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数:
就是大于0的(实数)
负数:
就是小于0的(实数)
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非负数:正数与零的统称。
非正数:负数与零的统称。
正负数的认识:
1.对于正数和负数的概念,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带“+”号的数是正数,带“-”号的数是负数。
例如:-a一定是负数吗?
答案是不一定,因为字母a可以表示任意的数。
若a表示正数时,-a是负数;
当a表示0时,-a就是在0的前面加一个负号,仍是0,0不分正负;
当a表示负数时,-a就不是负数了,它是一个正数。
2.引入负数后,数的范围扩大为有理数,奇数和偶数的外延也由自然数扩大为整数,整数也可以分为奇数和偶数两类,能被2整除的数是偶数,
如…-6,-4,-2,0,2,4,6…,不能被2整除的数是奇数,如…-5,-4,-2,1,3,5…
3.数细分有五类:正整数、正分数、0、负整数、负分数;
但研究问题时,通常把有理数分为三类:正数、0、负数,进行讨论。
4.通常把正数和0统称为非负数,负数和0统称为非正数,正整数和0称为非负整数;
负整数和0统称为非正整数。
有理数乘法定义:
求两个有理数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有理数的乘法。
有理数乘法的法则:
(1)同号两数相乘,取正号,并把绝对值相乘;
(2)异号两数相乘,取负号,并把绝对值相乘;
(3)任何数与0相乘都得0。
几个不等于0的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有奇数个时,积为负;当负因数有偶数个时,积为正。
有理数乘法的运算律:
(1)交换律:ab=ba;
(2)结合律:(ab)c=a(bc);
(3)分配律:a(b+c)=ab+ac。
记住乘法符号法则:
1.几个不为0的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积的符号为负;相反,当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的符号为正。
2.几个数相乘,只要有一个数为0,积就是0。
乘法法则的推广:
1.几个不等于零的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有奇数个时,积为负;当负因数有偶数个时,积为正;
2.几个数相乘,有一个因数为零,积就为零;
3.几个不等于零的数相乘,首先确定积的符号,然后把绝对值相乘。
有理数乘法的注意:
1.乘法是指求几个相同加数的和的简便算法,引入负数后,乘法的意义没有改变;
2.有理数乘法与有理数加法的运算步骤一样:确定符号、确定绝对值;
3.掌握乘法法则的关键是会确定积的符号:“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切勿与有理数加法的符号法则混淆。
有理数乘方的定义:求n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做幂。在a
n中,a叫做底数,n叫做指数。
2
2、7
3也可以看做是乘方运算的结果,这时它们表示数,分别读作“2的2次幂”、“7的3次幂”,其中2、7叫做底数,6、3叫做指数。
①习惯上把2
2叫做2的平方,把2
3叫做2的立方;
②当底数是负数或分数时,要先用括号将底数括上,再在其右上角写指数,指数要写得小些。
乘方的性质:
乘方是乘法的特例,其性质如下:
(1)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
(2)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
(3)0的任何(除0以外)次幂都是0;
(4)a
2是一个非负数,即a
2≥0。
有理数乘方法则:①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例如:(-2)
3=-8,(-2)
2=4
②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的任何正整数次幂都是0.例如:2
2=4,2
3=8,0
3=0
点拨:①0的次幂没意义;
②任何有理数的偶次幂都是非负数;
③由于乘方是乘法的特例,因此有理数的乘方运算可以用有理数的乘法运算完成;
④负数的乘方与乘方的相反数不同。
乘方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