立
  • 三民主义的提出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含义:

又名《民元约法》,是在中华民国成立后,孙中山与革命党人为了限制袁世凯的权力,由当时位于南京的临时参议院所制定的具有“宪法”性的文件,在1912年3月8日由临时参议院通过,3月11日公布实施。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中国近代民主化进程中的重要地位:

(1)主权在民的思想,台定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2)公民享有民主权利,体现了新生政权对“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等启蒙思想基本原则的尊重和实践。
(3)确立了共权分立的政洽体制,从而保证了资产阶级民主;参议院可以选举、弹劫总统,最高法院可以
审判被弹幼的总统,国务员可以凭借责任制内阁牵制总统,体现了资产阶级力图通过法律形式防止袁世凯专制独裁,维护民主共和的愿望与要求。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

(一)背景:
1、理论来源:法国的启蒙思想;
2、现实依据:美国1787年宪法;
3、时代背景:南京临时政府的建立、《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颁布、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

(二)革命性、民主性的体现:
《临时约法》否定了封建专制,是为了约束袁世凯,保障民主共和制度,具有现实针对性;约法明确体现了“主权在民”的原则,促使民主共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三)进步意义:
1、在政治上,它不仅宣判了清王朝封建专制统治的死刑,而且以根本法的形式废除了中国延续两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立起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
2、在思想上,使民主共和的思想深入人心,树立帝制非法、民主共和合法的观念;
3、经济上,确认资本主义关系为合法,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4、文化上,知识分子利用《临时约法》规定的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纷纷组织党团和创办报刊,大量介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新文化运动创造了条件;
5、在对外上,强调中国是一个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启发爱国主义的民族感情,防止帝国主义侵略;
6、在国际上,在二十世纪初年的亚洲各国当中,是一部最民主、最有影响的资产阶级民权宪章。

(四)局限性:
《临时约法》具有中华民国临时宪法的性质,在宪法实施以前,它具有与宪法相等的效力。《临时约法》是中国近代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的文献,主流上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意志,代表了资产阶级利益,带有革命性和民主性。但是没有规定反帝、反封建的民主纲领,也没有具体涉及关系到“民生”的土地问题,带有很大的阶级局限性,在某些地方甚至是孙中山先生旧三民主义的倒退。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节录):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共七章五十六条。
第一章“总纲”,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二章“人民”,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得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人民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
第三章“参议院”,规定:“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以国会成立之日解散,其职权由国会行之”。
第四章“临时大总统副总统”,规定,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代表全国,接受外国之大使、公使”;“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
第五章“国务员”,规定:“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受参议院弹劾后,临时大总统应免其职,但得交参议院复议一次”。
第六章“法院”,规定:“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第七章“附则”,规定:“中华民国之宪法,由国会制定,宪法未施行以前,本约法之效力,与宪法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文化分析及相关具体问题:

近年来,一些学者从法律文化的角度重新反思《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命运及其对后世的影响,并且对于《临时约法》涉及的一些具体问题也作了进一步的探讨。陈晓枫在《的文化透视》(载于《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6期)一文中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因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而倍受推崇,是我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然而《临时约法》的制定者并未充分考虑到中国当时的实际,使之成为一纸空文,但从宪法文化上看,《临时约法》的命运反映的是更广阔的文化传统对于“大典”和“朝纲”的处理法则。作者分析了宪法文化的“突变”与继承问题以及法律工具主义与大典为置律的文化传统之后,进一步分析了《临时约法》的宪法文化,指出:
(1)《临时约法》是根据当时条件下交出政权的急迫需要,违反关于政体设计的理性分析,将政治制度设计为责任内阁制,在法律价值的追求上,表现出工具主义的趋向,使宪法成为从事某种政权追求的工具。这就违反了人民主权、代议民主的宪法本意,表现了中国法律文化中将法作为某种制胜利器的传统特征。而且《临时约法》表现出在争取权力焦点问题上的过分关注,而将其余做轻率处理的态度,对北洋政府视宪法为儿戏起到不良先例作用;
(2)《临时约法》反映了较为浓重的人治色彩。因人立法,法随人变,虽然用意在于保护革命成果,但在资产阶级共和政权建立之初首开人的意志高于法的意志之风,深刻显现了在近代宪政的词语下,向法文化传统认同的倾向;
(3)《临时约法》也同样具有传统政治文化中权力归诸一元的价值追求。作者认为孙中山先生本人在权力结构问题上是始终如一的一元权力追求者。
(4)法律工具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当它一旦于执法者不相切合时,容易被搁置,成为具文。《临时约法》的制定者对于《临时约法》的工具主义的利用,最终使其作为工具,终成空文。


中华民国:

是从清朝灭亡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期间的国家名称和年号。简称民国。是中国历史上大动荡大转变的时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终结阶段。


中华民国的成立:

①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告中华民国成立。
②中华民国定都南京,采用五色旗为国旗,改用公历,以中华民国纪元。
③各省代表选举黎元洪为临时副总统,并成立了南京临时参议院。

中华民国的性质:

是一个以资产阶级革命派为主体的政府。

中华民国措施:

1、对内:
①临时政府成立后,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和措施,对于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经济、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和文化教育以及改革社会风气,都起了积极的作用。
②颁布《临时约法》:其目的在于限制袁世凯独裁,维护共和制度。它规定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国民享有一系列自由和权力;确立了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特别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具有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
2、对外:发表《告各友邦书》
①目的:为了争取帝国主义的支持。
②内容:承认清政府与各国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继续有效


中华民国:

1912~1949年中国国家的名称。中华民国分为三个历史时期:
①南京临时政府时期(1912年1月到3月)。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在南京组建临时政府,称中华民国。它是仿照西方资产阶级共和国建立的政权。
②北洋政府时期(1912年3月至1928年)。
③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7年至1949年)。

史学界关于南京临时政府性质的争论:

1、一种意见认为,南京临时政府是革命派、立宪派、旧官僚三种政治势力的联合政府。他们认为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在政府中居于领导地位,立宪派和旧官僚占据了重要的职位,作为立法机关的临时参议院中,不少参议员是立宪派分子和官僚政客,这种人员构成使南京临时政府不能很好发挥中央政权的职能。
2、另一种观点认为,南京临时政府是革命的资产阶级的临时政权,不是革命派、立宪派、旧官僚三种势力的联合政府。主要因为:
临时政府的组织成员中同盟会员占绝对优势;在国务院中孙中山和革命派占据要职,立宪派、旧官僚处于被利用的地位;
临时政府设置的九部三局都掌握在孙中山的手中;
四十三名参议员中,同盟会员三十三人,占压倒优势;
南京临时政府发布的各项政策,都集中体现了这个政权的资产阶级性质。南京临时政府所反映出的软弱性、斗争不彻底性和妥协性,以及它的内部不团结,各项方针政策的空想性和盲目性等,恰好是民族资产阶级性格的集中表现,它从另一侧面反映出南京临时政府的资产阶级性质。



三民主义内在的关系:

三民主义中民族、民权、民生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第一,三民主义是孙中山对同盟会政治纲领的展开表述;
第二,在三民主义中,民权主义是核心,目标是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它是民主革命的首要任务,民族主义是前提,民生主义是补充和发展。


三民主义的提出:

1、原因和条件:
(1)中华民族危机不断加深:19世纪末列强掀起瓜分中国的热潮。
(2)各种救国方案屡屡失败,时代呼唤革命的理论。如洋务运动破产、维新变法失败等。
(3)孙中山广泛地吸取西方资产阶级政治理论和研究西方社会政治,并积极参与革命实践活动。
2、提出:
1905年,孙中山同黄兴、宋教仁等在日本东京组建了中国同盟会。提出了纲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后将这个纲领阐发为三民主义。
3、基本内容:
(1)民族主义是前提,基本内容就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即用革命手段推翻清政府的统治。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内民族平等的进步思想,客观上体现了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实现民族独立的要求。但是忽略了革命主要的敌人——帝国主义,在把斗争的矛头指向满洲贵族时,也忽视了另一股反对势力──汉族地主和官僚。后来帝国主义对革命阻挠破坏,封建官僚和立宪派对革命派实施进攻,成为辛亥革命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2)以“创立民国”为内涵的民权主义是三民主义的核心思想,从理论上解决了当时资产阶级革命派迫切需要解决的夺取政权与建立政权的问题,反映中国人民反对封建专制统治的愿望,对促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起了重要作用。但民权主义没有把整个封建统治阶级作为斗争的对象,对汉族地主阶级存在一定的幻想。
(3)以“平均地权”为核心内容的民生主义,是孙中山三民主义中最具特色的部分,是他的“社会革命”纲领,也是孙中山经济思想的核心,它要实现的资产阶级“土地国有”,具有明显的资本主义性质。但没有彻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也就不能彻底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使革命斗争缺乏群众基础,反映出资产阶级的阶级局限性,也表明其反封建的不彻底性。
(4)三民主义包括民族革命、政治革命、社会革命。
4、评价:
(1)进步性:
①它是孙中山受到美国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思想的启迪,涉及民族革命、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是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纲领。
②它表达了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利益和要求,反映了中国人民要求民族独立和民主权利的共同愿望,是辛亥革命的重要理论指导。
(2)局限性:
三民主义没有提出明确的反帝口号,没有彻底的土地革命纲领,具有明显的时代和阶级局限性。
这就决定了资产阶级革命派不可能彻底完成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任务。


孙中山早期的革命活动:

(1)上书改革:
1894年,孙中山在康有为变法思想的影响下北上天津,上书李鸿章,提出“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物尽其用,货畅其流”的改革纲领,但是遭到了李鸿章的冷遇。从此,孙中山放弃了改良思想和行医职业,坚定地走上了革命道路。
(2)成立团体:
1894年兴中会檀香山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团体 1894年,孙中山在美国檀香山创立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团体——兴中会。提出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的革命主张,这是资产阶级革命派提出的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最早方案。
(3)发动起义:
1895年(第一次)广州起义 1895年,兴中会准备在广州发动起义,由于内部步调不一致,丧失了时机,再加上叛徒告密,起义未发动就被镇压。清朝政府大肆捕杀革命党人,陆皓东、朱贵全、丘四等被杀,程奎光病死狱中,孙中山、杨发、陈少白等均被悬赏通缉。孙中山流亡海外,后经日本去欧美进行考察。通过考察,他“殊多心得,始知徒致国家富强,民权发达,如欧美列强者,犹未能登斯民于极乐之乡也;是以欧洲志士,犹有社会革命之运动也,予欲为一劳永逸之计,乃采取民生主义,以与民族、民权问题同时解决”,这就形成了三民主义的雏形。
(4)组建政党:
1905年中国同盟会日本东京资产阶级政党中国同盟会于1905年8月20日在日本东京成立。其前身是华兴会和兴中会,除此之外还有复兴会、科学补习所等多个组织参加。中国同盟会的根本政治要求是孙中山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纲领。其机关刊物是《民报》。孙中山为其总理,黄兴为副总理。同盟会是第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它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的民主革命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从此革命风潮一日千丈,其进步之速,有出人意表者矣。”


发现相似题
与“亨廷顿认为:“区分现代化国家和传统国家,最重要的标志乃是人...”考查相似的试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