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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年级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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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

    ——《管子·任法》(《管子》是春秋时期齐国政治家、思想家管仲及管仲学派的著述总集)


    “制定宪法与拥立德高望重者为王的理由是相同的。因为人们始终在求索的就是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因为凡是权利,就应当人人共享,否则就不能算是权利。如果人们能够通过某个公正善良者之手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就心满意足了;但是他们要是没有这样的好运,那就只好制定法律,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

    ——(古罗马)西塞罗《论责任》


    (1)依据材料一,比较《管子》和西塞罗在法的问题上的认识有何不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二 “无论国家采取什么形式,统治者应该以正式公布的和被接受的法律,而不是以临时的命令和未定的决议来进行统治。”“政府的权力不可能是无限的,它不可存在一个人手中;立法权和执行权该由不同的人员行使,法官应该独立”“而且行政受法律的约束”“处在政府之下的人们的自由应有长期有效的规则作为生活准绳,这种规则为社会的一切成员所共同遵守”。

    ——(英国)洛克《政府论》


    (2)依据材料二,概括洛克思想的基本观点。他的观点对当时社会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三 “……不问为专制国为立宪国,其(法治)为用,举无以异也。而首揭此(法治)精神,薪尽火传以适于今者,则管子也。”

    ——梁启超《管子评传》


    “立法权如果操于一人,必立有利于一人的专制之法;立法权如果操于众人,则所立之法必然是有利于众人的民主之律。”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


    (3)根据材料三,概括梁启超的主要观点,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此有何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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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题信息:2012年专项题历史材料题难度较难 来源: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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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 “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管子·任法》(《管子》是春秋时期齐国政治家...” 主要考查您对

从习惯法到成文法(《十二铜表法》)

罗马法的发展与完善

“百家争鸣”局面的出现

洛克的权力分立思想

康有为和梁启超的民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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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

公元前452—451年,在平民保民官的强烈要求和平民的努力下,古罗马编订出十个法表,镌刻在十块青铜板上,公布于罗马广场。但他主要由贵族编制并为贵族利益服务,引起平民不满。公元前450年,又增两表,这就是著名的《十二铜表法》。


十二铜表法:

(1)背景:
①从罗马建城到共和国建立之初,罗马人主要依靠祖辈传承下来的习惯法来调整社会关系。
②贵族垄断了立法权并随意曲解法律以欺压民众,广大平民极力要求制定成文法来保障自身的权益。
③迫于平民的强大压力,元老院成立立法委员会,于公元前449年颁布了《十二铜表法》(罗马第一部成文法,是罗马人最早的习惯法汇编)。
(2)内容及特点:
①内容:涉及法律诉讼的程序、债务、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宗教以及犯罪和刑罚等方面。
②特点:它是以往罗马习惯法的汇编,其中掺杂着原始、落后的古老习俗,保留了某些维护贵族特权的不合理法规。
(3)评价:
①作为罗马第一部有章可循的成文法,它限制了贵族的专横,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平民的利益。
②《十二铜表法》是罗马成文法发展史的起点。


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习惯法:
时间:公元前509年至公元前5世纪中期;
局限: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贵族随意解释法律,保护自己利益,损害平民利益
早期贵族垄断着立法和司法大权。当时罗马只有习惯法,法律与习惯之间没有明显界限。 
2、成文法的诞生:
时间:公元前5世纪中期
原因:由于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
标志:《十二铜表法》的颁布
特点:内容广泛,条文明晰
作用与意义:
①这是罗马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法典,是罗马法的渊源,也是罗马的基本法
②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特权,保护了平民的利益,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
局限:保留了一些野蛮的习惯法

公民法:

罗马共和国时期,罗马法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适用范围主要限于罗马公民,所以被称为公民法。在公民法下,罗马公民受到法律保护,并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

罗马与罗马法的来历:

1、罗马是古希腊文明的正统继承者和西方古典文明新的开拓者。罗马崛起于亚平宁半岛的台伯河畔,以蕞尔小邦征服意大利,最后建立了雄霸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
2、罗马人以灵活务实的态度逐步摸索出一整套治理国家的经验,制定出古代世界最为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为丰富和发展西方古代政治文明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罗马法:

罗马法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罗马法坚持两大准则:保护私有财产;提倡法律面前公民人人平等。

万民法产生的背景:

①公元前3世纪早期,罗马征服并统一了意大利半岛,然后向地中海地区扩张。
②罗马帝国建立至1世纪后期,罗马帝国已经建立三十多个海外行省,控制欧、亚、非三大洲的广阔疆域,统治了许多不同的民族。
③在征服过程中,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显现出来。仅适用于罗马内部的公民法己无法应对这些新变化。

万民法的诞生:

①罗马帝国的皇帝高度重视法律的制定,把法政大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②法学家也积极立法,进行法律解释,以充实罗马法律。
③为巩固统治,帝国对上层阶级大量授予公民权,对无罗马公民权的外邦人给以适当的司法保障。
④3世纪,帝国境内自由民内部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不复存在,万民法成为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公民法与万民法的区别:使用范围不同)
⑤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组织法学家,把历代的罗马法加以以系统化和法典化,汇编成《民法大全》,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对罗马法的整体和构成部分的认识:

(1)罗马法是一系列法律的总称,而不是某一部法律的名称。
(2)《十二铜表法》的制定,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
(3)万民法与公民法的关系是相互补充的,而不是相互对立的。

罗马法的本质及影响:

(1)罗马法的实质:维护罗马统治者的利益,保护除奴隶以外的自由民的权利,是奴隶制的法制体系。恩格斯说:“罗马法是第一个世界性的法律”,是“充分预料到现代私有制的法律”。
(2)世界性的法律影响:近代欧洲都以罗马法为基础,制定了本国的法律制度,如《德国民法典》、《拿破仑法典》等都以罗马法为法律蓝本。现在世上许多国家的陪审制度、律师制度、诉讼原则都渊源于罗马法。世上公认的法学理论、法制民主原则也均发端于罗马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成了法治建设永恒的价值观了。

罗马公民法特点:

①对象上,专门适用于罗马公民。
②程序上,注重形式,程序繁琐,缺乏灵活与变通。
③内容上,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涉及个人财产关系等问题的私法规范不够完善。(公民法:适用罗马公民;呆板;侧重公法)

罗马万民法特点:

①对象上,适用于罗马境内各族人民即罗马人和外邦人。
②程序上,简洁灵活且实用有效,侧重私法。
③内容上,注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
④核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罗马法三个构成部分的关系:

罗马法在其发展史上达到鼎盛阶段是在元首制时期,主要体现在公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的确立。
公民法基本上是罗马及其公民的法律。
万民法是对公民法的补充,因为它对帝国的外来居民特别适用。
罗马法最重要的分支是自然法,它不是司法实践的产物,而是哲学的产物;自然法概念的发展,标志着罗马法律的成熟。

法律 时间 背景 适用范围 评价
《十二铜表法》 公元前5世纪中期 习惯法不能维护平民利益 罗马各个阶层罗 马第一部成文法,限制了贵族的专横,打破了他们对法律知识的垄断,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平民利益。该法是罗马成文法发展史的起点。
公民法 公元前509年—公元前3世纪中叶 罗马共和国建立,需要调节公民之间的利益关系。 罗马公民 罗马公民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
万民法 3世纪 在罗马帝国形成过程中,各种新的社会矛盾凸显 帝国统治下的一切自由民 有效地调节了罗马社会发展中的新矛盾,有利于帝国的发展和长治久安。
民法大全 公元6世纪  它是历代罗马法系统化和法典化,标志着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

罗马法的演变发展过程:

①从习惯法到成文法:公元前5世纪中期,由贵族组成的十人委员会制定的法律,镌刻于十二块铜表上,称为《十二铜表法》,它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特权,保护了平民利益。
②从公民法到万民法。公元前3世纪中期之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被成为公民法。它具有明显的狭隘性。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演变成为适应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称为“万民法”。
③从零散到形成完整体系,查士丁尼一世在位时,成立专门的委员会编纂罗马法,形成了法律汇编,统称《民法大全》。它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

罗马法影响:

(1)对罗马的影响:
①积极方面
政治上:维护皇帝和元老院的权力,实际上是维护奴隶制度,理论上承认公民的平等权利,巩固帝国的统治基础;
经济上:保护私有财产;对各种契约均有较详细的规定,稳固了帝国的经济基础。
②局限性
罗马法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奴隶被当作私人的财产,没有任何权利,不能体现真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与现代的法制有明显的不同,不可避免地带有阶级和时代的局限性。保护奴隶制度,维护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和压迫;妇女权利受限。
(2)对世界的影响:
①为近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民权理论提供了思想渊源,为资产阶级战胜封建势力提供了理论武器。
②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巩固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③为近代欧洲大陆国家立法提供了范本。

罗马法影响深远的原因:

①统治范围广,传播远                 
②比较完善,系统性,逻辑性强,法理精深               
③有一些人类共同准则                 
④商品经济的发展,使之不断修正                  
⑤其发达是罗马统治者尊重法学,尊重法学家的结果


罗马法的形成概况:


百家争鸣:

“百家争鸣”是指春秋战国时期知识分子中不同学派的涌现及各流派争芳斗艳的局面。所谓“百家”,是泛指,意为数量多。《汉书?艺文志》上主要分为儒家、墨家、道家、法家、阴阳家、杂家、名家、纵横家、兵家、小说家等十家。
所谓“百家”,是泛指,意为数量多。《汉书·艺文志》上主要分为儒家、墨家、道家、法家、阴阳家、杂家、名家、纵横家、兵家、小说家等十家。
所谓“争鸣”,是指当时代表各阶级阶层,各派政治力量的学者或思想家,都希望按照本阶级(层)或本集团的利益和要求,对宇宙对社会对万事万物做出解释。于是,他们著书立说,广收门徒,高谈阔论,互相辩难,争相发表自己的见解。


“百家争鸣”局面的出现:

1、原因:
①根本原因: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处于大变革时代。 
②经济上:井田制崩溃,封建经济正在形成。 
③政治上:分封制瓦解,新兴封建阶级正在形成。 
④文化上:礼贤下士,学在民间兴起,学术逐渐下移。 
⑤直接原因:不同阶级代表著书立说,形成“争鸣”局面。
2、流派和主要代表:
春秋战国时期,最主要的思想流派有道家、儒家、墨家和法家。
3、意义:
①“百家争鸣”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
②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体系的基础。
4、影响:
“百家争鸣”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对当时和后来社会历史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百家争鸣”局面出现的社会原因:

“百家争鸣”局面的出现,并非偶然,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社会大变动的时期,社会经历着深刻的变革。这场变革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
经济上,井田制瓦解。在这以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土地全归周王室所有,这时出现了土地私有。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开始按田亩收税,土地由国有向私有转变,原有的经济秩序遭到很大破坏。
政治上,王室衰微,诸侯争霸。原来的周天子统一号令天下,但这时原来受周天子所封的诸侯现在成了许多各自为政的国家,互相兼并、争霸,大国凭借实力争得盟主地位,“挟天子以令诸侯”。诸侯国内部也出现兼并、夺权的现象。
文化上,经济政治的变动造成文化下移。学校原来设在官府,文献典籍和学习工具也为官府所垄断,这就是所谓的“学在官府”。春秋战国以后,随着王室衰微,政局变化,官学败坏,原来掌管文化的官员许多都流散到民间。其中,一些人开始把自己掌握的知识传授给别人,出现了私学。由于私学的兴起,文化下移,逐渐形成了“士”阶层,并开始成为社会上一支重要的力量。



洛克的权力分立思想:

1.产生背景:英国经过长达半个世纪的动荡,最终实现了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之间的政治妥协。
2.目的:为1688年的“光荣革命”,也为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进行了最有力的辩护。
3.主要主张:
(1)社会契约学说:人民通过社会契约组成政治社会和政府,其目的是保护人们生来就有的各种自然权利;如果国王或政府违背了人民意志,人民就有权使用武力推翻其统治。
(2)主张实行君主立宪制:在议会集体意志约束下的君主政体,是当今社会契约的最完美体现,因而应当实行君主立宪制度。
(3)提出分权学说:国家存在着三种权力,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最高权力为立法权,属于议会,行政权属于国王,对外权涉及和平与战争、外交与结盟,也为国王所行使。
4.意义:
(1)作为资产阶级分权与制衡学说的创始人,洛克的民主思想是17世纪英国革命的产物。
(2)其分权理论后来经过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的改造,发展成为立法、司法、行政三权相对独立、彼此制约的政治理论,对18世纪美国革命和法国大革命产生了重要影响。



康有为和梁启超的思想比较:

1、共同点:都是属于资产阶级维新派,都主张学习西方政治制度,反对君主专制,主张君主立宪制。
2、特色:康有为把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同西方政治学说相结合来宣传变法;梁启超的思想更加激进,特别是民权思想更为突出。
3、评价;积极:都主张资产阶级君主立宪,相对于封建军长专制,具一定民主性。       
4、局限:主张保留君主,是政治改良,与民主共和有明显区别。


康有为的民主思想:

1、背景:
(1)康有为出游香港,亲身体验资本主义文明的先进性。
(2)康有为热心研究西学,探索改造中国之道。 
(3)外国侵略和洋务运动使西方学说进一步在中国传播。
(4)中国民族资本主义有了一定发展。 
2、康有为的民主思想:君主立宪制。
(1)理论基础:90年代初期——“托古改制” 
①著作一:《新学伪经考》:
内容:考证古文经是伪造的,否定了古文经的权威性。 
目的:动摇了封建统治的思想基础——“恪守祖训”的传统。 
②著作二:《孔子改制考》: 
内容:
A、孔子是托古改制,主张变革的先师。 
B、“通三统”理论:说夏商周分别代表一个“统”,文物制度各不相同。每逢新朝取代旧朝,制度都要有所损益。用“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来论证维新变革的必要。 
C、用西方学说改造“张三世”理论。“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君主专制、君主立宪、民主共和。
目的:用孔子和今文经来论述维新变法的合理性。 
(2)具体表现:公车上书后——实行君主立宪制: 
建立方式——仿效日本,自上而下的变法 
主要内容——设议院、定宪法、开国会、三权分立 
性质——资产阶级改良派掌权 
(3)思想变化:维新变法前——建立制度局: 
性质——全国变法机构,有民主成分 
说明——康有为思想的保守性 
3、康有为思想的特点:
把西方政治制度与中国传统儒家思想相结合。在后来政治实践中表现出一定的保守性。

梁启超的民主思想: 

1、民主思想:
(1)维新运动时期——君主立宪思想;民权思想;教育改革。将批判专制—民权思想—发展学校教育相结合,(张扬民权和封建专制紧密结合起来,伸民权与广民智联系起来) 
(2)维新运动后——一度更趋进步:一度倾向革命 
2、梁启超思想的特点:
阐述思想更激进,民权思想更突出;
维新运动后其思想更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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