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初中三年级数学

首页
  • 计算题
    (1)计算:|-2|-(2-0+
    (2)化简:
    (3)计算:(x+2)(x-2)+x(3-x)。
    本题信息:2010年福建省中考真题数学计算题难度一般 来源:叶新丽
  • 本题答案
    查看答案
本试题 “(1)计算:|-2|-(2-)0+;(2)化简:;(3)计算:(x+2)(x-2)+x(3-x)。” 主要考查您对

整式的加减乘除混合运算

二次根式的加减乘除混合运算,二次根式的化简

实数的运算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您可以点击下面的选项卡查看详细档案。
  • 整式的加减乘除混合运算
  • 二次根式的加减乘除混合运算,二次根式的化简
  • 实数的运算
加法、减法、乘法和除法,统称为四则运算。
其中,加法和减法叫做第一级运算;乘法和除法叫做第二级运算。
注意运算顺序,先做乘方,再做乘除,最做加减运算,如果有同类项,就合并同类项,要求结果必须是最简形式。
基本运算顺序:
只有一级运算时,从左到右计算;
有两级运算时,先乘除,后加减。
有括号时,先算括号里的;
有多层括号时,先算小括号里的。
要是有平方,先算平方。
在混合运算中,先算括号内的数,括号从小到大,然后从高级到低级。
二次根式的加减乘除混合运算:
顺序与师叔运算的顺序一样,先乘方,后乘除,最后算加减,有括号的先算括号内的。
①在运算过程中,多项式乘法,乘法公式和有理数(式)中的运算律在二次根式的运算中仍然适用。
②二次根式的加减乘除混合运算过程中,每个根式可以看作是一个“单项式”,多个不同类的二次根式的和可以看作“多项式”。
③运算结果是根式的,一般应表示为最简二次根式。
二次根式的化简:
先对分子、分母因式分解,能约分的就约分,能开方的就开方,或先对被开方数进行通分,然后再通过分母有理化进行化简。

二次根式混合运算掌握:
1、确定运算顺序。
2、灵活运用运算定律。
3、正确使用乘法公式。
4、大多数分母有理化要及时。
5、在有些简便运算中也许可以约分,不要盲目有理化。
6、字母运算时注意隐含条件和末尾括号的注明。
7、提公因式时可以考虑提带根号的公因式。

二次根式化简方法:
二次根式的化简是初中阶段考试必考的内容,初中竞赛的题目中也常常会考察这一内容。
分母有理化:
分母有理化即将分母从非有理数转化为有理数的过程,以下列出分母有理化的几种方法:
(1)直接利用二次根式的运算法则:
例:
(2)利用平方差公式:
例:
(3)利用因式分解:
例:(此题可运用待定系数法便于分子的分解)

换元法(整体代入法):
换元法即把根式中的某一部分用另一个字母代替的方法,是化简的重要方法之一。
例:在根式中,令,即可得到
原式=√(u2+9-6u)+√(u2+25-10u)=√(u-3)2+√(u-5)2=2u-8=2√(x+2)-8

提公因式法:
例:计算


巧构常值代入法:
例:已知x2-3x+1=0,求的值。
分析:已知形如ax2+bx+c=0(x≠0)的条件,所求式子中含有的项,可先将ax2+bx+c=0化为x+=,即先构造一个常数,再代入求值。
解:显然x≠0,x2-3x+1=0化为x+=3。
原式==2.


实数的运算:
实数包括有理数和无理数。其中无理数就是无限不循环小数,有理数就包括整数和分数。数学上,实数直观地定义为和数轴上的点一一对应的数。本来实数仅称作数,后来引入了虚数概念,原本的数称作“实数”——意义是“实在的数”。
实数可实现的基本运算有加、减、乘、除、乘方等,对非负数(即正数和0)还可以进行开方运算。实数加、减、乘、除(除数不为零)、平方后结果还是实数。任何实数都可以开奇次方,结果仍是实数,只有非负实数,才能开偶次方其结果还是实数。

四则运算封闭性:
实数集R对加、减、乘、除(除数不为零)四则运算具有封闭性,即任意两个实数的和、差、积、商(除数不为零)仍然是实数。


实数的运算法则:
1、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它们的绝对值相加;
(2)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可使用
①加法交换律: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即:a+b=b+a;
②加法结合律: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即:(a+b)+c=a+(b+c)。

2、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a-b=a+(-b)

3、乘法法则:
(1)两数相乘,同号取正,异号取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2)n个实数相乘,有一个因数为0,积就为0;若n个非0的实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有偶数个时,积为正;当负因数为奇数个时,积为负。
(3)乘法可使用
①乘法交换律: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不变,即:ab=ba;
②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不变,即:(ab)c=a(bc);
③分配律: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再把积相加,即:a(b+c)=ab+ac。

4、除法法则:
(1)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
(2)除以一个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
(3)0除以任何数都等于0,0不能做被除数。

5、乘方:所表示的意义是n个a相乘,即an,正数的任何次幂是正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乘方与开方互为逆运算。

实数的运算顺序:
乘方、开方为三级运算,乘、除为二级运算,加、减是一级运算,如果没有括号,在同一级运算中要从左到右依次运算,不同级的运算,先算高级的运算再算低级的运算,有括号的先算括号里的运算。无论何种运算,都要注意先定符号后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