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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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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23×(-5)-(-3)÷
    3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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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计算:23×(-5)-(-3)÷3128.” 主要考查您对

有理数减法

有理数乘法

有理数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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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数的减法:
已知两个有理数加数的和与其中的一个加数,求另一个加数的运算,叫做有理数的减法,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
有理数的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a-b=a+(-b)。
两变:减法运算变加法运算,减数变成它的相反数。
一不变:被减数不变。可以表示成: a-b=a+(-b)。

计算步骤:
(1)把减法变为加法;
(2)按加法法则进行。

有理数减法点拨:
1.引进负数之后,对于任意两个有理数都可以求出其差,不存在“不够减”的问题,并有如下结论:
大数减小数,差为正数;
小数减大数,差为负数;
某数减去零,差为某数;
零减去某数,差为某数的相反数;
相等两数相减,差为零。

2.在减法转化为加法时,减数必须同时变成其相反数,即“同时改变两个符号”。


有理数乘法定义:
求两个有理数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有理数的乘法。
有理数乘法的法则:
(1)同号两数相乘,取正号,并把绝对值相乘;
(2)异号两数相乘,取负号,并把绝对值相乘;
(3)任何数与0相乘都得0。
几个不等于0的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有奇数个时,积为负;当负因数有偶数个时,积为正。

有理数乘法的运算律:
(1)交换律:ab=ba;
(2)结合律:(ab)c=a(bc);
(3)分配律:a(b+c)=ab+ac。
记住乘法符号法则:
1.几个不为0的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积的符号为负;相反,当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的符号为正。
2.几个数相乘,只要有一个数为0,积就是0。

乘法法则的推广:
1.几个不等于零的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有奇数个时,积为负;当负因数有偶数个时,积为正;
2.几个数相乘,有一个因数为零,积就为零;
3.几个不等于零的数相乘,首先确定积的符号,然后把绝对值相乘。

有理数乘法的注意:
1.乘法是指求几个相同加数的和的简便算法,引入负数后,乘法的意义没有改变;
2.有理数乘法与有理数加法的运算步骤一样:确定符号、确定绝对值;
3.掌握乘法法则的关键是会确定积的符号:“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切勿与有理数加法的符号法则混淆。
有理数除法定义:
已知两个因数的积与其中一个因数,求另一个因数的运算叫做有理数的除法。

有理数的除法法则:
(1)除以一个数,等于乘上这个数的倒数;
(2)两个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
(3)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等于0。


有理数除法注意:
①0不能做除数;
②有理数的除法和乘法是互逆运算;
③在做除法运算时,根据同号得正,异号的负的法则先确定符号,在把绝对值相除,若在算式中有带分数,一般化成假分数进行计算,若不能整除,则除法运算都转化为乘法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