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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安石曾写诗道:“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君能令政必行。”这主要说明
    [     ]

    A.取信于民是商鞅新法得以实施的重要原因
    B.物质奖励是商鞅推行新法的重要手段
    C.奖励军功是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要举措
    D.奖励耕织是促进农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本题信息:2012年湖北省期中题历史单选题难度一般 来源:李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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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王安石曾写诗道:“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君能令政必行。”这主要说明[ ]A.取信于民是商鞅新法得以实施的重要原因B.物质奖励是...” 主要考查您对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变化的新气象

秦国政坛唱主角的新人——商鞅

商鞅变法的经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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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

(1)平王东迁,东周开始: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洛邑(洛阳)
(2)东周的分期:分为春秋和战国时期
(3)春秋战国时期(前770-前221)的基本特征:大动荡、大变革、大发展
大动荡:春秋诸侯争霸战争(春秋五霸)、战国兼并战争(战国七雄),战乱频仍,政局动荡;
大变革: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奴隶制(井田制、宗法、分封制)日益瓦解,封建制度(封建土地私有制、中央集权制)逐步确立;
大发展:随着生产力进步,封建经济迅速发展,商品经济繁荣。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面临的大变革:

经济:生产力发展,封建经济产生;
政治:上层建筑变革,新兴地主要求改革奴隶制度;
军事:诸侯争霸与兼并,战争频繁;
文化:百家争鸣,法家思想成为变法改革的思想理论武器。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变化:

1、社会经济:生产力发展,封建经济产生
(1)表现:
1)农业:
①铁器和牛耕的出现和推广;
铁器时代的到来,标志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显著提高。
牛耕的运用,是我国农业技术史上农用动力的一次革命。
小结:铁器和牛耕的使用,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为私田的大量开垦和农田水利设施的兴修创造了条件。
②兴修水利:都江堰、郑国渠等。
③农田施肥:沤肥技术
④荒地开垦:
2)手工业:冶铸、纺织、漆器工艺等都有新的成就。
3)商业:日趋活跃,出现邯郸、临淄、宛、陶等商业中心。
(2)影响: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生
①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削弱人身依附关系
②产生新的阶级力量:新兴地主和自耕农阶级,要求进一步解放生产力。
2、政治:上层建筑的变革,新兴地主要求改革奴隶制度
(1)原因:经济基础的变化
(2)目的:地主阶级要求建立和强化封建专制统治;
(3)途径:变革
(4)措施:
①以选贤任能、奖励军功取代世卿世碌制;
②以实行俸禄制取代封邑制;
③以中央集权取代君主与贵族联合执政;
3、军事:
王室衰微,诸侯争霸与兼并,战争频繁(富国强兵成为改革的内在动力)
(1)春秋:诸侯争霸战争
(2)战国:以兼并战争为主
(3)变革动力:
富国强兵战国时期,群雄角逐,战争频繁。为了富国强兵,各诸侯国纷纷变法。进而说明了改革的必要性。
4、思想文化:
学术自由,百家争鸣,思想大解放
(1)背景:春秋战国时期,激烈的政治斗争和经济繁荣促进了学术思想的空前发展。
(2)表现:
①私学兴盛打破了学在官府的格局。(学在官府是指奴隶主阶级垄断教育)
②战国时期出现了百家争鸣:儒家、道家、墨家、法家等学派陆续诞生,出现了百家争鸣的活跃局面。
(3)影响:
法家思想成为变法改革的思想理论武器。(法家的代表人物有李悝、吴起、商鞅等)



商鞅——秦国政坛唱主角的新人:

1、“少好刑名之学”: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卫国(今河南安阳市内黄梁庄镇一带)人,汉族。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因变法有功,秦孝公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何谓“刑名之学”?战国时以申不害为代表的学派。指建立和巩固地主阶级专政的一套法家学说。
2、初涉政坛,怀才不遇:
商鞅建功立业的首选目标是战国初期最先崛起的魏国。早年的学术积淀使商鞅满怀治国平天下的壮志豪情,学成之后,他即开始寻找“栖身之佳木”。战国初年,魏文侯任用李悝变法,一跃成为中原霸主。公元前365年左右,商鞅来到魏国,在相国公叔痤的门下任中庶子(负责教育王侯大臣们小老婆所生的儿子)。不知道是商鞅的不幸,还是魏国的不幸,就在公叔痤决定向魏惠王推荐商鞅时,公叔痤已被病魔夺走了大半条命。他只能竭尽余力,告诉前来探病的魏惠王:“我死之后,希望您能以举国之事,听候商鞅的调遣。”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人才如战略物资,自己不用也不能资敌。惠王认为公叔已经病入膏肓,语无伦次,于是皆不采纳。公叔转而告诉商鞅,并要他赶快离开魏国。魏惠王和一个杰出的政治家失之交臂。后来,秦孝公重用商鞅,进行变法,国力强大。公元前340年,商鞅设计生擒魏将公子昂,大破魏军,迫使魏国交还过去夺走的河西地。魏惠王说:“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
3、投奔秦国,支持变法:
秦孝公,姓嬴,名渠梁。公元前361—前338年在位。战国时代秦国有名的一位君主。秦孝公一生中干过两件大事,其一是迁都咸阳,其二是任用商鞅变法。
他21岁登基,即位后征求“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发布求贤令。大意是:往日秦国自穆公管理期间,修德行武,东边平乱了晋国,以黄河为界限;西边霸占戎翟,开地千里。天子向秦穆公致伯,诸侯前来祝贺,为后人打下了基础,大业有望。其后君历公、躁公、简公、出子四世昏政,内乱频出,外患交迫。三晋攻夺我河西,诸侯都蔑视我秦国,再没有比这更让我感到羞辱的事了。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徒治栎阳,想收复穆公打下来的土地,振兴秦国。我想起先君的作为,痛恨在心。各位贤士群臣有能出长策奇计让秦国强大者,我则封他为官,与他一起分享秦国。
商鞅得知消息后,携吴起的《法经》入秦。通过他在秦国的熟人、秦孝公的宠臣景监的引荐三次拜见秦孝公。
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以卫鞅为左庶长变法革新。


商鞅三次见秦孝公:

第一次见面,商鞅还弄不清秦孝公的想法。他试探性地从三皇五帝讲起,大谈帝道,还没说完,秦孝公已经打起了瞌睡。事后,秦孝公怒斥景监:“你推荐的什么朋友,就知道夸夸其谈.”见到秦孝公的这个反应,商鞅反而高兴了:“原来秦公的志向不在帝道。”第二次见面,他又从王道仁义讲起,秦孝公的兴致比前一次好点了,但还是觉得不着边际,哈欠连天。商鞅更高兴了:“秦公志不在王道。”
于是,第三次见面,商鞅劈头就问:“当今天下四分五裂,您难道不想开疆拓土,成就霸业么?” 秦孝公立刻精神了,他要的就是霸道!听着听着,他不由自主地向商鞅靠拢。最后,秦孝公不再矜持,激动地握住商鞅的手:“请先生教我。”
说服了秦孝公,商鞅的强国大计只是销售了一大半。秦国的重臣还对变法有所保留,甘龙、杜挚等人,就对商鞅的一套毫不买账:“商鞅来自外国,他根本不了解秦国的实际情况,国君不过是被他的花言巧语迷惑而已。”
聪明的秦孝公并不急于表态,他要看看商鞅如何应付——如果你的变法政策连大臣都说服不了,还如何推行全国?商鞅站了出来,和群臣展开了一场著名的“答辩会”。甘龙说,要效仿先圣。商鞅就历数那些成败君主,凡是有作为的必有所创造,有所超越,陈陈相因导致衰亡,顺应时势才能大展宏图。一番滔滔雄辩,把对方驳斥得哑口无言。
说服了大臣,商鞅的变法政策还只在朝廷站稳了脚跟。但是,老百姓会相信你的新政策吗?商鞅想到了一个办法。一天,商鞅亲自来到国都的南门,令人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百姓不知所以,纷纷前来围观。商鞅宣布,能把这个木头扛到北门,即赏十金。“这可是重赏啊!”人群中一阵惊叫,却没有人相信这是真的。商鞅果断地把赏金提高到五十金。终于,有个年轻人出来试试运气了,他轻松地把木头搬到北门。众目睽睽之下,商鞅当场付款。



经济——富国:

(1)目的:以农求富,增强经济实力;
(2)措施:
①废井田,开阡陌(以法律的形式承认土地私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的灌溉渠道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②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工商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③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度量衡的统一,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关于商鞅变法“为田开阡陌封疆”的本义探讨:

“为田开阡陌封疆”是商鞅变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对它的基本含义,自古至今就有较大的争论,占主流的意见是:废除旧的井田制度,承认土地私有,并允许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它的实施,标志着封建土地所有制开始在秦国得到确立。
但是这种说法早在古代就受到某些人的质疑,他们认为“开阡陌”实际上是“置阡陌”,不过,在他们眼里,商鞅变法还是起破坏井田制作用的,只是那叫做“隳经界,立阡陌”,变国家土地公有为个人土地私有。
现代不少学者沿着“置阡陌”的思路而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考辨。田昌五等主编《秦汉史》(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认为:开阡陌封疆只能解为设置阡陌封疆,而不能说成是掘掉井田的界。具体地说“为田开阡陌封疆”是指“按地方百里提封九万顷或十万顷的标准,以县为单位计算出土地总面积,除去山泽道路邑居,其余的耕地按良田一夫百亩的标准授予农民。授定之后,设立阡陌封疆,不许私自更动。”袁林《论商鞅田制》(载《赵俪生先生八十寿辰纪念论文集》,山东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一文也认为,商鞅变法后实行土地私有制的说法不能成立,而是完善严密的田界系统,设立阡、陌、阡道、陌道,使随意改为田界变得十分不易,既保证了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同时又保证了农民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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