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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六年级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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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5,,+3,-3,0,-,32,-1.2这些数据中,自然数有(    ),小数有(    ),正数有(    ),负数有(     ),分数有(    )。其中最小的数是(   ),最大的数是(   )。
    本题信息:2012年同步题数学填空题难度一般 来源:张思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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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在1.5,,+3,-3,0,-,32,-1.2这些数据中,自然数有( ),小数有( ),正数有( ),负数有( ),分数有( )。其中最小的数是( ),最大的数是( )。” 主要考查您对

分数的认识及意义

小数的产生及意义

自然数,整数

认识正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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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的认识:
1、单位“1”


2、分数
把单位“1”平均分成若干份,表示这样一份或者几份的数叫做分数。
如:

一堆糖,平均分成2份,每份是这堆糖的
一堆糖,平均分成3份,2份是这堆糖的
一堆糖,平均分成4份,3份是这堆糖的
一堆糖,平均分成6份,5份是这堆糖的

3、分数单位:表示其中一份的数就是分数单位。如的分数单位是




分数的意义:
把一个物体或一个计量单位平均分成若干份,这样的一份或几份可用分数表示。在分数里,中间的横线叫做分数线;分数线下面的数叫做分母,表示把单位“1”平均分成多少份;分数线上面的数叫做分子,表示有这样的多少份。
小数的产生:
在实际测量和计算时,往往不能正好得到整数的结果,这时常用小数来表示。由于日常生活和生产的需要,从而产生了小数。
小数位间的进率:
小数点右边第一位叫十分位,计数单位是十分之一(0.1),第二位叫百分位,计数单位是百分之一(0.01)……小数部分最大的计数单位是十分之一,没有最小的计数单位。

0.10.010.001…
小数的意义:
1、分母是10、100、1000…的分数,可以用小数表示。这就是小数的意义。
      把1米看成一个整体,把一个整体平均分成10份、100份、1000份…这样的一份或几份可以用分母是10、100、1000…的分数来表示,也就可以用小数来表示。
我们可以理解:
一位小数:表示把一个整体平均分成10份,取了其中的一份或几份。
二位小数:表示把一个整体平均分成100份,取了其中的一份或几份。
三位小数:表示把一个整体平均分成1000份,取了其中的一份或几份。
如:0.36表示把整体“1”平均分成(100)份,取其中的(36)份。

自然数:
表示物体个数的0,1,2,3,4,……叫做自然数。
0也是自然数,最小的自然数是0,没有最大的自然数,自然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整数:
像-3,-2,-1,0,1,2,3,…这样的数是整数。(整数是表示物体个数的数,0表示有0个物体)整数是人类能够掌握的最基本的数学工具。整数的全体构成整数集,整数集合是一个数环。
在整数系中,自然数为0和正整数的统称,称0为零,称-1、-2、-3、…、-n、… (n为整数)为负整数。正整数、零与负整数构成整数系。
一个给定的整数n可以是负数,非负数,零(n=0)或正数。

自然数的分类:
按是否是偶数分:
可分为奇数和偶数。
1、奇数:不能被2整除的数叫奇数。
2、偶数:能被2整除的数叫偶数。也就是说,除了奇数,就是偶数
注:0是偶数。(2002年国际数学协会规定,零为偶数.我国2004年也规定零为偶数。偶数可以被2整除,0照样可以,只不过得数依然是0而已)。

按因数个数分:
可分为质数、合数、1和0。
1、质 数:只有1和它本身这两个因数的自然数叫做质数。也称作素数。
2、合 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其它的因数的自然数叫做合数。
3、1:只有1个因数。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4、当然0不能计算因数,和1一样,也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备注:这里是因数不是约数。

整数分类:
以0为界限,将整数分为三大类
1.正整数,即大于0的整数如,1,2,3······直到n。
2.0 ,既不是正整数,也不是负整数,它是介于正整数和负整数的数。
3.负整数,即小于0的整数如,-1,-2,-3······直到-n。
注:现中学数学教材中规定:零和正整数为自然数。
整数也可分为奇数和偶数两类。


整数奇偶性:
①奇数±奇数=偶数,偶数±偶数=偶数,奇数±偶数=奇数,偶数×偶数=偶数,奇数×偶数=偶数,奇数×奇数=奇数;
即任意多个偶数的和、差、积仍为偶数,奇数个奇数的和、差为偶数,偶数个奇数的和、差为奇数;
②奇数的平方都可以表示成(8m+1)的形式,偶数的平方可以表示为8m或(8m+4)的形式;
③若有限个整数之积为奇数,则其中每个整数都是奇数;
若有限个整数之积为偶数,则这些整数中至少有一个是偶数;
两个整数的和与差具有相同的奇偶性;偶数的平方根若是整数,它必为偶数。

自然数性质:
①对自然数可以定义加法和乘法。其中,加法运算“+”定义为:
a + 0 = a;
a + S(x) = S(a +x), 其中,S(x)表示x的后继者。
如果我们将S(0)定义为符号“1”,那么b + 1 = b + S(0) = S( b + 0 ) = S(b),即“+1”运算可求得任意自然数的后继者。
同理,乘法运算“×”定义为:
a × 0 = 0;
a × S(b) = a × b + a
自然数的减法和除法可以由类似加法和乘法的逆的方式定义。
②有序性:
自然数的有序性是指,自然数可以从0开始,不重复也不遗漏地排成一个数列:0,1,2,3,…这个数列叫自然数列。
一个集合的元素如果能与自然数列或者自然数列的一部分建立一一对应,我们就说这个集合是可数的,否则就说它是不可数的。
③无限性:
自然数集是一个无穷集合,自然数列可以无止境地写下去。


自然数的分类图:

关于0
0的争议:
对于“0”,它是否包括在自然数之内存在争议,有人认为自然数为正整数,即从1开始算起;而也有人认为自然数为非负整数,即从0开始算起。到21世纪关于这个问题也尚无一致意见。
我国传统的教科书所说的自然数都是指正整数,0不是自然数。在国外,有些国家的教科书是把0也算作自然数的。这本是一种人为的规定,我国为了推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国际标准,定义自然数集包含元素0,也是为了早日和国际接轨。
现行九年义务教育教科书和高级中学教科书(试验修订本)都把非负整数集叫做自然数集,记作N,而正整数集记作N+或N*。这就一改以往0不是自然数的说法,明确指出0也是自然数集的一个元素。0同时也是有理数,也是非负数和非正数。

0的来由:
0是极为重要的数字,0的发现被称为人类伟大的发现之一。0在我国古代叫做金元数字,(意即极为珍贵的数字)。0这个数据说是由印度人在约公元5世纪时发明,在1202年时,一个商人写了一本算盘之书,在东方中由于数学是以运算为主(西方当时以几何并在开头写了“印度人的9个数字,加上阿拉伯人发明的0符号便可以写出所有数字……”。由于一些原因,在初引入0这个符号到西方时,曾经引起西方人的困惑, 因当时西方认为所有数都是正数,而且0这个数字会使很多算式、逻辑不能成立(如除以0),甚至认为是魔鬼数字,而被禁用。直至约公元15,16世纪0和负数才逐渐给西方人所认同,才使西方数学有快速发展。  0的另一个历史:0的发现始于印度。公元左右,印度最古老的文献《吠陀》已有“0”这个符号的应用,当时的0在印度表示无(空)的位置。约在6世纪初,印度开始使用命位记数法。7世纪初印度大数学家葛拉夫.玛格蒲达首先说明了0的0是0,任何数加上0或减去0得任何数。遗憾的是,他并没有提到以命位记数法来进行计算的实例。也有的学者认为,0的概念之所以在印度产生并得以发展,是因为印度佛教中存在着“绝对无”这一哲学思想。公元733年,印度一位天文学家在访问现伊拉克首都巴格达期间,将印度的这种记数法介绍给了阿拉伯人,因为这种方法简便易行,不久就取代了在此之前的阿拉伯数字。这套记数法后来又传入西欧。

0的性质:
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而是正数和负数之间的一个数。当某个数X大于0(即X>0)时,称为正数;反之,当X小于0(即X<0)时,称为负数;而这个数X等于0时,这个数就是0。
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而是介于-1和+1之间的整数。
0是偶数。
0是最小的完全平方数。
0的相反数是0,即,-0=0。
0的绝对值是其本身,即,∣0∣=0。
0乘任何实数都等于0,除以任何非零实数都等于0,任何实数加上0等于其本身。
0没有倒数和负倒数,一个非0的数除以0在实数范围内无意义。
0的正数次方等于0,0的负数次方无意义,因为0没有倒数。
除0外,任何数的的0次方等于1。
0的0次方是悬而未决的,在某些领域定义为1,某些领域未定义。不定义的理由是以连续性为考量,不定义不连续点。
0不能做对数的底数和真数。
0也不能做除数、分数的分母、比的后项。
0在多位数中起占位作用,如108中的0表示十位上没有,切不可写作18。
0不可作为多位数的最高位。
当0不位于其他数字之前时表示一个有效数字。
0的阶乘等于1。
0始终是直角坐标系的原点。
0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点。
任何数乘0都得0。
0是最小的自然数。


正负数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并且表示在一个情境中成对出现的两个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任何正数前加上负号都等于负数,表示相反意义的数,负数比零小。
正数定义:
比0大的数叫正数。正数前面常有一个符号“+”,通常可以省略不写。
正数有无数个,包括正整数,正分数和正无理数。
正数的几何意义:
在数轴上表示正数的点都在数轴上0的右边。
正数即正实数,它包括正整数、正分数(含正小数)。而正整数只是正数中的一小部分。
而正数不包括0,大于0的才是正数。

负数:
是数学术语,指小于0的实数,如?3。
在数轴线上,负数都在0的左侧,没有最大与最小的负数,所有的负数都比自然数小。 
负数用负号(即相当于减号)“-”标记,如?2,?5.33,?45,?0.6等。去除负数前的负号等于这个负数的绝对数。-2的绝对值为2,-5.33的绝对值为5.33,-45的绝对值为45,-0.6的绝对值为0.6等。
负数是同绝对值正数的相反数。任何正数前加上负号都等于负数。
分数也可做负数,如:-2/5

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零上温度我们用正数表示,零下温度就用负数表示, 
温度计(数轴)中0右边的数是正数,0左边的数是负数。


负数的计算法则:
加法:
负数1+负数2=-|负数1+负数2|=负数
负数+正数=符号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数值取“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的所得值
减法:
负数1-负数2=负数1+|负数2| =负数1加上负数2的相反数,再按负数加正数的方法算
负数-正数=-|正数+负数|=负数异号两数相减,等于其绝对值相加
乘法:
负数1×负数2=|负数1×负数2| =正数
负数×正数=-|正数×负数| =负数
除法:
负数1÷负数2=|负数1÷负数2| =正数
负数÷正数=-|负数÷正数| =负数
总得来说,就是同数相除等于正数,异数相除等于负数。


负数的由来:
      人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各种相反意义的量。比如,在记账时有余有亏;在计算粮仓存米时,有时要记进粮食,有时要记出粮食。为了方便,人们就考虑了相反意义的数来表示。于是人们引入了正负数这个概念,把余钱进粮食记为正,把亏钱、出粮食记为负。可见正负数是生产实践中产生的。
        据史料记载,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就有了正负数的概念,掌握了正负数的运算法则。人们计算的时候用一些小竹棍摆出各种数字来进行计算。比如,356摆成||| ,3056摆成等等。这些小竹棍叫做“算筹”算筹也可以用骨头和象牙来制作。
        中国三国时期的学者刘徽在建立负数的概念上有重大贡献。刘徽首先给出了正负数的定义,他说:“今两算得失相反,要令正负以名之。”意思是说,在计算过程中遇到具有相反意义的量,要用正数和负数来区分它们。
       刘徽第一次给出了正负区分正负数的方法。他说:“正算赤,负算黑;否则以斜正为异”意思是说,用红色的小棍摆出的数表示正数,用黑色的小棍摆出的数表示负数;也可以用斜摆的小棍表示负数,用正摆的小棍表示正数。
       中国古代著名的数学专著《九章算术》(成书于公元一世纪)中,最早提出了正负数加减法的法则:“正负数曰:同名相除,异名相益,正无入负之,负无入正之;其异名相除,同名相益,[2]正无入正之,负无入负之。”这里的“名”就是“号”,“除”就是“减”,“相益”、“相除”就是两数的绝对值“相加”、“相减”,“无”就是“零”。
       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正负数的加减法则是:同符号两数相减,等于其绝对值相减,异号两数相减,等于其绝对值相加。零减正数得负数,零减负数得正数。异号两数相加,等于其绝对值相减,同号两数相加,等于其绝对值相加。零加正数等于正数,零加负数等于负数。”
       这段关于正负数的运算法则的叙述是完全正确的,与现在的法则完全一致!负数的引入是中国数学家杰出的贡献之一。
       用不同颜色的数表示正负数的习惯,一直保留到现在。现在一般用红色表示负数,报纸上登载某国经济上出现赤字,表明支出大于收入,财政上亏了钱。
       负数是正数的相反数。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经常用正数和负数来表示意义相反的两个量。夏天武汉气温高达42°C,你会想到武汉的确象火炉,冬天哈尔滨气温-32°C一个负号让你感到北方冬天的寒冷。
       在现今的中小学教材中,负数的引入,是通过算术运算的方法引入的:只需以一个较小的数减去一个较大的数,便可以得到一个负数。这种引入方法可以在某种特殊的问题情景中给出负数的直观理解。而在古代数学中,负数常常是在代数方程的求解过程中产生的。对古代巴比伦的代数研究发现,巴比伦人在解方程中没有提出负数根的概念,即不用或未能发现负数根的概念。3世纪的希腊学者丢番图的著作中,也只给出了方程的正根。然而,在中国的传统数学中,已较早形成负数和相关的运算法则。
       除《九章算术》定义有关正负运算方法外,东汉末年刘烘(公元206年)、宋代扬辉(1261年)也论及了正负数加减法则,都与九章算术所说的完全一致。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元代朱世杰除了明确给出了正负数同号异号的加减法则外,还给出了关于正负数的乘除法则。他在算法启蒙中,负数在国外得到认识和被承认,较之中国要晚得多。在印度,数学家婆罗摩笈多于公元628年才认识负数可以是二次方程的根。而在欧洲14世纪最有成就的法国数学家丘凯把负数说成是荒谬的数。直到十七世纪荷兰人日拉尔(1629年)才首先认识和使用负数解决几何问题。
       与中国古代数学家不同,西方数学家更多的是研究负数存在的合理性。16、17世纪欧洲大多数数学家不承认负数是数。帕斯卡认为从0减去4是纯粹的胡说。帕斯卡的朋友阿润德提出一个有趣的说法来反对负数,他说(-1):1=1:(-1),那么较小的数与较大的数的比怎么能等于较大的数与较小的数比呢?直到1712年,连莱布尼兹也承认这种说法合理。英国数学家瓦里承认负数,同时认为负数小于零而大于无穷大(1655年)。他对此解释到:因为a>0时,英国著名代数学家德·摩根 在1831年仍认为负数是虚构的。他用以下的例子说明这一点:“父亲56岁,其子29岁。问何时父亲年龄将是儿子的二倍?”他列方程56+x=2(29+x),并解得x=-2。他称此解是荒唐的。当然,欧洲18世纪排斥负数的人已经不多了。随着19世纪整数理论基础的建立,负数在逻辑上的合理性才真正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