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试题 “现代化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进步潮流,也是各国人民的不懈追求。阅读下列材料,回答相关问题。材料一 光荣革命创造了一种适合英国历史和政治传统的新的社会进步...” 主要考查您对议会权力的确立(《权利法案》)
1787年宪法的颁布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第一次工业革命
牛顿和经典力学(《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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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立宪制含义:
在1688年“光荣革命,詹姆斯二世的女儿玛丽及其丈夫荷兰执政威廉被邀请承袭英国王位。1689年,威廉接受由议会拟定的《权利法案》,正式登基。(权利法案》以明确的法律条文,限制国王的权力,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等权力。这样,封建时代的君权神授遭到否定,君主权力由法律赋予,受到法律严格制约。议会不但掌握了制定法律的权力,还可以监督政府和决定重大的经济政策。议会权力口益超过国王的权力,国土开始逐渐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确立起来。
1689年《权利法案》的颁布:
背景:
①英国悠久的宪政传统
②“光荣革命”后资产阶级统治确立。
目的:
资产阶级和新贵族通过了一系列法案,旨在限制国王权利。
内容:
《权利法案》以明确的法律条文,限制国王的权利,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等权力。
影响:
君权神授遭到否定,君主权力由法律赋予,受到法律严格制约。议会不但掌握制定法律的权力,还可以监督政府和决定重大的经济政策。议会的权力日益超过国王的权力,国王开始逐渐处于“统而不冶”的地位,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确立起来。
英国君主立宪制建立的标志:
邦联概念:
为进行相互贸易或其他的共同目的而组成的一种松散的国家联合,各成员拥有独立的内政外交权力,没有全国统一的宪法、军队与财政,政府权力极为有限。
美国总统制和英国君主立宪制异同:
国家政体 | 美国总统制 | 英国君主立宪制 | |
相同点 | 经济基础 | 私有制 | |
国家性质 | 资产阶级专政 | ||
政党制度 | 两党制 | ||
议会制度 | 两院制 | ||
原则 | 三权分立 | ||
不同点 | 国家元首是谁 | 总统 | 国王 |
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 | 选民选举产生 | 世袭 | |
国家元首有无任期 | 任期制 | 终身制 | |
国家首脑有无实权 | 有 | 无 | |
政府首脑是谁 | 总统 | 首相 | |
政府如何产生 | 总统任命 | 议会产生 | |
国家的权力中心是谁 | 总统 | 议会 |
地方“自治”与中央政权的关系:
美国在加强中央权利的同时,也在防止这种权利的膨胀,于是宪法规定各州拥有较大权力。州政府机构的设置与联邦政府相同,也由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实行分权和制衡。州的行政首脑是州长,州议会实行两院制。
1787年宪法的颁布:
1、理论来源: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如果同一个人或是由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机关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权(立法权)、执行公共决议(行政权)和裁判私人犯罪或讼争权(司法权),则一切都完了。
2、原则:
“分权与制衡”。
3、内容:
①立法权归于国会。国会实行两院制(参议院、众议院);国会拥有宣战权等。
②行政权归于总统。法律的实施经总统批准。
③司法权:归于联邦法院。对法律拥有最高解释权。
④“分权与制衡”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权力之间制约达到平衡。
4、重要进步意义:
(1)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
(2)西欧的启蒙思想政治学说与美国实际的结合,在整个政治制度史中堪称典范,对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起到示范作用。
(3)联邦制赋予政府强有力的权力,利于国家的巩固;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原则,权力之间制约平衡,防止专制独裁,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实行。
(4)地方自治权与中央政权形成较为和谐统一的关系,维护国家主权的同时,有利于地方的积极性的调动和创造性的发挥。
(5)体现和维护了独立战争的重大成果,使政府建立在民主原则的基础上,带来美国的长期稳定。
5、局限性:
(1)刚刚独立的美国既要建立强有力的政权以确保独立,又要防止政权走向独裁,故美国1787年宪法强调三权分立的原则,强调政权的组织形式,但没有真正解决人权问题,在印第安人、黑人问题上种族歧视明显,妇女地位低下。
(2)明确财产性划分标准。
6、进步性:
①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
②西欧的启蒙思想政治学说与美国实际的结合,在整个政治制度史中堪称典范,对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起到示范作用。
③联邦制赋予政府强有力的权力,利于国家的巩固;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原则,权力之间制约平衡,防止专制独裁,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
④地方自治权与中央政权形成和谐统一的关系,维护国家主权的同时,有利于地方的积极性的调动和创造性的发挥。
⑤体现和维护了独立战争的重大成就,使政府建立在民主原则的基础上,带来美国长期稳定。
两党制的雏形: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含义:
又名《民元约法》,是在中华民国成立后,孙中山与革命党人为了限制袁世凯的权力,由当时位于南京的临时参议院所制定的具有“宪法”性的文件,在1912年3月8日由临时参议院通过,3月11日公布实施。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
(一)背景:
1、理论来源:法国的启蒙思想;
2、现实依据:美国1787年宪法;
3、时代背景:南京临时政府的建立、《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颁布、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
(二)革命性、民主性的体现:
《临时约法》否定了封建专制,是为了约束袁世凯,保障民主共和制度,具有现实针对性;约法明确体现了“主权在民”的原则,促使民主共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三)进步意义:
1、在政治上,它不仅宣判了清王朝封建专制统治的死刑,而且以根本法的形式废除了中国延续两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立起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
2、在思想上,使民主共和的思想深入人心,树立帝制非法、民主共和合法的观念;
3、经济上,确认资本主义关系为合法,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4、文化上,知识分子利用《临时约法》规定的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纷纷组织党团和创办报刊,大量介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新文化运动创造了条件;
5、在对外上,强调中国是一个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启发爱国主义的民族感情,防止帝国主义侵略;
6、在国际上,在二十世纪初年的亚洲各国当中,是一部最民主、最有影响的资产阶级民权宪章。
(四)局限性:
《临时约法》具有中华民国临时宪法的性质,在宪法实施以前,它具有与宪法相等的效力。《临时约法》是中国近代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的文献,主流上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意志,代表了资产阶级利益,带有革命性和民主性。但是没有规定反帝、反封建的民主纲领,也没有具体涉及关系到“民生”的土地问题,带有很大的阶级局限性,在某些地方甚至是孙中山先生旧三民主义的倒退。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节录):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共七章五十六条。
第一章“总纲”,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二章“人民”,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得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人民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
第三章“参议院”,规定:“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以国会成立之日解散,其职权由国会行之”。
第四章“临时大总统副总统”,规定,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代表全国,接受外国之大使、公使”;“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
第五章“国务员”,规定:“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受参议院弹劾后,临时大总统应免其职,但得交参议院复议一次”。
第六章“法院”,规定:“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第七章“附则”,规定:“中华民国之宪法,由国会制定,宪法未施行以前,本约法之效力,与宪法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文化分析及相关具体问题:
近年来,一些学者从法律文化的角度重新反思《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命运及其对后世的影响,并且对于《临时约法》涉及的一些具体问题也作了进一步的探讨。陈晓枫在《的文化透视》(载于《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6期)一文中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因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而倍受推崇,是我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然而《临时约法》的制定者并未充分考虑到中国当时的实际,使之成为一纸空文,但从宪法文化上看,《临时约法》的命运反映的是更广阔的文化传统对于“大典”和“朝纲”的处理法则。作者分析了宪法文化的“突变”与继承问题以及法律工具主义与大典为置律的文化传统之后,进一步分析了《临时约法》的宪法文化,指出:
(1)《临时约法》是根据当时条件下交出政权的急迫需要,违反关于政体设计的理性分析,将政治制度设计为责任内阁制,在法律价值的追求上,表现出工具主义的趋向,使宪法成为从事某种政权追求的工具。这就违反了人民主权、代议民主的宪法本意,表现了中国法律文化中将法作为某种制胜利器的传统特征。而且《临时约法》表现出在争取权力焦点问题上的过分关注,而将其余做轻率处理的态度,对北洋政府视宪法为儿戏起到不良先例作用;
(2)《临时约法》反映了较为浓重的人治色彩。因人立法,法随人变,虽然用意在于保护革命成果,但在资产阶级共和政权建立之初首开人的意志高于法的意志之风,深刻显现了在近代宪政的词语下,向法文化传统认同的倾向;
(3)《临时约法》也同样具有传统政治文化中权力归诸一元的价值追求。作者认为孙中山先生本人在权力结构问题上是始终如一的一元权力追求者。
(4)法律工具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当它一旦于执法者不相切合时,容易被搁置,成为具文。《临时约法》的制定者对于《临时约法》的工具主义的利用,最终使其作为工具,终成空文。
工业革命:
又叫产业革命。是资本主义由工场手工业阶段过渡到机器大生产阶段的一个飞跃。它是生产领域的一次大变革,又是社会关系方面的一场革命。
第一次工业革命兴起于英国原因:
(一个前提,四个条件)
①前提:英国已经建立资本主义制度
②条件:
劳动力,英国通过圈地运动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自由劳动力;
资本,长期的殖民贸易和殖民掠夺获得大量的财富用于投资;
技术,工场手工业阶段技术的积累并培养了大批技术工人;
市场,随着殖民扩展的步伐,海外市场日益扩大。
③必要性:工厂手工业已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直接原因
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影响:
1、导致了社会生产力的巨大提高,人类进入“蒸汽时代”。
2、导致了人类生产手段和方式的变化:
①生产组织形式:工厂制度兴起;
②生产方式:工业文明取代了农业文明;
③生活方式:出现了城市化浪潮;
④阶级关系:社会日益分化为工业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⑤社会意识:工业资产阶级的参政要求导致政治变革;资产阶级要求自由经营、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加快殖民扩张和掠夺。
牛顿的经典力学:
经典力学的基本定律是牛顿运动定律或与牛顿定律有关且等价的其他力学原理,它是20世纪以前的力学,有两个基本假定:
其一是假定时间和空间是绝对的,长度和时间间隔的测量与观测者的运动无关,物质间相互作用的传递是瞬时到达的;
其二是一切可观测的物理量在原则上可以无限精确地加以测定。20世纪以来,由于物理学的发展,经典力学的局限性暴露出来。
①伽利略对经典力学创立的奠基作用。
②牛顿创立经典力学。
经典力学的特征:
与传统科学和现代物理学相比,经典力学具有三大特征:
1、注重实验,实验可以进一步揭示客观现象和过程之间内在的逻辑联系,并由此得出重要的结论。
2、它的数学化,这种数学化的根源是自然内在的数学关系。自然的数学结构是近代科学的先驱们深信不疑的真理。
3、研究人们日常生活中易于理解的宏观世界,后来的X射线、放射性和电子等三大发现所揭示的却是人们没有直接经验的微观现象。
这些表明人们对物质世界的认识在不断深入。
牛顿创立经典力学:
(一)背景:
1、16世纪末17世纪初,文艺复兴运动的扩展促进了人的思想解放,对科学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
2、文艺复兴运动时期哥白尼提出“太阳中心说”,不但动摇了上帝创世说,也启迪了伽利略对亚里士多德力学的质疑和实验思想的萌生。
3、伽利略基于观察、实验以及实验与数学相结合的科学研究,发现了自由落体定律;
4、英国工场手工业时期经济上的需要与力学有直接关系;
5、牛顿在伽利略研究的基础上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和运动三定律,形成了以实验为基础、以数学为表达形式的牛顿力学体系,即经典力学体系。
(二)标志:
1687年牛顿发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提出物体运动三大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
(三)历史地位:
17~18世纪,近代自然科学中突出发展起来的是经典力学。伽利略的自由落体定律奠基,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的出版则标志着经典力学的成熟,一个有关物体运动的理论体系形成了,故此,经典力学又称牛顿力学。
1、在经典力学领域中,最重要的成就是万有引力定律和运动三定律的发现,这些成就构成了经典力学的基本内容。
2、牛顿力学在科学史上的意义表现在它把天上和地上的运动统一起来,把万有引力定律和运动三定律视为宇宙间一切力学运动的普遍规律,从力学的角度证明了自然界的统一性,实现了人类自然界认识的第一次综合,完成了人类对自然规律的第一次理论概括和总结。
3、经典力学体系的建立标志着近代科学的形成,表达了近代自然科学的基本特点:以实验为基础,以数学为表达形式。人们根据万有引力定律发现海王星,又表明了科学的预见力和对实践的理论指导意义。
(四)意义:
①经典力学体系的建立标志着近代科学的形成。
②促进了天文学发展:根据牛顿力学体系,人们发现了海王星和冥王星。
③促进了光学、电磁学等与力学的统一,推动了物理学的发展。
④促进了资本主义的两次科技革命的出现和发展。
经典力学的重要奠基者——伽利略
1、成就:发现自由落体定律等物理学定律
意义:开创了以实验事实为根据并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近代科学,为后来经典力学的创立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自由落体定律的发现是伽利略把科学实验和理性思维相结合解决物理学问题的典范。它不仅发现了物体下落运动的客观规律,而且为人类认识自然找到了一条正确的途径和方法,因此,现在人们称伽利略为物理学之父。正是由于伽利略创立的科学方法,物理学研究才走上正确道路。
2、成就:利用自制望远镜发现许多星体,证明了哥白尼“日心说”的正确性。
意义:伽利略的这些发现和观点,摧毁了教会的信条而证明了哥白尼学说的正确。
牛顿:
牛顿(1642—1727)是著名的英国科学家,在物理学、数学、天文学等许多方面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1687年,他出版了《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在该书中他首先给力学的基本要领如质量、动量、惯性、力及向心力下了定义,对大至宇宙天体,小至光的微粒的一切物体在真空中或在有阻力的介质中的运动,全部应用运动三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给予了说明,把自然界中的一切力学现象都囊括在他的力学体系之中。《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的出版标志着经典力学的成熟。
牛顿力学在科学史上的意义表现在它把天上和地上的运动统一起来,把万有引力定律和运动三定律视为宇宙间一切力学运动有普遍规律,从力学的角度证明了自然界的统一性,实现了人类自然界认识的第一次综合。
牛顿力学方面的贡献之一是确立了万有引力定律。这个定律说明,任何两个物体之间都有引力存在。这个引力与彼此吸引的物体的质量体积成正比,而与两物体间距离的平方成反比。万有引力定律总结了此前一个半世纪的科学发明并用精确的数学术语把它们联结起来了。
此外,牛顿还确立了著名的运动三定律,即惯性定律、比例定律(即加速度与力成正比)、作用和反作用相等定律。运动三定律是经典物理学的基础。
《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
牛顿的主要研究成果集中在其不朽的名著《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中。这里所谓的“自然哲学”实际上就是指物理学。在古代,自然科学是以自然哲学的形式出现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全书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包括:“定义和注释”和“运动的基本定理或定律”。这部分虽然篇幅不大,却极为重要。
第二部分是这些基本定律的作用,包括三篇:
第一篇是研究万有引力的;第二篇讨论介质对物体运动的影响;
第三篇是“论宇宙系统”。在该书的第一部分中,牛顿首先给力学的基本概念如质量、动量、惯性、力及向心力下了定义,说明了绝对时间和绝对空间的含义。接着陈述了他总结和创立的运动三定律和矢量合成原理。
牛顿对运动三定律的表述如下:
运动第一定律(又称惯性定律):任何物体将保持它的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直到外力作用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
运动第二定律:运动的变化与所施的力成正比,并沿力的作用方向发生。
运动第三定律:每一个作用总是有一个相等的反作用和它对抗;或者说,两物体彼此之间的相互作用永远相等,并且各自指向对方。
《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以牛顿三大运动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为基础,建立了完美的力学理论体系,说明了当时人们所能理解的一切力学现象,解决了行星运动、落体运动、微粒运动、声音和波、潮汐以及地球的扁圆形状等各种各样的问题。在此后二百多年中,再也没有人补充任何本质上的东西。直到20世纪量子力学和相对论问世,才使力学扩大了范围。
经典力学的困境:
在经典力学体系中,时间和空间的量度是绝对不变的。正如牛顿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中写的:“绝对的空间,就其本性而言,是与外界任何事物无关而且永远是相同的和不动的。”随着生产实践,特别是科学实验的发展,却出现了一些由“绝对时空观”解释不了的实验事实。比如,电磁波、光的传播和快速的电子运动,等等,都不遵循牛顿的力学定律。为了检验以太存在的假说,1887年,美国物理学家迈克耳逊和莫雷,利用光的干涉效应,观察干涉条纹的移动,试图探测地球相对于以太运动的速度,寻找以太绝对静止坐标系。虽然实验本身达到了很高的精确度,但是并未观察到干涉条纹的移动。这个实验被许多人所重复,结果都相同。实验的“零”结果否定了以太风的存在,这就是以太的飘移实验。很显然,新的发现与古典理论发生了矛盾,迫使人们重新考虑、大胆怀疑绝对时空观的正确性。新的实验表明,牛顿力学的致命弱点,就是把时空和物质运动割裂开来,忽视了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因而当物体运动接近光速时,牛顿理论的终极真理性被否定了。这种状况表明,一种新的更为普遍性的理论的产生已不可避免了。
与“现代化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进步潮流,也是各国人民的不懈追求...”考查相似的试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