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初中一年级数学

首页
  • 单选题
    下列算式中:(1)0-(-3)=-3;(2)(-2)×|-3|=﹣6;(3)5÷×5=5;(4)23=6,正确的个数有
    [     ]

    A.4个
    B.3个
    C.2个
    D.1个
    本题信息:2009年月考题数学单选题难度一般 来源:尹占江
  • 本题答案
    查看答案
本试题 “下列算式中:(1)0-(-3)=-3;(2)(-2)×|-3|=﹣6;(3)5÷×5=5;(4)23=6,正确的个数有[ ]A.4个B.3个C.2个D.1个” 主要考查您对

有理数减法

有理数乘法

有理数的乘除混合运算

有理数的乘方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您可以点击下面的选项卡查看详细档案。
  • 有理数减法
  • 有理数乘法
  • 有理数的乘除混合运算
  • 有理数的乘方
有理数的减法:
已知两个有理数加数的和与其中的一个加数,求另一个加数的运算,叫做有理数的减法,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
有理数的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a-b=a+(-b)。
两变:减法运算变加法运算,减数变成它的相反数。
一不变:被减数不变。可以表示成: a-b=a+(-b)。

计算步骤:
(1)把减法变为加法;
(2)按加法法则进行。

有理数减法点拨:
1.引进负数之后,对于任意两个有理数都可以求出其差,不存在“不够减”的问题,并有如下结论:
大数减小数,差为正数;
小数减大数,差为负数;
某数减去零,差为某数;
零减去某数,差为某数的相反数;
相等两数相减,差为零。

2.在减法转化为加法时,减数必须同时变成其相反数,即“同时改变两个符号”。


有理数乘法定义:
求两个有理数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有理数的乘法。
有理数乘法的法则:
(1)同号两数相乘,取正号,并把绝对值相乘;
(2)异号两数相乘,取负号,并把绝对值相乘;
(3)任何数与0相乘都得0。
几个不等于0的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有奇数个时,积为负;当负因数有偶数个时,积为正。

有理数乘法的运算律:
(1)交换律:ab=ba;
(2)结合律:(ab)c=a(bc);
(3)分配律:a(b+c)=ab+ac。
记住乘法符号法则:
1.几个不为0的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积的符号为负;相反,当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的符号为正。
2.几个数相乘,只要有一个数为0,积就是0。

乘法法则的推广:
1.几个不等于零的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有奇数个时,积为负;当负因数有偶数个时,积为正;
2.几个数相乘,有一个因数为零,积就为零;
3.几个不等于零的数相乘,首先确定积的符号,然后把绝对值相乘。

有理数乘法的注意:
1.乘法是指求几个相同加数的和的简便算法,引入负数后,乘法的意义没有改变;
2.有理数乘法与有理数加法的运算步骤一样:确定符号、确定绝对值;
3.掌握乘法法则的关键是会确定积的符号:“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切勿与有理数加法的符号法则混淆。
有理数的乘除混合运算:
可统一化为乘法运算,在进行乘除运算时,一般地,遇除化乘,转化为有理数的乘法进行计算。
乘除混合运算需要掌握:
1.由负因数的个数确定符号;
2.小数化成分数,带分数化成假分数;
3.除号改成称号,除号改成倒数,变成连乘形式;
4.进行约分;
5.注意运算顺序,乘除为同级运算,要遵守从左到右的顺序计算;
6.转化为乘法后,可运用乘法运算律简化运算。
有理数乘方的定义:
求n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做幂。在an中,a叫做底数,n叫做指数。
22、73也可以看做是乘方运算的结果,这时它们表示数,分别读作“2的2次幂”、“7的3次幂”,其中2、7叫做底数,6、3叫做指数。
①习惯上把22叫做2的平方,把23叫做2的立方;
②当底数是负数或分数时,要先用括号将底数括上,再在其右上角写指数,指数要写得小些。
乘方的性质:
乘方是乘法的特例,其性质如下:
(1)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
(2)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
(3)0的任何(除0以外)次幂都是0;
(4)a2是一个非负数,即a2≥0。
有理数乘方法则:
①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例如:(-2)3=-8,(-2)2=4
②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的任何正整数次幂都是0.例如:22=4,23=8,03=0

点拨:
①0的次幂没意义;
②任何有理数的偶次幂都是非负数;
③由于乘方是乘法的特例,因此有理数的乘方运算可以用有理数的乘法运算完成;
④负数的乘方与乘方的相反数不同。
乘方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