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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是辛亥革命100周年,孙中山先生的丰功伟业至今仍值得我们缅怀。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对于许多未经过帝王之治的青年,辛亥革命的政治意义是常被低估的,这并不足怪,因为他们没有看到推翻几千年来因袭下来的专制政体是多么不易的一件事。”

    ——林伯渠


    请回答:
    (1)请以具体事例说明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党人为“推翻几千年来因袭下来的专制政体”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二 这十三年来,政治上、社会上种种黑暗腐败,比前清更甚,人民困苦,日甚一日……俄国虽迟我革命,而已成功;我虽早六年革命,而仍失败。

    ——孙中山《国民党改组问题》(1924年1月)


    (2)结合材料二说明为改变革命屡败的局面,孙中山在理论和实践上有何重大创新或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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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三 1956年,毛泽东在纪念孙中山诞辰90周年时说:“现代中国人,除了一小撮反动分子以外,都是孙先生革命事业的继承者。我们完成了孙先生没有完成的民主革命,并且把这个革命发展为社会主义革命。”
    (3)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够继承孙中山的革命事业?“我们完成了孙先生没有完成的民主革命”的表现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四 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深情地指出:“我们可以告慰孙中山先生的是,令他忧虑重重的旧中国积贫积弱的状况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令他念兹在兹的中国人民的生活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前景已经展现在我们面前。”近几年来,国民党领导人吴伯雄、马英九等都强调“中国国民党一定继承孙中山先生的遗训,体现孙中山先生的精神”。
    (4)你认为当前海峡两岸人民应如何继承和发扬“中山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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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题信息:2012年0111期中题历史材料题难度极难 来源: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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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2011年是辛亥革命100周年,孙中山先生的丰功伟业至今仍值得我们缅怀。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材料一 “对于许多未经过帝王之治的青年,辛亥革命的政治意义是...” 主要考查您对

同盟会的成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海峡两岸关系的发展

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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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盟会含义:

简称同盟会,亦称为中国革命同盟会,是中国清朝末年由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等多个组织集合而成,成员如孙中山、宋教仁、黄兴、章太炎领导和组织的一个全世界的革命团体。它是中国近代第一个全国性统一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


同盟会特点:

它是中国近代第一个全国性统一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


同盟会成立的历史条件:

①经济基础:20世纪初,民族资本主义虽然受到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但仍有比较迅速的发展。
②阶级基础:20世纪初,民族资产阶级的队伍进一步壮大。
③思想基础: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广泛传播。
④组织基础: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等革命团体的建立。
⑤时代要求:各革命团体分散的起义先后失败,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革命组织。 

同盟会政治纲领:

(1)内容:
①同盟会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政治纲领。
②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又将其阐发为三民主义。民族主义就是用革命手段推翻清政府的封建统治。民权主义就是要进行政治革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它是三民主义思想的核心,解决了当时革命派迫切需要解决的夺取政权与建立政权的问题。民生主义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土地纲领。
(2)评价:
①进步性:它是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纲领,表达了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利益和要求,反映了中国人民要求民族独立和民主权利的共同愿望,推动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的发展。
②局限性:它没有明确提出反对帝国主义的要求,也没有彻底的土地革命纲领,这就决定了资产阶级革命派不可能彻底完成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

同盟会成立历史意义:

(1)同盟会是第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
(2)同盟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三民主义的基本内容并分析其内容之间的内在联系:

(1)民族主义即“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就是用革命手段推翻帝国主义走狗清王朝的封建统治,这是三民主义的前提。
(2)民权主义即“创立民国”,就是要进行政治革命,推翻封建帝制,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民权主义思想是三民主义思想的核心,是“政治革命的根本”,它解决了当时革命迫切需要解决的夺取政权与建立政权的问题。
(3)民生主义即“平均地权”,办法是核定全国地价,现有地价归原主所有,革命后因社会进步所增涨的地价归国家所有,由国民共享。民生主义是孙中山经济思想的核心,是民权主义的补充和发展。


史学界对同盟会性质的认识:

一种意见认为,同盟会是一个具有“双重性质”的政治组织。这种观点认为,同盟会既是资产阶级革命政党,又是一个包含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激进派、资产阶级自由派和地主阶级反满派的松懈联盟。而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激进派居于领导地位。“同盟会是一个由很多不同阶级、阶层、集团和派别组成的革命政党”,他们在“反满”问题上结合起来,而对反帝主义和民权主义、民生主义都存在着严重分歧,预伏了辛亥革命终归失败的危机。
一种意见认为,同盟会是一个资产阶级政党,不是几个阶级或几派势力的松懈联盟。同盟会内部确实存在着不同的政治派别,但这只是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内部的左、中、右派的区分,也正是同盟会内部矛盾和后来分裂的主要根源。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含义:

又名《民元约法》,是在中华民国成立后,孙中山与革命党人为了限制袁世凯的权力,由当时位于南京的临时参议院所制定的具有“宪法”性的文件,在1912年3月8日由临时参议院通过,3月11日公布实施。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中国近代民主化进程中的重要地位:

(1)主权在民的思想,台定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2)公民享有民主权利,体现了新生政权对“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等启蒙思想基本原则的尊重和实践。
(3)确立了共权分立的政洽体制,从而保证了资产阶级民主;参议院可以选举、弹劫总统,最高法院可以
审判被弹幼的总统,国务员可以凭借责任制内阁牵制总统,体现了资产阶级力图通过法律形式防止袁世凯专制独裁,维护民主共和的愿望与要求。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

(一)背景:
1、理论来源:法国的启蒙思想;
2、现实依据:美国1787年宪法;
3、时代背景:南京临时政府的建立、《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颁布、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

(二)革命性、民主性的体现:
《临时约法》否定了封建专制,是为了约束袁世凯,保障民主共和制度,具有现实针对性;约法明确体现了“主权在民”的原则,促使民主共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三)进步意义:
1、在政治上,它不仅宣判了清王朝封建专制统治的死刑,而且以根本法的形式废除了中国延续两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立起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
2、在思想上,使民主共和的思想深入人心,树立帝制非法、民主共和合法的观念;
3、经济上,确认资本主义关系为合法,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4、文化上,知识分子利用《临时约法》规定的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纷纷组织党团和创办报刊,大量介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新文化运动创造了条件;
5、在对外上,强调中国是一个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启发爱国主义的民族感情,防止帝国主义侵略;
6、在国际上,在二十世纪初年的亚洲各国当中,是一部最民主、最有影响的资产阶级民权宪章。

(四)局限性:
《临时约法》具有中华民国临时宪法的性质,在宪法实施以前,它具有与宪法相等的效力。《临时约法》是中国近代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的文献,主流上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意志,代表了资产阶级利益,带有革命性和民主性。但是没有规定反帝、反封建的民主纲领,也没有具体涉及关系到“民生”的土地问题,带有很大的阶级局限性,在某些地方甚至是孙中山先生旧三民主义的倒退。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节录):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共七章五十六条。
第一章“总纲”,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二章“人民”,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得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人民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
第三章“参议院”,规定:“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以国会成立之日解散,其职权由国会行之”。
第四章“临时大总统副总统”,规定,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代表全国,接受外国之大使、公使”;“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
第五章“国务员”,规定:“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受参议院弹劾后,临时大总统应免其职,但得交参议院复议一次”。
第六章“法院”,规定:“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第七章“附则”,规定:“中华民国之宪法,由国会制定,宪法未施行以前,本约法之效力,与宪法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文化分析及相关具体问题:

近年来,一些学者从法律文化的角度重新反思《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命运及其对后世的影响,并且对于《临时约法》涉及的一些具体问题也作了进一步的探讨。陈晓枫在《的文化透视》(载于《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6期)一文中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因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而倍受推崇,是我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然而《临时约法》的制定者并未充分考虑到中国当时的实际,使之成为一纸空文,但从宪法文化上看,《临时约法》的命运反映的是更广阔的文化传统对于“大典”和“朝纲”的处理法则。作者分析了宪法文化的“突变”与继承问题以及法律工具主义与大典为置律的文化传统之后,进一步分析了《临时约法》的宪法文化,指出:
(1)《临时约法》是根据当时条件下交出政权的急迫需要,违反关于政体设计的理性分析,将政治制度设计为责任内阁制,在法律价值的追求上,表现出工具主义的趋向,使宪法成为从事某种政权追求的工具。这就违反了人民主权、代议民主的宪法本意,表现了中国法律文化中将法作为某种制胜利器的传统特征。而且《临时约法》表现出在争取权力焦点问题上的过分关注,而将其余做轻率处理的态度,对北洋政府视宪法为儿戏起到不良先例作用;
(2)《临时约法》反映了较为浓重的人治色彩。因人立法,法随人变,虽然用意在于保护革命成果,但在资产阶级共和政权建立之初首开人的意志高于法的意志之风,深刻显现了在近代宪政的词语下,向法文化传统认同的倾向;
(3)《临时约法》也同样具有传统政治文化中权力归诸一元的价值追求。作者认为孙中山先生本人在权力结构问题上是始终如一的一元权力追求者。
(4)法律工具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当它一旦于执法者不相切合时,容易被搁置,成为具文。《临时约法》的制定者对于《临时约法》的工具主义的利用,最终使其作为工具,终成空文。


海峡两岸关系的发展:

 

1、  停止炮击金门:1979年元旦,国防部长徐向前宣布停止炮击金门,实现两岸间30年来的真正停火

2、中央人民政府倡议两岸直接实行通邮、通航、通商

1987年,民间交往开始,两岸关系发生历史性变化

1990年,台湾成立海峡交流基金会,次年,祖国大陆成立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1992年,两会达成“九二共识”。这是两岸关系发展的一次历史性突破

2005年,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率“和平之旅”访问团访问大陆。胡锦涛会见连战一行。双方重申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主张台海和平稳定。国共两党最高领导人的会见,促进了两岸关系的新发展

2008年。两岸直接通邮、通航、通商终于实现。


历史上台湾与祖国大陆的三次分离:

(1)1624年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直到1662年郑成功收复台湾。

(2)1895(马关条约)。日本割占台湾.直到1945年抗战胜利后收回。

(3)1949年蒋介石集团败退台湾,海峡两岸分离至今。

前两次分离是外来侵略所致,第三次分离是中国内战所致属于中国内政问题,所以与前两次相比有着本质区别。


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中的影响因素:

1、有利因素:
(1)强大的祖国;
(2)正确的方针;
(3)共同的信念;
(4)交流的加强;
(5)国际的公认。
2、阻力:
(1)一些国际势力的干扰;
(2)台湾岛内的分裂势力猖獗。

两岸关系实现历史性转折,取得突破性进展:

1、国共两党、两岸双方在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的共同政治基础上良性互动,妥善处理一系列问题,推动两岸关系持续改善和发展。
2、两岸恢复并持续进行协商,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
3、两岸全面直接双向“三通”(通邮、通航、通商)得以实现,两岸经济关系加快走向正常化、制度化和机制化。
4、两岸文化教育交流蓬勃开展,增进了对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的认同。
5、两岸各界交往方兴未艾,大交流局面正在形成。
6、两岸同胞共克时艰,加深了彼此感情。
7、两岸关系的改善和发展得到国际社会积极评价和支持。


关于两岸关系的发展:

最值得注意的是两岸关系经济和政治上的不平衡性以及由于美国的介入而造成的中国统一大业的复杂性。
有学者指出:1949年以来,台湾与大陆一直处于分离状态。两岸关系经历了军事对抗、和平对峙、民间交流、分裂与反分裂等几个阶段。就目前而言,两岸关系有两条相反的主线:
一条是两岸民间往来与文化交流持续扩大,两岸经济互惠互补并走向一体化,两岸科技交流与合作全面展开,台湾民众对祖国与“一国两制”的认同增多;
另一条是两岸直航与完全“三通”仍未能实现,两岸政治僵局持续,台海潜伏着新的危机。
有学者指出了两岸关系中的美国:美国政府以霸权主义心态,从“美国至上”的利己主义出发,在战略上防范中国,在策略上支持民进党当局,竭力阻挠和拖延中国的统一大业。岛内的台独势力也据此挟洋自重,中国统一大业面临新的挑战。 关于两岸关系的发展 最值得注意的是两岸关系经济和政治上的不平衡性以及由于美国的介入而造成的中国统一大业的复杂性。

海峡交流基金会:

“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1990年11月21日在台北成立。海基会是台湾当局为应付两岸关系发展和推行有限大陆政策的历史产物。
海基会采用“财团法人基金会”的形式,经费由“政府与民间共同捐助”。
海基会初成立时的定位是“以协调处理台湾地区与祖国大陆地区人民往来有关事务,并以保障两地人民权益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该会的主要工作有如下7项业务:
(1)两岸人民入出境收件、核转及有关证件签发补发。
(2)祖国大陆地区文书验证、身份关系证明、协助诉讼文书送达及两地人犯遣返。
(3)祖国大陆地区经贸资讯的收集发布,间接贸易、投资及其争议的协调处理。
(4)两岸人民有关文化交流事宜。
(5)协助保障台湾地区人民在祖国大陆地区停留期间的合法权益。
(6)两岸人民往来有关咨询服务。
(7)“政府”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海基会的首任董事长为辜振甫,秘书长为陈长文。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简称海协),1991年12月16日在北京成立。它以促进海峡两岸交往,发展两岸关系,实现祖国和平统一为宗旨。
海协成立以后的工作重点主要有4项:
(1)逐步建立和发展与台湾岛内外民间团体和人士的联系与相互合作,发挥民间力量,共同促进两岸的直接三通和双向交流。根据国台办的授权,协会将负责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有关团体进行联系,处理相关问题。
(2)将就合作打击台湾海峡海上走私、抢劫问题与台湾授权团体海基会具体商谈。
(3)协会如受到委托,也将协同有关方面与台湾授权团体或人士就处理台湾海峡海上渔事纠纷和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之居民及相关问题进行商谈。
(4)协会将积极为台湾岛内外各团体、各界人士提供有关祖国大陆投资、贸易和其他交流活动的政策、法规等咨询和服务。同时也积极向祖国大陆有关方面和地方提供对台文化、学术、体育、科技交流等咨询。
汪道涵为海协会首任会长,唐树备为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为邹哲开。


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


新旧三民主义比较:

1、新旧三民主义中的民族主义都主张反对民族压迫,旧三民主义主要反对满洲贵族统治,没有明确的反帝纲领,新三民主义增加了对外反对帝国主义、对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内容;
2、民权主义中都主张人民享有民主自由平等的权利,但旧三民主义中民权享有的范围很空洞,新三民主义赋予一切反对帝国主义的个人及团体均享有自由及权利;
3、民生主义中都主张平均地权,但三民主义中增加了“节制资本”、“耕者有其田”的内容,使民生主义更多地关注了民众的生存问题。总之,新三民主义是对旧三民主义的继承和发展。

新三民主义与三大政策的关系:

新三民主义和三大政策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关系,这种关系包含了以下两层含义:
(1)新三民主义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斗争的纲领,它蕴含着三大政策的精神。新的民族主义要联合“一切平等待我之民族”,从当时的国际形势看,体现了“联俄”的精神。新民权主义主张“民权为一般平民所共有,凡真正反对帝国主义的个人及团体,均得享有一切自由及权利”,表明革命派已经把建立资产阶级专政的纲领发展成为建立反帝反封建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纲领,这就体现了“联共”的主张。新民生主义的“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体现了“扶助农工”的思想。
(2)三大政策是实现新三民主义的方法和手段。作为既反帝又反封建的民主革命来说,联俄因而获得国际支持,联共因而能把革命的力量真正联合起来,“扶助农工”因而唤起广大民众觉醒参加革命使革命获得根本动力。正如毛泽东所言:“新三民主义或真三民主义,是联俄、联共、扶助农工政策的三民主义,没有三大政策,或三大政策缺一,在新时期中,都是伪三民主义或半三民主义”。


孙中山将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的原因:

(1)资产阶级革命活动的历史教训:
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二次革命、两次护法运动的失败等,说明两点:一是同盟会和国民党组织涣散,需要重组;二是建立革命联盟。
(2)苏俄和中共对孙中山的帮助:
1922年9月4日,孙中山在上海召集各省国民党负责人53人,讨论改组国民党问题,陈独秀、马林、张太雷均应邀参加。孙中山解释了联俄、联共政策,马林讲了话。与会者一致同意改组国民党。
1922年6月,中国共产党发表对时局的主张,明确指出:中国现在的各政党,只有国民党是革命的民主派,并提出共产党同国民党共同建立民主主义的联合战线的主张。7月,中共二大正式提出同国民党及其它民主派合作,组成民主联合战线,主张国共两党实行党外的平行合作。同年8月对日,中共中央在杭州西湖召开会议。马林传达了共产国际关于国共合作、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以实现民主联合战线的建议。会议决定只要孙中山改组国民党,共产党员可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会后,陈独秀等在上海会晤孙中山,向孙中山正式提出中国共产党关于实行国共合作的主张和具体途径。孙中山不顾国民党顽固分子的反对,对此表示同意,并赞同依照民主原则改组国民党。随后,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张国表、张太雷等中共中央领导人相继加入国民党,并开始帮助孙中山改组国民党。
(3)孙中山本身具有与时俱进的精神。

新三民主义的内容、影响及评价:

(1)中国国民党一大的召开:
1924年1月广州新三民主义 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孙中山、廖仲恺、蒋介石等一批国民党高层和李大钊、毛泽东、周恩来等一批共产党高层共一百五十六人参加了会议。孙中山以总理的身份任大会主席。大会通过了《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接受中国共产党的反帝反封建主张,实际上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把“旧三民主义”发展成为“新三民主义”,并讨论了国民党改组问题,同意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国民党“一大”标志着国共一次合作的实现,标志着国民大革命的兴起。
(2)新三民主义的内容:
①新民族主义强调两个方面,一是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一是中国民族自求解放。这种民族主义不同于过去那种单纯反清排满的民族主义,而是一种新的反对帝国主义的民族主义;
②新民权主义主张两个方面,一是主张国家权利“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二是剥夺“卖国罔民,以效忠于“帝国主义及军阀者”的政治权利,实行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专政。可见新民权主义不同于旧民权主义只是建立资产阶级专政的民主共和国,主张自由、平等、博爱、“天赋人权”的空洞口号,而是主张民权不为资产阶级所专有,而为人民所共有;
③新民生主义也强调两条原则,一是平均地权,二是节制资本。平均地权,旧三民主义早已提出,但内容空泛。新民生主义指出,将私人所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政府,政府照价征税,或收买,征收;对“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资其耕作”,这就给平均地权注入了新的内容。不久,孙中山又提出“耕者有其田”的口号。节制资本是指: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由国家经营,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计民生。对于工人,则由国家制定劳工法,以改良其生活,把民生主义和扶助农工政策结合起来。
(3)对新三民主义的认识和评价:
进步性:新三民主义同中共的民主革命纲领在若干基本原则上是一致的,是国共两党的合作的政治基础,推动了国民大革命的发展和高涨。
局限性:新三民主义在理论上、纲领上仍然没有超出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范畴。且与中共民主革命纲领有着原则的区别。 


与中共民主革命纲领相比评价新三民主义:

新三民主义是资产阶级政党的纲领,中共民主革命纲领是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纲领。
二者主要的共同点是有基本相同的革命目标,即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反对封建军阀的统治,所以成为国共合作的基础。但新三民主义与中共民主革命纲领是有区别的,例如,中国共产党的革命纲领有彻底实现人民权利、彻底的土地革命纲领,以及民主革命以后还有社会主义革命等,这些是新三民主义所没有的,因此,它仍然属于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范畴。
重要的是新三民主义发展了旧三民主义,其反帝反封建的思想成为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推动国民革命轰轰烈烈地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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