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初中数学

首页
  • 解答题
    计算题:
    (1)(-1)2008+π0-(
    1
    3
    )-1+
    38

    (2)(3
    18
    +
    1
    5
    50
    -4
    1
    2
    )
    ÷
    32

    (3)
    12
    ÷(
    本题信息:数学解答题难度较难 来源:未知
  • 本题答案
    查看答案
  • 本试题 “计算题:(1)(-1)2008+π0-(13)-1+38(2)(318+1550-412)÷32(3)12÷(” 主要考查您对

    零指数幂(负指数幂和指数为1)

    二次根式的加减乘除混合运算,二次根式的化简

    实数的运算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您可以点击下面的选项卡查看详细档案。
    • 零指数幂(负指数幂和指数为1)
    • 二次根式的加减乘除混合运算,二次根式的化简
    • 实数的运算
    零指数幂定义:任何不等于零的数的零次幂都等于1。
    负指数幂的定义:任何不等于零的数的-n(n为正整数)次幂,等于这个数的n次幂的倒数。
    指数为1:任何不等于零的数的1次幂,所得结果都等于这个数的本身。
    二次根式的加减乘除混合运算:
    顺序与师叔运算的顺序一样,先乘方,后乘除,最后算加减,有括号的先算括号内的。
    ①在运算过程中,多项式乘法,乘法公式和有理数(式)中的运算律在二次根式的运算中仍然适用。
    ②二次根式的加减乘除混合运算过程中,每个根式可以看作是一个“单项式”,多个不同类的二次根式的和可以看作“多项式”。
    ③运算结果是根式的,一般应表示为最简二次根式。
    二次根式的化简:
    先对分子、分母因式分解,能约分的就约分,能开方的就开方,或先对被开方数进行通分,然后再通过分母有理化进行化简。

    二次根式混合运算掌握:
    1、确定运算顺序。
    2、灵活运用运算定律。
    3、正确使用乘法公式。
    4、大多数分母有理化要及时。
    5、在有些简便运算中也许可以约分,不要盲目有理化。
    6、字母运算时注意隐含条件和末尾括号的注明。
    7、提公因式时可以考虑提带根号的公因式。

    二次根式化简方法:
    二次根式的化简是初中阶段考试必考的内容,初中竞赛的题目中也常常会考察这一内容。
    分母有理化:
    分母有理化即将分母从非有理数转化为有理数的过程,以下列出分母有理化的几种方法:
    (1)直接利用二次根式的运算法则:
    例:
    (2)利用平方差公式:
    例:
    (3)利用因式分解:
    例:(此题可运用待定系数法便于分子的分解)

    换元法(整体代入法):
    换元法即把根式中的某一部分用另一个字母代替的方法,是化简的重要方法之一。
    例:在根式中,令,即可得到
    原式=√(u2+9-6u)+√(u2+25-10u)=√(u-3)2+√(u-5)2=2u-8=2√(x+2)-8

    提公因式法:
    例:计算


    巧构常值代入法:
    例:已知x2-3x+1=0,求的值。
    分析:已知形如ax2+bx+c=0(x≠0)的条件,所求式子中含有的项,可先将ax2+bx+c=0化为x+=,即先构造一个常数,再代入求值。
    解:显然x≠0,x2-3x+1=0化为x+=3。
    原式==2.


    实数的运算:
    实数包括有理数和无理数。其中无理数就是无限不循环小数,有理数就包括整数和分数。数学上,实数直观地定义为和数轴上的点一一对应的数。本来实数仅称作数,后来引入了虚数概念,原本的数称作“实数”——意义是“实在的数”。
    实数可实现的基本运算有加、减、乘、除、乘方等,对非负数(即正数和0)还可以进行开方运算。实数加、减、乘、除(除数不为零)、平方后结果还是实数。任何实数都可以开奇次方,结果仍是实数,只有非负实数,才能开偶次方其结果还是实数。

    四则运算封闭性:
    实数集R对加、减、乘、除(除数不为零)四则运算具有封闭性,即任意两个实数的和、差、积、商(除数不为零)仍然是实数。


    实数的运算法则:
    1、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它们的绝对值相加;
    (2)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可使用
    ①加法交换律: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即:a+b=b+a;
    ②加法结合律: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即:(a+b)+c=a+(b+c)。

    2、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a-b=a+(-b)

    3、乘法法则:
    (1)两数相乘,同号取正,异号取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2)n个实数相乘,有一个因数为0,积就为0;若n个非0的实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有偶数个时,积为正;当负因数为奇数个时,积为负。
    (3)乘法可使用
    ①乘法交换律: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不变,即:ab=ba;
    ②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不变,即:(ab)c=a(bc);
    ③分配律: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再把积相加,即:a(b+c)=ab+ac。

    4、除法法则:
    (1)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
    (2)除以一个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
    (3)0除以任何数都等于0,0不能做被除数。

    5、乘方:所表示的意义是n个a相乘,即an,正数的任何次幂是正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乘方与开方互为逆运算。

    实数的运算顺序:
    乘方、开方为三级运算,乘、除为二级运算,加、减是一级运算,如果没有括号,在同一级运算中要从左到右依次运算,不同级的运算,先算高级的运算再算低级的运算,有括号的先算括号里的运算。无论何种运算,都要注意先定符号后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