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高中三年级历史

首页
  • 材料题
    19世纪中叶以来,中国的政治民主化在曲折中前进。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货币是研究历史的重要史料,以下是某历史研究性学习小组收集到的两枚货币。


    材料二 甲、乙、丙三同学研究了这两枚货币后,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甲:20世纪初的中国,已经出现了民主政治的曙光。
    乙:很可惜,民主与近代中国擦肩而过。
    丙:其实,事情没这么简单。在当时,民主梦想的破灭是必然的。
    材料三 “政治民主化”是指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政治的形式和内容从非民主走向民主,特别是从专制走向民主的过程。

    ——摘自百度百科


    (1)结合材料一所反映的历史信息,谈谈应如何理解甲、乙的说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就丙的说法,谈谈你的认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三人就讨论的问题准备以“20世纪中国的政治民主化进程”为主题写一篇论文,请你代他们写一篇内容提要。要求:①必须包括以下词语:南京临时政府、北洋军阀政府、南京国民政府、中国共产党;②紧扣主题,史实准确,史论结合;③条理清晰,合乎逻辑;④字数在150宇左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题信息:2011年山东省月考题历史材料题难度极难 来源:李晶
  • 本题答案
    查看答案
本试题 “19世纪中叶以来,中国的政治民主化在曲折中前进。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 货币是研究历史的重要史料,以下是某历史研究性学习小组收集到的两枚货币。材料...” 主要考查您对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辛亥革命的失败和历史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列强对辛亥革命的干涉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您可以点击下面的选项卡查看详细档案。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辛亥革命的失败和历史意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列强对辛亥革命的干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含义:

又名《民元约法》,是在中华民国成立后,孙中山与革命党人为了限制袁世凯的权力,由当时位于南京的临时参议院所制定的具有“宪法”性的文件,在1912年3月8日由临时参议院通过,3月11日公布实施。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中国近代民主化进程中的重要地位:

(1)主权在民的思想,台定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2)公民享有民主权利,体现了新生政权对“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等启蒙思想基本原则的尊重和实践。
(3)确立了共权分立的政洽体制,从而保证了资产阶级民主;参议院可以选举、弹劫总统,最高法院可以
审判被弹幼的总统,国务员可以凭借责任制内阁牵制总统,体现了资产阶级力图通过法律形式防止袁世凯专制独裁,维护民主共和的愿望与要求。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

(一)背景:
1、理论来源:法国的启蒙思想;
2、现实依据:美国1787年宪法;
3、时代背景:南京临时政府的建立、《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颁布、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

(二)革命性、民主性的体现:
《临时约法》否定了封建专制,是为了约束袁世凯,保障民主共和制度,具有现实针对性;约法明确体现了“主权在民”的原则,促使民主共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三)进步意义:
1、在政治上,它不仅宣判了清王朝封建专制统治的死刑,而且以根本法的形式废除了中国延续两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立起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
2、在思想上,使民主共和的思想深入人心,树立帝制非法、民主共和合法的观念;
3、经济上,确认资本主义关系为合法,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4、文化上,知识分子利用《临时约法》规定的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纷纷组织党团和创办报刊,大量介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新文化运动创造了条件;
5、在对外上,强调中国是一个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启发爱国主义的民族感情,防止帝国主义侵略;
6、在国际上,在二十世纪初年的亚洲各国当中,是一部最民主、最有影响的资产阶级民权宪章。

(四)局限性:
《临时约法》具有中华民国临时宪法的性质,在宪法实施以前,它具有与宪法相等的效力。《临时约法》是中国近代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的文献,主流上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意志,代表了资产阶级利益,带有革命性和民主性。但是没有规定反帝、反封建的民主纲领,也没有具体涉及关系到“民生”的土地问题,带有很大的阶级局限性,在某些地方甚至是孙中山先生旧三民主义的倒退。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节录):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共七章五十六条。
第一章“总纲”,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二章“人民”,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得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人民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
第三章“参议院”,规定:“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以国会成立之日解散,其职权由国会行之”。
第四章“临时大总统副总统”,规定,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代表全国,接受外国之大使、公使”;“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
第五章“国务员”,规定:“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受参议院弹劾后,临时大总统应免其职,但得交参议院复议一次”。
第六章“法院”,规定:“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第七章“附则”,规定:“中华民国之宪法,由国会制定,宪法未施行以前,本约法之效力,与宪法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文化分析及相关具体问题:

近年来,一些学者从法律文化的角度重新反思《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命运及其对后世的影响,并且对于《临时约法》涉及的一些具体问题也作了进一步的探讨。陈晓枫在《的文化透视》(载于《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6期)一文中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因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而倍受推崇,是我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然而《临时约法》的制定者并未充分考虑到中国当时的实际,使之成为一纸空文,但从宪法文化上看,《临时约法》的命运反映的是更广阔的文化传统对于“大典”和“朝纲”的处理法则。作者分析了宪法文化的“突变”与继承问题以及法律工具主义与大典为置律的文化传统之后,进一步分析了《临时约法》的宪法文化,指出:
(1)《临时约法》是根据当时条件下交出政权的急迫需要,违反关于政体设计的理性分析,将政治制度设计为责任内阁制,在法律价值的追求上,表现出工具主义的趋向,使宪法成为从事某种政权追求的工具。这就违反了人民主权、代议民主的宪法本意,表现了中国法律文化中将法作为某种制胜利器的传统特征。而且《临时约法》表现出在争取权力焦点问题上的过分关注,而将其余做轻率处理的态度,对北洋政府视宪法为儿戏起到不良先例作用;
(2)《临时约法》反映了较为浓重的人治色彩。因人立法,法随人变,虽然用意在于保护革命成果,但在资产阶级共和政权建立之初首开人的意志高于法的意志之风,深刻显现了在近代宪政的词语下,向法文化传统认同的倾向;
(3)《临时约法》也同样具有传统政治文化中权力归诸一元的价值追求。作者认为孙中山先生本人在权力结构问题上是始终如一的一元权力追求者。
(4)法律工具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当它一旦于执法者不相切合时,容易被搁置,成为具文。《临时约法》的制定者对于《临时约法》的工具主义的利用,最终使其作为工具,终成空文。


 辛亥革命的性质:

是一次伟大的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辛亥革命的失败:

1、主观原因: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
资产阶级革命派始终没有一个彻底的反帝纲领。没有提出反对中华民族的主要敌人帝国主义。
资产阶级革命派始终没有一个彻底的反封建纲领。没有彻底否定封建土地所有制,资产阶级革命没有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因此得不到农民的支持。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没有农民的支持就无法战胜强大的敌人。
资产阶级革命派始终没有建立起自己的武装力量。在辛亥革命中,资产阶级革命派发动的武装斗争都是短期的。
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政党也是松散的。同盟会建立后缺乏严密的组织和纪律,武昌起义爆发前实际上已名存实亡,没有一个坚强的革命政党,就不能使革命者紧密地团结起来形成坚强的战斗力。
2、客现原因:中外反动势力过于强大。


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

(1)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起资产阶级共和国,使人民获得了一些民主和自由的权利,从此,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
(2)沉重打击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从此他们再也无力在中国建立起比较稳定的统治秩序。
(3)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4)对近代亚洲各国被压迫民族的解放运动产生了比较广泛的影响。

局限:

由于资产阶级的软弱性与妥协性,辛亥革命并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任务,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教训:

①必须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
②必须有一个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纲领
③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里,走资本主义道路是行不通的
④资产阶级共和国的道路在中国行不通;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由于具有软弱性和妥协性,他们不能领导中国民主革命取得彻底胜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5492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新中国的第一部正式宪法。宪法确立了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府组织原则,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制定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方针政策,并将过渡时期总路线写人宪法中。

1954年宪法共有106条,分为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旗、国徽和首都等四章。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的意义:

1954年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行的第一部宪法,它制定于中国共产党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并领导人民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进行工业化建设的过程中(而不是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之后),明确规定“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从而确立了我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向和途径。因此说这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54年宪法记载了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胜利结果,其意义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它是在自下而上、经过普选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础上,并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它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利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与宪法的颁行,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正式建立起来。宪法同时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3、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成为人民权利的大宪章。
4、它确立了我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向和途径,为向社会主义过渡提供了法律保障。1954年宪法确立了新中国政治体制的基本架构,在我国政治建设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袁世凯篡夺革命胜利果实: 

1、原因条件: 
(1)客观原因:辛亥革命以后的国际国内形势,呼唤一个强有力的人物来收拾局面。
(2)主观原因:
①袁世凯:掌握军政大权。
②帝国主义:扶植新的代理人。
③南京临时政府:革命派涣散、成分复杂,缺乏经验和思想准备;立宪党人和旧官僚支持袁世凯;财政困难是直接原因。
2、步骤: 
(1)“逼宫”: 1912.2.12,溥仪退位 
(2)孙中山辞职 
(3)制造兵变 
(4)北京就职:1912、3 、10 
3、结果:辛亥革命失败了。
(1)革命果实被袁世凯窃取;
(2)未完成反帝反封建任务;
(3)未改变社会性质。


列强对辛亥革命的干涉:


扶植新的代理人:

武昌起义爆发以后,帝国主义各国立即调集军队,准备干涉中国革命。聚集在武汉江面上的外国军舰达20艘。革命力量在全国的迅猛发展,使帝国主义看到,公开的武装干涉难以达到阻止革命的目的,于是就在“严守中立”的伪装下,积极扶植新的代理人作为他们统治中国的工具。更为主要的是,武昌起义以后不久,清朝统治迅速土崩瓦解,清朝统治者在中华大地上已普遍失去了信任。用少数的外国军队来扑灭这场革命火焰,很可能使这场革命发展成为比义和团运动广泛得多的反对外国侵略的斗争。因而帝国主义列强就在“严守中立”的伪装下,阴谋采取政治干涉的方式,积极扶植新的代理人作为他们统治中国的工具。于是他们选择了既有实力、又和他们早有合作关系的袁世凯。这时,清皇朝也把袁世凯看做唯一能够指靠的救星。这样,在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支持下,袁世凯从一个已被朝廷勒令养病的失势官员在1911年11月复出,一跃而成为清政府内阁总理大臣,掌握了清朝的全部统治大权。一个美国人说:”他(指袁世凯)立即成为这个帝国的事实上的独裁者。对于他重新当政,外国人公开地表示欣慰。清政府很快任命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组织新内阁。袁世凯掌握了清朝的全部统治大权。    
 袁世凯在帝国主义的支持下,一方面对革命党人进行武力镇压,一方面又迫使清政府接受议和。湖北军政府中的立宪派和旧官僚竭力主张同袁世凯妥协,革命党人也同意停战议和。南方革命军的代表伍廷芳和北京政府的代表唐绍仪,在上海英租界正式举行和平谈判。     
革命的基本问题是政权问题。资产阶级革命派长期斗争梦寐以求的就是推翻清朝的腐朽统治,建立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武昌起义和全国响应的胜利,为这个共和国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对辛亥革命结局问题的不同认识:

关于辛亥革命的结局,通常的观点认为,它既胜利,又失败。言其胜利,主要是鉴于它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建立了中华民国;言其失败,主要是因为革命胜利果实未能保持和巩固,南京临时政府昙花一现,政权最终落于袁世凯等军阀之手,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任务没有完成,中国依然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可见,言其胜利和失败,是就不同的意义和层次目标来说。
有的学者对上述观点提出异议,认为“既胜利又失败”的表达似有自相矛盾之嫌。衡量辛亥革命的成败得失,应该主要从革命者所应抱负和所能负担的两项基本任务,即推翻清王朝的民族革命和建立民权政治的政治革命所完成的情况去考察:就推翻清王朝而言,辛亥革命无疑是胜利了,就建立民主立宪政体来说,尽管不能说取得彻底胜利,但也不能说它的结局就意味着失败。(郭世佑:《晚清政治革命新论》,湖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531页。)有的论者更明确提出,辛亥革命作为近代中国一次有广泛群众参加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它已经成功地完成了它应该完成的历史使命,取得了巨大的胜利,它有终结,但不是失败;辛亥革命虽然未能改变中国的社会性质和人民的境遇,但为中国进步打开了闸门,使反动统治秩序再也无法稳定下来。(徐梁伯:《辛亥革命“失败说”献疑》,《社会科学战线》1996年第2期。)


发现相似题
与“19世纪中叶以来,中国的政治民主化在曲折中前进。阅读材料,...”考查相似的试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