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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北魏内秘书令李冲上言:“宜准古法:五家立邻长,五邻立里长,五里立党长,取乡人强谨者为之。邻长复一夫(免除一人的徭役),里长二夫,党长三夫,三载无过,则升一等。其民调(每丁每年向国家输绢、绵,为调;),一夫一妇,帛一匹,粟二石。民年八十已上,听一子不从役。“孤独、癃老、笃疾、贫穷不能自存者,三长内迭养食之。”文明(冯)太后曰:“立三长则课调有常准,苞荫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何为不可!”甲戌,初立党、里、邻三长,定民户籍。民始皆愁苦,豪强者尤不愿。既而课调省费十余倍,上下安之。
    ——《资治通鉴》卷一三八

    材料二  那么,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是什么?有些现象值得深思,比如,实行青苗法,政府规定利率为20%,官员擅自提到30%,结果新法实行之后连年自然灾害,官员逼债,农户纷纷破产,连富户也无法幸免;政府要平抑物价、抑制私商,宦员就用更坏的官商代替私商,市场、货源、价格被政府高度垄断,百姓被盘剥更严重。虽然变法增加了财政收入,但以民穷为基础的国富却难以持续,社会怨声栽道,民不聊生。
    ——《从王安石变法中得到的启示》(《南方日报》2010年9月6日)

    材料三  明朝张居正改革的内容涉及到很多方面,其中对当时社会影响最大的之一是改革赋役制度:万历六年(1578年)下令对“天下田亩通行丈量”,结果查出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多达三百万顷。万历九年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规定:把田赋、原先按户丁征派的力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杂税合编为一条,统一按田亩核算,“计亩征银”;官府用取代力役的丁银雇人服役;取消里甲征收的环节,统一由官府收解。万历十年,张居正阖然长逝。伺机而动的保守派群起反扑,他们怂恿年龄渐长、对权相劝教约束早怀不满的明神宗下诏削夺张居正官秩,抄没其家。考成法和限制官员特权等制度、法令相继被废除,十年改革毁于一旦。
    ——曹大为《起衰振隳改制开新——评张居正改革》(《光明日报》2010?6?8)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指出北魏孝文帝改革的特点。并分析孝文帝改革中三长制和租调制得以成功推行的原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依据所学知识,分析王安石青苗法的特点及产生这一特点的原因,并依据材料二概括青苗法实施的后果,分析形成这一后果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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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依据材料三,分析张居正改革的积极意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综合上述改革的成败,你有哪些认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题信息:2012年陕西省模拟题历史材料题难度较难 来源: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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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 北魏内秘书令李冲上言:“宜准古法:五家立邻长,五邻立里长,五里立党长,取乡人强谨者为之。邻长复一夫(免除一人的徭役),里长二夫...” 主要考查您对

冯太后和孝文帝

北魏卓有成效的新制

孝文帝设巧计迁都洛阳

北魏移风易俗

富国之法

张居正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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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帝改革的背景:

1、为孝文帝改革奠基础(改革的前提):
北魏统一黄河流域后,社会环境较为安定,社会生产发展,民族融合趋势加强;拓跋珪和拓跋焘在一定程度上学习汉族文化,按照汉族封建政权的统治方式进行统治,开始了封建化的进程。
2、孝文帝改革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由于北魏政权各种制度的欠缺,基层统治方式实行宗主督护制,赋税制度上“纵富督贫,避强侵弱”,导致广大农民负担沉重,苦不堪言,阶级矛盾尖锐;北魏统治者实行民族压迫、民族歧视的高压政策,致使民族矛盾尖锐;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激化,导致北魏社会动荡不安,各地不断发生人民起义。
3、孝文帝改革的有利条件:
积极推动北魏统治者学习汉族先进文化的冯太后执掌朝廷实权;孝文帝受到了良好的汉族文化的教育,对汉族文化的先进和鲜卑族的落后有深刻的认识。

冯太后临朝听政:

1、措施:
①颁行班禄制:让官员按官职大小领取俸禄,严惩贪官污吏;
②推行三长制、均田制、租调制等,进一步推进北魏的封建化;
③对孝文帝实施系统的汉化教育(冯太后的最大贡献)。
2、作用:
冯太后临朝听政,积极推动北魏统治者学习汉族先进文化,并督促孝文帝自幼学习儒家经典,使孝文帝对汉族文化十分敬佩和仰慕,对后来的改革有着深刻的影响。


冯太后:

冯太后(442—490),北魏历史上著名女政治家,孝文帝改革运动的发起人与主持者之一,由于她去世后为谥称曰:“文明太皇太后”,所以历史上又称她为“文明太后”。她的父家为汉族,史载其“性聪达”,早年以宫女身份“入宫掖”,在宫中“粗学书计”,后成为北魏文成帝的皇后,孝文帝的祖母。
冯太后“多智略,猜忍,能行大事”,是位典型的“铁腕女人”。在波诡云谲的朝廷内部政治斗争中,冯太后沉着果断,坚忍精明,击败一个个政治对手,依靠李冲、李安世等大臣的辅佐,牢牢地掌控了北魏朝廷的军政大权,曾在献文帝、孝文帝时期两度“临朝听政”,“省决万机”,“生杀赏罚,决之俄顷……威福兼作,震动内外”(《魏书·文明皇后冯氏传》),成为北魏朝廷的实际统治者。由于她的汉族血缘背景和杰出的政治才干,她主政时已开始了以汉化为中心的社会改革,孝文帝第一阶段的改革实际上是在她的主持下展开的,“均田制”“三长制”“新租调制”的制定与颁行应属于冯太后的作为,换句话说,孝文帝改革的伟大历史功绩有一半应该归属这位了不起的巾帼人物。

北魏孝文帝拓跋宏:

拓跋宏(467—499),后改汉姓,又名元宏。他是北魏献文帝拓跋弘的长子,皇兴三年(469),立为皇太子。皇兴五年(471),拓跋弘自称太上皇,拓跋宏5岁即受父禅登基(471~499年在位),改年号为延兴。承明元年(476),太皇太后(北魏文成帝的皇后)冯氏临朝当政,曾颁布班禄制、均田制等。太和十四年(490),冯太皇太后死,拓跋宏亲政。他继续整顿吏治,推行改革。在此后的几年中,他迁都洛阳,开始全面改革鲜卑旧俗,加速吸收汉族先进文化。魏孝文帝改拓跋氏为元氏,其他鲜卑诸姓也都改为汉姓;鼓励鲜卑人与汉人通婚,还“分定姓族”,评定士族门第,加强鲜卑贵族和汉族士族地主的联合统治;又参照南朝典章制度,制订官制朝仪。以太子元恂为首的鲜卑族守旧贵族抗拒改革,遭到严厉制裁。太和二十三年(499),南齐攻打北魏,拓跋宏(元宏)率军打败齐军,返都途中病死,年仅33岁。拓跋宏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政治家、改革家。他死后,谥孝文帝,庙号高祖,葬于长陵(今河南临汝境内)。年号有:延兴、承明、太和。


均田制:

北魏时期实行的国有和私有相结合的封建土地制度。主要内容是国家把荒地分给丁男露田40亩,妇女20亩;丁男受桑田20亩。露田在农民60岁免课赋或身死时归还政府;桑田传给子孙。地主按级别也分给公田。均田制的实行,把农民与土地结合起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土地兼并,调动了农民积极性,有利于农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同时推动着鲜卑族经济的转型,加强了民族大融合。

三长制:

北魏的基层行政组织制度。为配合均田制的实行,北魏统治者规定:五家立一邻长;五邻设一里长;五里设一党长。它的职责是检查户口,征收赋税,征发徭役和兵役,推行均田制。它的推行,健全了县以下的地方基层政权,完善了国家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体制,保证了国家对人民的控制,巩固了北魏的统治。

卓有成效的新制:


北魏前期——制度创新(冯太后主持):

1、重点:建立新制度,取代旧制度
2、措施:
(1)制定俸禄制,整顿吏治:
原因:官吏无俸禄,吏治黑暗,贪污成风。
内容:俸禄由国家统一筹集,不许官吏自筹。惩治贪污。
作用:使吏治有了好转。
(2)推行均田制:
原因:中原战乱,百姓流亡,政府控制着大量的无主荒地。
主要规定:
①男子15岁以上,授种票谷的露田40亩,妇人20亩。奴婢同样授田。耕牛1头授田叨亩,限4头牛。授田视轮休需要加倍或再加倍。授田不准买卖,年老或身死还田,奴婢和牛的授田随奴婢和牛的有无而还授。男子授桑田20亩。桑田世业,不必还给国家,可传给子孙,可卖其多余的,也可买其不足20亩的部分。产麻地男子授麻田10亩,妇人50亩,年老及身死后还田。受田以后,百姓不得随意迁徙。贵族和官僚可以通过奴婢和耕牛另外获得土地。
②地方官吏按官职高低授给数额不等的职分田,刺史15顷,太守10顷,治中、别驾各8顷,县令、郡丞各6顷,不准买卖,离职时交于继任者。北齐、北周、隋、唐都沿用均田制,具体办法有所变更。北齐男子18岁开始授田。唐代女子不授田,男子授永业田20亩,口分田80亩,狭乡减半。永业田、口分田均不得买卖,但迁徙和身死无力营葬者可卖永业田,从狭乡迁往宽乡者可出卖口分田。
实质:是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是北魏政权的经济基础,是其他新制推行的出发点。
作用:一定程度上使无地农民获得了无主的荒地,提高了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北方地区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3)设立三长(zhǎng)制:
目的:配合均田制的推行,强化对地方的控制;
内容:即邻长、里长、党长北魏后期的基层政权组织。
性质:北魏基层行政组织。职责:检查户口,征收赋税,征发兵役和徭役,推行均田制。
作用:三长制的推行一是健全了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体制,保证了国家对人民有效地控制;二是有利于推行均田制。
(4)推行新租调制:
目的:适应均田制,保证国家赋税的征收;
内容:一对夫妇每年向政府缴纳一定数量的租调。
作用:使农民负担大为减轻,成为国家的编户齐民,增加了政府的收入。
3、影响:
这些改革措施以发展生产,缓和矛盾,巩固政权为目的,形成了以均田制为中心的一整套政治经济制度。这些制度彼此影响,互相作用,有力促进了北魏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巩固了北魏的政权,为孝文帝后期推行更深层次的改革奠定了基础。


迁都洛阳:

为加强对中原地区的统治,减少改革的阻力,孝文帝决定把首都从经济落后、地理环境偏远的平城迁往中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洛阳。孝文帝克服阻力,设巧计迁都。迁都洛阳,为孝文帝进一步的改革奠定了基础。


迁都洛阳:

1、原因:
①政治上:旧都保守势力强大,阻挠改革,统治中原的需要;
②经济上:旧都经济落后,粮食供应困难。解决粮食供给问题;平城偏北地寒,粮食产量非常有限。
③军事上:旧都受到北边强敌柔然的骚扰和威胁;
④地理上:旧都偏居塞上,经略中原困难;
平城(今山西大同东北)地处偏北,地形多山,气候干旱,气温偏低,不利于农作物的生长,自然条件制约着北魏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洛阳地处黄河中下游西岸,卧居中原,山川纵横,素有“九州暖地”之称,四季分明,气候宜人,自古以来是兵家必争之地,也自然成了古代帝王理想的建都场所。曾是东周、东汉、曹魏等朝代的都城。孝文帝迁都洛阳真乃明智之举,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⑤倾慕汉族文化。
孝文帝拓跋宏受过良好的汉文化教育,对汉民族的文化极其崇拜。他从小由其祖母冯太后抚养,冯太后是汉族人,知书达理,聪明果断,曾执掌北魏大权二十多年,她参照汉族的文化制度,颁布了许多重要的改革措施。孝文帝在她的熏陶下,成长为汉文化忠实的推行者。
2、策略:迁都动议与南下伐齐。
3、迁都:495年,北魏正式将都城从平城迁到洛阳。


孝文帝与任城王拓跋澄筹划迁都:

公元490年孝文帝亲政后,就把迁都洛阳提上了议事日程。在孝文帝看来,洛阳地处天下之中,交通便利,一直是汉族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曾是东周、东汉和魏晋的都城。迁都洛阳,既便于加强同中原汉族地主的联系,又可以摆脱鲜卑贵族旧势力的束缚,有利于推行汉化改革措施。但是要排除迁都问题上的种种阻力,必须另出高招,于是孝文帝决定假借“南征”之名,来达到迁都的目的。
为此,他召集文武大臣,声称要大举进攻南方齐朝。群臣内心都不情愿,默不作声,朝堂上一片沉寂。不料,一向主张改革,深受孝文帝信任的任城王拓跋澄也信以为真,公开站出来表示反对意见,甚至与孝文帝当场争辩起来。孝文帝勃然震怒,说“社稷是我皇帝的社稷,你任城王难道想惑乱人心吗”!拓跋澄也不示弱,说“社稷果然是您皇上的,但是我作为社稷的臣子,有责任维护社稷的安危”。孝文帝不想与他在朝堂僵持,于是给自己打圆场,找台阶,表示“各言其志,亦复何伤”。随即宣布退朝。
孝文帝回宫后,立即传召拓跋澄,向他说明了“南征”的真相,并把迁都的必要性讲了一番。任城王原来就是坚定的改革派,孝文帝曾经表示过“非任城王无以识变化之体,朕方创改朝制,当与任城共万世之功耳”。此时他了解了孝文帝的真实意图,马上表示举双手赞成。于是两人开始深入探讨迁都的具体操作事宜。孝文帝向他坦率地表达了对迁都的一些担心:“北人恋本,忽闻将移,不能不惊扰也。”拓跋澄认为孝文帝的担心是多余的,激励孝文帝说:“此既非常之事,当非常人所知,唯须决之圣怀,此辈亦何能为也!”孝文帝闻言倍感鼓舞,遂大张旗鼓准备“南征”,为迁都创造条件。

孝文帝借“南征”完成迁都之举

北魏太和十七年(公元493年)八月,孝文帝亲率大军30万,号称百万,南下“伐齐”。当时适逢秋雨连绵之际,风雨交加,道路泥泞,历经近一个月,数十万北魏将士才抵达洛阳城下,他们神色倦怠,疲惫不堪,恨不得坐下再不起来,随行大臣同样精疲力竭,叫苦不迭。可是,孝文帝却一身戎装,执鞭催马,指麾向南,命令将士立即开拔,一派不灭南齐誓不回师的架式。文武百官见此情形,纷纷跪倒在孝文帝的马前,叩头不止,恳切请求皇上停止“南伐”。孝文帝不为所动,故意声色俱厉地喝斥道:朕正准备经营大事,统一天下,可你们这些人推三阻四,有意迁延,须知道国有国法,军有军纪,你们再要说东道西,当心受到严刑的制裁!说罢,又策马跃出人群。这时,安定王拓跋休等人又哭着上前劝谏,苦苦哀求。孝文帝见时机已到,便将自己的真实意图和盘托出,表示如果大家都不想南伐,那么就索性将国都迁徙到这里,“今者兴动不小,动而无成,何以示后?苟欲班师,无以垂之千载!”不等大臣们有所反应,孝文帝又说道:“议之所决,不得旋踵,欲迁者左,不欲者右。”在场大臣大多不乐意迁都,但更不愿南征,情急之下,别无选择,只好站到左边,表示同意迁都。不再南征的决定作出之后,群臣山呼万岁,迁都洛阳之事,就在孝文帝自己导演的活剧中顺利实现了。
接着,孝文帝委派李冲等营建洛阳,又派拓跋澄回平城,向留守在那里的贵族大臣传达迁都的决定。留守百官闻此信息都十分震惊,他们留恋故土,不愿南迁,拓跋澄苦口婆心对他们作说明和说服工作,终于平息了他们的情绪。次年二月,孝文帝又颁发诏书,向全国通告迁都事宜。同时,他回到平城,亲自劝说鲜卑贵族搬迁到新都去。不久,北魏朝廷正式迁都洛阳,先后有100万人从平城迁徙到了洛阳,孝文帝迁都洛阳的计划至此取得了完全的实现。


“汉化”措施:

北魏统治者实行的推动鲜卑族向汉族同化的措施。孝文帝基于对汉族先进文化优越性的认识和巩固统治的需要出发而自觉主动地实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通过这些措施,从生产、社会制度、风俗习惯等全面接受汉族文化,大大促进了民族融合,为结束南北分裂奠定了基础。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


移风易俗(后期改革的重点):

1、重点:改变鲜卑族原有的风俗习惯,进一步学习和采纳汉族的典章制度和生活方式,促进鲜卑族积极接受汉族文化。
2、目的:孝文帝亲自主持,以学习汉文化为主要目的。
3、措施:
①易服装:鲜卑人的习俗是编发左衽,男子穿袴褶,女子衣夹领小袖,这些都不符合中原的习俗。495年十二月二日,下诏禁止士民穿胡服,规定鲜卑人和北方其他少数族人一律改穿汉人服装。孝文帝自己带头穿戴汉族服装,并在会见群臣时,“班赐冠服”。
②讲汉话:孝文帝宣布以汉语为“正音”。称鲜卑语为“北语”要求朝臣“断诸北语,一从正音”。六月,正式发布诏令:“不得以北俗之语,言于朝廷,若有违者,免所居官。”下令官员上朝时要讲汉话,但30岁以上的官员一时难改,可仍讲鲜卑话,暂不处罚;30岁以下官员必须严格执行法令,否则要降职。
③改汉姓,定门第等级:太和二十年(496)正月,孝文帝下令改鲜卑复姓为单音汉姓。他在诏令中说:“自代郡迁到洛阳的诸功臣旧族,姓或重复,都要更改。”于是,当时,他带头将拓跋氏改为元氏,因为北人称土为拓、称后为跋,魏主认为他们祖先出于黄帝,以土德王,就姓了拓跋。而土是黄色的,它是万物之元,所以改姓为元。其余鲜卑姓氏也改为汉姓。如拓跋氏改姓元氏,独孤氏改姓刘氏,步六孤氏改姓陆氏,丘穆陵氏改姓穆氏等。改姓以后,鲜卑族姓氏与汉姓完全相同。他还参照汉族门阀制度的做法,来确定鲜卑族的门第高低,并按照门第高低来选拔人才,任命官吏。在汉族地主中,以父祖在北魏所在任官职高低分为甲乙丙丁四等级;在鲜卑贵族中除皇室元氏门第最高外,以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为首,其门第与汉族大族四姓(崔、卢、李、郑)相对应;其他则是一般世族。
④通婚姻:为使鲜、汉两族进一步融合,孝文帝还大力提倡鲜卑人与汉人通婚。他带头纳范阳卢敏、清河崔宗伯、荥阳郑羲、太原王琼、陕西李冲等汉族大士族的女儿以充后宫,并亲自为六个弟弟聘室,六个王妃中,除次弟之妻出于鲜卑贵族外,其余都是中原的著名汉族大士族。通过这种联姻把两族统治者的利益和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以巩固统治。
⑤改籍贯:孝文帝发布诏令,规定迁到洛阳的鲜卑人,死后要葬在河南,不得还葬平城。于是,从代郡迁到洛阳的鲜卑人开始经营起小块土地,筑起数间房屋,逐渐成为中原地区的个体农民。自从魏孝文帝建都洛阳起,先后有四位北魏皇帝葬在洛阳北郊邙山一带,即有魏孝文帝的长陵,魏宣武帝的景陵,魏孝明帝的定陵,魏孝庄帝的静陵。
4、作用:
促进了鲜卑人对汉族文化的认同,争取到汉族地主对北魏政权的支持,有力地推动了政权向汉族统治模式转化。


北魏文化的发展:

魏孝文帝推行以汉化为主题的改制之后,先进的汉文化在少数民族中被广泛接受和全面普及,使当时的北方地区文化出现了一个中兴的形势。这表现为,第一,学校得以迅速恢复,读书士人数量激增,儒家学说在社会生活中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史载“天下承平,学业大盛,故燕齐赵魏之地,横经著录,不可胜数,大者千余人,小者犹数百”(《魏书·儒林列传》)。第二,整体学术文化水平大幅度提高。由于社会相对安宁,许多士人能够专心治学,这就使得当时的文学、经学等学术领域都呈示出欣欣向荣、兴旺繁盛的局面,出现了一批价值极高的传世之作,如《水经注》、《洛阳伽蓝记》、《颜氏家训》、《齐民要术》等等。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西晋永嘉之乱以来,北方中原地区“礼乐文章扫地以尽”的格局。第三,在鲜卑族人当中,涌现出许多熟悉汉文化,并对汉文化发展作出贡献的人物。孝文帝提倡汉化的政策导向,鼓励了不少鲜卑族贵族积极接触和学习汉文化,他们中间熟读汉文典籍,善于吟诗作诗者不乏其人。如《切韵》一书的作者陆法言,就是鲜卑族步六孤氏人,他从只会讲鲜卑语到精通汉语音韵,成为汉语研究方面的专家,这一事实本身,就突出反映了孝文帝改制的成效以及北方文化总体水平的提升。

孝文帝改革祭天礼仪:

鲜卑拓跋氏先世所崇拜的天、神和汉族所崇拜的天、神,有很大的不同,这样反映在祭天的仪式上亦颇不一样。如北魏前期有一种“西郊祀天”的仪式。据《魏书·礼志》记载,西郊祀天之日,“帝御大驾,百官及宾国诸部大人毕以至郊所”。致祭时,挑选皇室子弟七人,“以酒洒天神主”,并用女巫在祭坛上摇鼓作法,然后“帝拜,后肃拜,百官内外尽拜”。这些情况说明拓跋氏贵族一直保持着自己民族古老的原始崇拜。孝文帝太和十八年(494年),他下令废除了“西郊祀天”仪式,而在作出这一决定的前数年,孝文帝已经开始采用汉族帝王的祭祀天地的仪式,圆丘祭天,方泽祭地,以祖宗配天。放弃本部族崇拜的天、神不祭祀,改而祭祀汉族的天、神,这本身表明孝文帝的汉化改革已广泛贯彻到礼乐制度建设的方方面面了。

鲜卑拓跋氏贵族与汉族世家的联姻:

在统治阶级内部,婚姻不是一种个人的意愿,而往往是一种政治的行为,是维系与巩固家族利益的重要手段,人们通过它来攫取或拓展最大的政治活动空间。这一点在孝文帝倡导的拓跋上层与汉族世家大族的互通婚姻中有很切实的反映。为了巩固两族地主阶级的统治联盟,孝文帝提倡鲜卑人与汉人通婚联姻,他自己将中原世家大族之女纳入后宫,据《资治通鉴》记载,“魏主雅重门族,以范阳卢敏,清河崔宗伯、荥阳郑义、太原王琼四姓,衣冠所推,咸纳其女充后宫,陇西李冲……当朝贵重,所结姻,莫非清望,帝亦以其女为夫人。”与此同时,孝文帝还替他的五个弟弟聘娶中原汉世家大族之女为妻,这些世家大族之女,不是范阳卢氏、荥阳郑氏,就是出自陇西李氏。
婚姻是双向的,孝文帝在倡导拓跋贵族娶汉族世家大族之女的同时,又鼓励北魏公主下嫁汉族地主,如范阳卢氏“一门三主”:卢道裕尚献文帝之女乐浪长公主,卢道虔尚孝文帝女济南长公主,卢元尚孝文帝女义阳长公主,就是这方面的典型。这种胡汉通婚的做法,大大加快了鲜卑族汉化的速度,争取到了一大批汉族地主对北魏朝廷的拥护和支持。  



富国之法:

1、目的:改变积贫的局面,调整封建国家、地主和农民关系,发展生产。
2、内容:
①青苗法:
宋仁宗时,陕西百姓缺少粮、钱,转运使李参让他们自己估计当年谷、麦产量,先向官府借钱,谷熟后还,官称“青苗钱”。王安石、吕惠卿等据此经验,制定青苗法。它规定把以往为备荒而设的常平仓、广惠仓的钱谷作为本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加息,随夏秋两税纳官。实行青苗法的目的,在于使农民在青黄不接时免受兼并势力的高利贷盘剥,并使官府获得一大笔“青苗息钱”的收入。
②农田水利法:
熙宁二年十一月颁布农田水利法,奖励各地开垦荒田兴修水利,建立堤坊,修筑圩埠,由受益人户按户等高下出资兴修。如果工程浩大,受利农户财力不足,可向官府借贷“青苗钱”,按借青苗钱的办法分两次或三次纳官,同时对修水利有成绩的官吏,按功绩大小给予升官奖励。凡能提出有益于水利建设的人,不论社会地位高低,均按功利大小酬奖。此法是王安石主张“治水土”以发展农业,增加社会财富的重要措施。
③募役法(免役法):
规定,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衙前等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各州县预计每年雇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上三等户分八等交纳役钱,随夏秋两税交纳,称免役钱。原不负担差役的官户、女户、寺观,要按同等户的半数交纳钱,称助役钱。此法的用意是要使原来轮充职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不得不交纳役钱,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④市易法:在东京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这就限制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⑤方田均税法:
熙宁五年八月司农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颁行。此法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方田”就是每年九月由县令负责丈量土地,按肥瘠定为五等,登记在帐籍中。“均税”就是以“方田”的结果为依据均定税数。凡有诡名挟田,隐漏田税者,都要改正。这个法令是针对豪强隐漏田税、为增加政府的田赋收入而发布的。
⑥均输法:
主要内容有:要求发运使必须清楚东南六路的生产情况和北宋宫廷的需求情况,依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必须在路程较近的生产地采购,节省货款和转运费。另外,还赋予发运使一定的权力,使他们能够斟酌某时某地的具体情况适当地采取一些权宜措施。这就减轻了纳税户的额外负担,限制了富商大贾对市场的操纵和对民众的盘剥,便利了市民生活。
3、作用:
有利于减轻人民负担,发展生产;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评价张居正改革:

1、改革成效:张居正执政十年是明中后期最有生气、最为光辉的时期。
2、最终结局:失败,改革成果毁于一旦。
失败原因:
根本原因:地主阶级的反动,封建制度的腐朽。
主要原因:保守势力的反扑,封建帝王的忌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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